28日,記者從東營區扶貧辦了解到,今年東營區大力推進光伏扶貧項目,將對全區10個省定貧困村、650戶建檔立卡貧困戶、12個市直單位幫扶村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
“全區共確定實施項目9個,建設光伏電站3545 KW,概算投資3500余萬元,其中房頂光伏項目6個,種植大棚養殖房頂光伏項目3個,目前已完成選址,正在進行前期的備案審核工作,預計7月初開工建設。”東營區扶貧辦工作人員介紹,東營區把光伏扶貧作為穩定增加貧困農戶收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重要途徑。項目采取涉及村村委會與企業合作建設管理的方式進行,在村集體建筑屋頂、村委大院、農業大棚和設施農業等地,按每村安裝50KW、每戶安裝3KW的標準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
在建設資金方面,目前,建設資金已全部落實。村集體收益份額建設資金:省定貧困村,由區級以上財政扶貧資金安排20萬元、鎮財政資金補貼10萬元、村集體自籌資金10萬元的方式籌資。其中超過50KW部分,由村集體全額自籌。自籌資金有困難的,通過包村幫扶單位捐助、承建企業墊資、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等途徑解決;非省定貧困村,采取以獎代補的辦法建設光伏電站。光伏電站并網發電后,區級財政落實獎補資金10萬元。貧困戶收益份額建設資金采取區級財政資金補貼1.5萬元、鎮(街道)財政資金補貼0.5萬元、貧困戶所在村自籌0.4萬元的方式籌資。村自籌資金有困難的,通過社會捐助、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等途徑解決。
光伏電站建成后,在20—25年的有效運營期內,實現每村年均收益不低于5萬元,每戶年均收益不低于0.3萬元。10個省定貧困村和12個市級幫扶村集體對電站享有固定產權和收益權;貧困戶享有收益權,并實行動態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