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國務院扶貧辦等五部委《關于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發改能源〔2016〕621號)精神,積極做好全市光伏扶貧工作,按照國家能源局《光伏扶貧實施方案編制大綱(草案)》要求,現就做好各縣區光伏扶貧實施方案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縣區政府要按照4月26日全市光伏扶貧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工作會議精神及《XX縣光伏扶貧實施方案編制大綱》(見附件)有關要求,以縣區為單元統一組織編制光伏扶貧實施方案,具體由各縣區經發局會同扶貧辦負責編制工作,并盡快上報市發改委。特別是梁家河村、康坪村光伏扶貧項目作為我市光伏扶貧工作首批啟動項目,延川縣及寶塔區政府要抓緊落實實施方案具體細則,爭取盡快開工建設。
二、實施方案內容
實施方案內容應包括:光伏扶貧支持政策文件;戶用系統和村級光伏扶貧項目資本金出資證明;縣級投融資平臺公司提供相應股權投資的資金(可采用政策性低成本資金)證明等文件,縣扶貧辦確定的精準扶貧名單、扶貧資金支付辦法,電網公司提供的電網現狀和接入意見以及縣國土、林業(如有)出具的意見函,縣級政府支持政策和縣經發、扶貧、開發企業三方簽訂的光伏扶貧開發協議及保障措施等。
三、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實施光伏扶貧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脫貧攻堅行動的重要舉措,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進一步加大光伏扶貧工作組織協調力度,因地制宜、統籌謀劃,把光伏扶貧同其它扶貧舉措統籌協調,把握好光伏扶貧工程建設力度和節奏。
(二)明確責任。相關縣區經發、扶貧等部門要落實工作機制,確保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晰。各縣區要在編制完成本縣區光伏扶貧實施方案后及時上報市發改委,市發改委會同市扶貧局對上報的實施方案進行審核,并按照成熟一批上報一批的原則,同步報送國家能源局、省發改委審批。
(三)協調保障。市政府決定成立市級光伏扶貧協調領導機構,納入全市能源產業集群煤電基地以及外送通道和新能源建設專項推進小組管理。各縣區政府要成立縣區光伏扶貧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對光伏扶貧工程建設創造條件,研究出臺支持政策,并于5月10日前將文件報市發改委。各級各部門在項目前期手續辦理和申報等環節,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諉扯皮或超期辦理,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目收取、攤派不合理費用,一經發現和核實后,將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各級電網公司要積極配合光伏扶貧工程建設,及時做好扶貧電站并網接入和配電網建設工程;要制定光伏扶貧項目并網運行和發電量消納工作方案,保證扶貧項目優先上網和全額收購。
附件:XX縣光伏扶貧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5月10日
(聯系人:高 輝 電話:2120823、13891183100)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XX縣光伏扶貧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一、基本情況與工作目標
(一)基本情況
1.貧困地區概況。簡述本縣貧困地區分布概況、貧困人口基本情況。重點描述自然地理概況、產業經濟現狀、土地利用現狀、電力發展現狀,特別是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貧困人口基本情況,以及解決貧困主要面臨的問題(其中,產業經濟現狀信息由發改部門提供,土地利用現狀信息由國土部門提供,電力發展現狀信息由電網部門提供,貧困人口信息由扶貧部門提供)。
經統計,本縣共有建檔立卡貧困村XX個,建檔立卡貧困戶XX戶、XX人(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村內貧困戶XX戶、XX人;建檔立卡貧困村外貧困戶XX戶、XX人)。
2.光伏精準扶貧對象的確定。縣扶貧部門負責提出光伏扶貧對象的確定原則,統計光伏扶貧對象所在的貧困村名、貧困戶數和人數、貧困程度,收集光伏扶貧對象的建檔立卡信息。(最終各貧困戶的信息均應在國家能源局依托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建立的全國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光伏扶貧管理子系統中登記)
經統計,本縣擬通過光伏扶貧解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共涉及貧困村XX個,建檔立卡貧困戶XX戶、XX人(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村內貧困戶XX戶、XX人;建檔立卡貧困村外貧困戶XX戶、XX人)。
3.電力發展現狀。本縣電力供需現狀,主要包括電力負荷、電源建設現狀;提供電網建設現狀,主要包括網架結構和變電臺區建設現狀、農網改造現狀及進度;提供本縣電源的主要消納市場及空間。(縣級供電公司負責提供)
經整理,本縣2015年最大負荷XXMW、最小負荷XXMW,已建成以XXkV為主的網架結構,具有XXkV變電站XX座、……(逐電壓等級填寫,填寫的最低電壓等級為35kV)。本縣農網改造進展已完成XX%,已完成工作主要包括;2016年度擬完成的工作包括。
(二)工作目標
以解決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貧困戶為工作目標,由縣扶貧部門結合其他扶貧方式,提出本縣采用光伏扶貧脫貧人員的選擇原則和流程,組織統計本縣適合通過光伏扶貧形式脫貧的總人數。
經統計,本縣適宜通過光伏扶貧脫貧總人口XX人、XX戶,分布在XX個村。
由縣光伏扶貧領導小組組織各部門和單位明確第一批光伏扶貧項目及實施方式:本批通過光伏扶貧實現脫貧人口XX人、XX戶,其中,共涉及XX個國家級貧困縣、XX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建檔立卡貧困戶XX戶、XX人;涉及非國貧縣XX個、非建檔立卡貧困村XX個、貧困戶XX戶、XX人。共擬建設戶用系統XX個、容量XXMWp,村級電站XX個、總容量XXMWp,大型地面電站XX個、總容量XXMWp。有關匯總信息填寫表1。
二、項目信息及建設條件
由縣光伏扶貧領導小組組織各部門和單位收集和整理相關數據和文件,統籌考慮貧困戶地域分布、貧困戶所在地土地使用和電網接入條件等,因地制宜采用一種或多種建設形式,分階段明確光伏扶貧項目及實施方式。相關材料匯總至縣經發局后,由縣經發局匯總編制以下文檔信息,并填寫表2(對應信息同步在信息系統內填報);由縣扶貧部門匯總各項目涉及貧困人員建檔立卡信息,在信息系統內填報(數據格式見表3)。
(一)屋頂光伏扶貧項目
1.項目基本信息
由縣經發局匯總整理有關信息。經匯總,本縣共擬建設戶用系統XX套、總規模XXMWp,涉及XX個村,幫扶貧困戶XX戶、XX人。
2.項目建設條件
縣扶貧部門根據本縣適宜采用光伏扶貧進行脫貧的貧困戶分布,組織相關村政府和駐村工作隊核實貧困戶屋頂安裝條件(重點包括屋頂稱重條件和受遮擋條件);縣電力局配合落實建設條件具備屋頂的接入條件。縣扶貧部門確認采用戶用光伏扶貧的貧困戶清單。
3.支持政策
由縣政府根據本縣實際填寫,如擬對本縣屋頂系統提供初始投資補助及提供商業貸款部分XX%貼息(在前述基礎上)等。
4.運行維護主體
由縣政府提出對戶用光伏扶貧系統進行運行維護的主體及方式:由XX(如縣政府或XX光伏企業)提供技術服務,發生的人工等成本費用由XX承擔(如負責維護的光伏企業)、材料等硬件費用由XX承擔(如由縣政府統一承擔或由經縣政府向貧困戶收取后交予企業)。
5.商業模式及扶貧效益
(1)項目資金構成
由縣政府明確戶用光伏扶貧系統資金來源(包括資本金出資資金及貸款部分資金來源),出具資本金出資證明文件、貼息資金出資證明文件(如有);如有提供低息貸款資金的金融機構的,由金融機構出具擬出資承諾函。
縣經發局匯總證明文件中的關鍵信息:由XX(如縣財政)提供項目總投資額的XX%作為資本金,其余XX%由政府擔保向銀行貸款,貸款年利率XX%、還款周期XX年(如有寬限期等其他優惠政策,一并填寫)。
(2)光伏扶貧系統投資水平
根據國家、行業現行的有關文件規定、費用定額、費率標準等,由縣扶貧辦提出本縣屋頂光伏扶貧系統造價為XX元/千瓦。
(3)扶貧效益分配方式
由縣政府和縣扶貧部門明確戶用光伏扶貧系統年售電收入的分配方案,如:扣除還貸和相應稅金后XX%由政府作為運行維護費用使用、其余全部作為貧困戶收益(需與4中的運行維護主體相匹配)。
(4)貧困戶扶貧效果
由縣政府和扶貧部門按照資金構成和效益分配方式,測算貧困戶年度可支配收入金額為XX元/年(不低于3000元/戶·年、持續獲益20年),戶用系統統一為每套XX kW(建議按單體系統規模5 kW左右進行計算)。
(二)村級光伏扶貧項目
1.項目基本信息
由縣經發局匯總整理有關信息。經匯總,本縣共擬建設村級光伏電站XX個、總規模XXMWp,涉及XX個村,解決貧困戶XX戶、XX人。
2.項目建設條件
縣扶貧部門根據本縣適宜采用光伏扶貧進行脫貧的貧困戶分布,明確擬采用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脫貧的貧困戶名單;縣光伏扶貧小組組織縣國土局、相關村政府,在村駐村工作隊協助下落實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擬建場址土地性質和使用手續;縣電力局配合落實電站的接入條件。
3.支持政策
由縣政府根據本縣實際填寫,如擬對本縣村級光伏電站提供初始投資補助和商業貸款部分XX%貼息(在前述基礎上)等。
4.運行維護主體
由縣政府提出對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進行運行維護的主體及方式:由XX(如縣政府或XX光伏企業)提供定期巡檢等技術服務,發生的人工、材料等硬件費用由XX承擔(如由縣政府統一由項目售電收入中扣除)。
5.商業模式及扶貧效益
(1)項目資金構成
由縣政府明確戶用光伏扶貧系統資金來源(包括資本金出資資金及貸款部分資金來源),出具資本金(或補助資金)出資證明文件、貼息資金出資證明文件(如有);如有提供低息貸款資金的金融機構的,由金融機構出具擬出資承諾函。
縣經發局匯總證明文件中的關鍵信息:由XX(如縣財政)提供項目總投資額的XX%作為資本金,其余XX%由政府擔保向銀行貸款,貸款年利率XX%、還款周期XX年(如有寬限期等其他優惠政策,一并填寫)。
(2)投資水平
根據國家、行業現行的有關文件規定、費用定額、費率標準等,由縣扶貧辦提出本縣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造價為XX元/千瓦。
(3)扶貧效益分配方式
由縣政府和縣扶貧部門明確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年售電收入的分配方案,如:扣除還貸和相應稅金后XX%由政府作為運行維護費用使用、XX%由村集體作為公共資金使用、其余全部作為貧困戶收益(需與4中的運行維護主體相匹配)。
(4)貧困戶扶貧效果
由縣政府和扶貧部門按照資金構成和效益分配方式,測算貧困戶年度可支配收入金額為XX元/年(不低于3000元/戶·年、持續獲益20年),對應XkW/戶(建議按每戶5 kW左右進行計算)。
(三)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
1.項目基本信息
由縣經發局匯總整理有關信息。經匯總,本縣共擬建設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XX個、總規模XXMWp,涉及XX個村,解決貧困戶XX戶、XX人。要落實到幫扶各貧困村分別幫扶多少貧困戶,各貧困戶的姓名。
2.項目建設條件
縣扶貧部門根據本縣適宜采用光伏扶貧進行脫貧的貧困戶分布,明確擬采用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脫貧的貧困戶名單;縣光伏扶貧小組組織縣國土局等部門協助光伏企業落實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擬建場址土地性質和使用手續;縣電力局配合落實電站的接入條件。
3.支持政策
由縣政府根據本縣實際填寫,如擬對本縣光伏扶貧電站提供部分資本金股權投入和商業貸款部分XX%貼息(在前述基礎上)等。
4.運行維護主體
由XX光伏企業承擔運行維護技術工作,費用在光伏項目的經營成本中支出。
5.商業模式及扶貧效益
縣經發局匯總各項目提交的材料中的關鍵信息,若各項目本部分各不相同,可填寫范圍,逐個項目信息在表2中詳細填寫。
(1)資金構成
按照資產收益型項目操作方式,由縣政府平臺公司和光伏企業按照XX%比XX%的出資比例共同構成項目公司作為投資主體,為項目提供總投資額的XX%作為項目資本金。項目資本金中政府平臺公司對應部分的資金來自于XX(如縣政府),光伏企業對應部分的資金來自于企業自有資金。政府出資可以來源于整合扶貧專項等涉農資金以及國家其他政策性資金、地方政府專門安排的光伏扶貧財政資金以及通過其他市場化手段籌措的資金。
項目總投資額中其余的XX%來自于銀行貸款,貸款年利率XX%、還款周期XX年、寬限期XX年(如有)。(銀行出具擬出資承諾函,需要國家整體協調的,應說明初步銜接情況)。
縣政府與光伏企業共同明確光伏企業主體相應權利、責任和義務。
(2)投資水平
根據國家、行業現行的有關文件規定、費用定額、費率標準等,以及價格水平年,由光伏企業測算提出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投資水平為XX元/千瓦。
(3)扶貧效益分配方式
由縣光伏扶貧領導小組和光伏企業共同明確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年售電收入的分配方案,如: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的年售電收入中,扣除還貸、運行維護等經營費用(需與4中的運行維護主體相匹配)、相應稅金后,稅后利潤中政府平臺公司比例對應部分全部作為對應貧困戶收益。光伏企業應附帶完整的扶貧效益測算過程,包括扶貧效益累計額和逐年發放/年際調劑額。
(4)貧困戶扶貧效果
由光伏企業按照項目資金構成和效益分配方式,測算貧困戶年度可支配收入金額為XX元/年(不低于3000元/戶·年、持續獲益20年),對應XkW/戶(建議按每戶25 kW左右進行計算,年利用小時數1300小時以下,可適度擴大每戶規模,但不應超過30 kW)。
三、組織實施和保障措施
(一)成立光伏扶貧領導小組
縣政府組織本縣經發、扶貧、國土、林業、財政及電網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光伏扶貧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領導小組統籌本縣光伏扶貧工作中的各項事宜,主要包括協調明確相關單位和部門的任務分工、明確擬采取的配套支持政策、組織編制實施方案、統一落實本縣光伏扶貧項目用地、資金籌措與電網接入等,分批次上報條件成熟的光伏扶貧項目,確保光伏扶貧工作有效推進。
(二)有關政策要求
村級電站和集中式電站場址由政府統一落實,均應明確項目用地不屬于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范圍,如使用一般耕地(或其他農用地),屬于必須征收耕地占用稅范圍,應明確征收辦法和標準。市縣政府均應明確不以其他任何形式征收與土地相關各類費用或資源有償使用費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光伏扶貧工程項目業主征收國家規定之外的各類基金或費用。項目業主經選定后,不能轉讓項目資產及其權益。
(三)建立長效監督管理機制
在光伏扶貧領導小組的組織下,按照《關于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發改能源〔2016〕621號)文件有關要求,建立投資管理體系,配合全國光伏扶貧信息管理平臺建全本縣光伏扶貧工程信息登記制度,并設置專人負責組織本縣信息登記、校核等工作。在項目申報階段,需在信息系統內進行填報的內容主要包括本實施方案及其所含的表格和支持性文件等各項附件。
(四)形成協同工作機制
各有關部門根據光伏扶貧領導小組的任務分工,按照本編制大綱要求,落實對應數據的收集整理和有關文件出具工作;電網公司配合確認各光伏扶貧工程接入和消納條件,分批次出具電網接入能力確認函,并提前安排配套投資預算;相關銀行等金融機構分批次出具貸款意向函。相關數據和文件統一匯總至縣經發局形成實施方案,經光伏扶貧領導小組確認后報至省級能源主管部門。
四、附件
需要各相關單位提供的附件包括:
1.縣政府:光伏扶貧支持政策文件;戶用系統和村級光伏扶貧項目資本金出資證明;縣級投融資平臺公司提供相應股權投資的資金(可采用政策性低成本資金)證明等文件。
2.縣扶貧部門:光伏扶貧項目收益分配監督管理辦法。
3.縣國土部門:統一出具本縣各村級光伏扶貧項目和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用地意見(含使用成本等)。
4.縣電力局:統一出具本縣各村級光伏扶貧項目和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接入意見。
5.銀行或金融機構:提供各項目的貸款意向函。
6.其他可以為光伏扶貧項目提供的政策、資金等證明文件。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國務院扶貧辦等五部委《關于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發改能源〔2016〕621號)精神,積極做好全市光伏扶貧工作,按照國家能源局《光伏扶貧實施方案編制大綱(草案)》要求,現就做好各縣區光伏扶貧實施方案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縣區政府要按照4月26日全市光伏扶貧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工作會議精神及《XX縣光伏扶貧實施方案編制大綱》(見附件)有關要求,以縣區為單元統一組織編制光伏扶貧實施方案,具體由各縣區經發局會同扶貧辦負責編制工作,并盡快上報市發改委。特別是梁家河村、康坪村光伏扶貧項目作為我市光伏扶貧工作首批啟動項目,延川縣及寶塔區政府要抓緊落實實施方案具體細則,爭取盡快開工建設。
二、實施方案內容
實施方案內容應包括:光伏扶貧支持政策文件;戶用系統和村級光伏扶貧項目資本金出資證明;縣級投融資平臺公司提供相應股權投資的資金(可采用政策性低成本資金)證明等文件,縣扶貧辦確定的精準扶貧名單、扶貧資金支付辦法,電網公司提供的電網現狀和接入意見以及縣國土、林業(如有)出具的意見函,縣級政府支持政策和縣經發、扶貧、開發企業三方簽訂的光伏扶貧開發協議及保障措施等。
三、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實施光伏扶貧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脫貧攻堅行動的重要舉措,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進一步加大光伏扶貧工作組織協調力度,因地制宜、統籌謀劃,把光伏扶貧同其它扶貧舉措統籌協調,把握好光伏扶貧工程建設力度和節奏。
(二)明確責任。相關縣區經發、扶貧等部門要落實工作機制,確保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晰。各縣區要在編制完成本縣區光伏扶貧實施方案后及時上報市發改委,市發改委會同市扶貧局對上報的實施方案進行審核,并按照成熟一批上報一批的原則,同步報送國家能源局、省發改委審批。
(三)協調保障。市政府決定成立市級光伏扶貧協調領導機構,納入全市能源產業集群煤電基地以及外送通道和新能源建設專項推進小組管理。各縣區政府要成立縣區光伏扶貧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對光伏扶貧工程建設創造條件,研究出臺支持政策,并于5月10日前將文件報市發改委。各級各部門在項目前期手續辦理和申報等環節,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諉扯皮或超期辦理,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目收取、攤派不合理費用,一經發現和核實后,將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各級電網公司要積極配合光伏扶貧工程建設,及時做好扶貧電站并網接入和配電網建設工程;要制定光伏扶貧項目并網運行和發電量消納工作方案,保證扶貧項目優先上網和全額收購。
附件:XX縣光伏扶貧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5月10日
(聯系人:高 輝 電話:2120823、13891183100)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XX縣光伏扶貧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一、基本情況與工作目標
(一)基本情況
1.貧困地區概況。簡述本縣貧困地區分布概況、貧困人口基本情況。重點描述自然地理概況、產業經濟現狀、土地利用現狀、電力發展現狀,特別是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貧困人口基本情況,以及解決貧困主要面臨的問題(其中,產業經濟現狀信息由發改部門提供,土地利用現狀信息由國土部門提供,電力發展現狀信息由電網部門提供,貧困人口信息由扶貧部門提供)。
經統計,本縣共有建檔立卡貧困村XX個,建檔立卡貧困戶XX戶、XX人(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村內貧困戶XX戶、XX人;建檔立卡貧困村外貧困戶XX戶、XX人)。
2.光伏精準扶貧對象的確定。縣扶貧部門負責提出光伏扶貧對象的確定原則,統計光伏扶貧對象所在的貧困村名、貧困戶數和人數、貧困程度,收集光伏扶貧對象的建檔立卡信息。(最終各貧困戶的信息均應在國家能源局依托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建立的全國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光伏扶貧管理子系統中登記)
經統計,本縣擬通過光伏扶貧解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共涉及貧困村XX個,建檔立卡貧困戶XX戶、XX人(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村內貧困戶XX戶、XX人;建檔立卡貧困村外貧困戶XX戶、XX人)。
3.電力發展現狀。本縣電力供需現狀,主要包括電力負荷、電源建設現狀;提供電網建設現狀,主要包括網架結構和變電臺區建設現狀、農網改造現狀及進度;提供本縣電源的主要消納市場及空間。(縣級供電公司負責提供)
經整理,本縣2015年最大負荷XXMW、最小負荷XXMW,已建成以XXkV為主的網架結構,具有XXkV變電站XX座、……(逐電壓等級填寫,填寫的最低電壓等級為35kV)。本縣農網改造進展已完成XX%,已完成工作主要包括;2016年度擬完成的工作包括。
(二)工作目標
以解決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貧困戶為工作目標,由縣扶貧部門結合其他扶貧方式,提出本縣采用光伏扶貧脫貧人員的選擇原則和流程,組織統計本縣適合通過光伏扶貧形式脫貧的總人數。
經統計,本縣適宜通過光伏扶貧脫貧總人口XX人、XX戶,分布在XX個村。
由縣光伏扶貧領導小組組織各部門和單位明確第一批光伏扶貧項目及實施方式:本批通過光伏扶貧實現脫貧人口XX人、XX戶,其中,共涉及XX個國家級貧困縣、XX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建檔立卡貧困戶XX戶、XX人;涉及非國貧縣XX個、非建檔立卡貧困村XX個、貧困戶XX戶、XX人。共擬建設戶用系統XX個、容量XXMWp,村級電站XX個、總容量XXMWp,大型地面電站XX個、總容量XXMWp。有關匯總信息填寫表1。
二、項目信息及建設條件
由縣光伏扶貧領導小組組織各部門和單位收集和整理相關數據和文件,統籌考慮貧困戶地域分布、貧困戶所在地土地使用和電網接入條件等,因地制宜采用一種或多種建設形式,分階段明確光伏扶貧項目及實施方式。相關材料匯總至縣經發局后,由縣經發局匯總編制以下文檔信息,并填寫表2(對應信息同步在信息系統內填報);由縣扶貧部門匯總各項目涉及貧困人員建檔立卡信息,在信息系統內填報(數據格式見表3)。
(一)屋頂光伏扶貧項目
1.項目基本信息
由縣經發局匯總整理有關信息。經匯總,本縣共擬建設戶用系統XX套、總規模XXMWp,涉及XX個村,幫扶貧困戶XX戶、XX人。
2.項目建設條件
縣扶貧部門根據本縣適宜采用光伏扶貧進行脫貧的貧困戶分布,組織相關村政府和駐村工作隊核實貧困戶屋頂安裝條件(重點包括屋頂稱重條件和受遮擋條件);縣電力局配合落實建設條件具備屋頂的接入條件。縣扶貧部門確認采用戶用光伏扶貧的貧困戶清單。
3.支持政策
由縣政府根據本縣實際填寫,如擬對本縣屋頂系統提供初始投資補助及提供商業貸款部分XX%貼息(在前述基礎上)等。
4.運行維護主體
由縣政府提出對戶用光伏扶貧系統進行運行維護的主體及方式:由XX(如縣政府或XX光伏企業)提供技術服務,發生的人工等成本費用由XX承擔(如負責維護的光伏企業)、材料等硬件費用由XX承擔(如由縣政府統一承擔或由經縣政府向貧困戶收取后交予企業)。
5.商業模式及扶貧效益
(1)項目資金構成
由縣政府明確戶用光伏扶貧系統資金來源(包括資本金出資資金及貸款部分資金來源),出具資本金出資證明文件、貼息資金出資證明文件(如有);如有提供低息貸款資金的金融機構的,由金融機構出具擬出資承諾函。
縣經發局匯總證明文件中的關鍵信息:由XX(如縣財政)提供項目總投資額的XX%作為資本金,其余XX%由政府擔保向銀行貸款,貸款年利率XX%、還款周期XX年(如有寬限期等其他優惠政策,一并填寫)。
(2)光伏扶貧系統投資水平
根據國家、行業現行的有關文件規定、費用定額、費率標準等,由縣扶貧辦提出本縣屋頂光伏扶貧系統造價為XX元/千瓦。
(3)扶貧效益分配方式
由縣政府和縣扶貧部門明確戶用光伏扶貧系統年售電收入的分配方案,如:扣除還貸和相應稅金后XX%由政府作為運行維護費用使用、其余全部作為貧困戶收益(需與4中的運行維護主體相匹配)。
(4)貧困戶扶貧效果
由縣政府和扶貧部門按照資金構成和效益分配方式,測算貧困戶年度可支配收入金額為XX元/年(不低于3000元/戶·年、持續獲益20年),戶用系統統一為每套XX kW(建議按單體系統規模5 kW左右進行計算)。
(二)村級光伏扶貧項目
1.項目基本信息
由縣經發局匯總整理有關信息。經匯總,本縣共擬建設村級光伏電站XX個、總規模XXMWp,涉及XX個村,解決貧困戶XX戶、XX人。
2.項目建設條件
縣扶貧部門根據本縣適宜采用光伏扶貧進行脫貧的貧困戶分布,明確擬采用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脫貧的貧困戶名單;縣光伏扶貧小組組織縣國土局、相關村政府,在村駐村工作隊協助下落實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擬建場址土地性質和使用手續;縣電力局配合落實電站的接入條件。
3.支持政策
由縣政府根據本縣實際填寫,如擬對本縣村級光伏電站提供初始投資補助和商業貸款部分XX%貼息(在前述基礎上)等。
4.運行維護主體
由縣政府提出對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進行運行維護的主體及方式:由XX(如縣政府或XX光伏企業)提供定期巡檢等技術服務,發生的人工、材料等硬件費用由XX承擔(如由縣政府統一由項目售電收入中扣除)。
5.商業模式及扶貧效益
(1)項目資金構成
由縣政府明確戶用光伏扶貧系統資金來源(包括資本金出資資金及貸款部分資金來源),出具資本金(或補助資金)出資證明文件、貼息資金出資證明文件(如有);如有提供低息貸款資金的金融機構的,由金融機構出具擬出資承諾函。
縣經發局匯總證明文件中的關鍵信息:由XX(如縣財政)提供項目總投資額的XX%作為資本金,其余XX%由政府擔保向銀行貸款,貸款年利率XX%、還款周期XX年(如有寬限期等其他優惠政策,一并填寫)。
(2)投資水平
根據國家、行業現行的有關文件規定、費用定額、費率標準等,由縣扶貧辦提出本縣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造價為XX元/千瓦。
(3)扶貧效益分配方式
由縣政府和縣扶貧部門明確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年售電收入的分配方案,如:扣除還貸和相應稅金后XX%由政府作為運行維護費用使用、XX%由村集體作為公共資金使用、其余全部作為貧困戶收益(需與4中的運行維護主體相匹配)。
(4)貧困戶扶貧效果
由縣政府和扶貧部門按照資金構成和效益分配方式,測算貧困戶年度可支配收入金額為XX元/年(不低于3000元/戶·年、持續獲益20年),對應XkW/戶(建議按每戶5 kW左右進行計算)。
(三)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
1.項目基本信息
由縣經發局匯總整理有關信息。經匯總,本縣共擬建設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XX個、總規模XXMWp,涉及XX個村,解決貧困戶XX戶、XX人。要落實到幫扶各貧困村分別幫扶多少貧困戶,各貧困戶的姓名。
2.項目建設條件
縣扶貧部門根據本縣適宜采用光伏扶貧進行脫貧的貧困戶分布,明確擬采用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脫貧的貧困戶名單;縣光伏扶貧小組組織縣國土局等部門協助光伏企業落實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擬建場址土地性質和使用手續;縣電力局配合落實電站的接入條件。
3.支持政策
由縣政府根據本縣實際填寫,如擬對本縣光伏扶貧電站提供部分資本金股權投入和商業貸款部分XX%貼息(在前述基礎上)等。
4.運行維護主體
由XX光伏企業承擔運行維護技術工作,費用在光伏項目的經營成本中支出。
5.商業模式及扶貧效益
縣經發局匯總各項目提交的材料中的關鍵信息,若各項目本部分各不相同,可填寫范圍,逐個項目信息在表2中詳細填寫。
(1)資金構成
按照資產收益型項目操作方式,由縣政府平臺公司和光伏企業按照XX%比XX%的出資比例共同構成項目公司作為投資主體,為項目提供總投資額的XX%作為項目資本金。項目資本金中政府平臺公司對應部分的資金來自于XX(如縣政府),光伏企業對應部分的資金來自于企業自有資金。政府出資可以來源于整合扶貧專項等涉農資金以及國家其他政策性資金、地方政府專門安排的光伏扶貧財政資金以及通過其他市場化手段籌措的資金。
項目總投資額中其余的XX%來自于銀行貸款,貸款年利率XX%、還款周期XX年、寬限期XX年(如有)。(銀行出具擬出資承諾函,需要國家整體協調的,應說明初步銜接情況)。
縣政府與光伏企業共同明確光伏企業主體相應權利、責任和義務。
(2)投資水平
根據國家、行業現行的有關文件規定、費用定額、費率標準等,以及價格水平年,由光伏企業測算提出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投資水平為XX元/千瓦。
(3)扶貧效益分配方式
由縣光伏扶貧領導小組和光伏企業共同明確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年售電收入的分配方案,如: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的年售電收入中,扣除還貸、運行維護等經營費用(需與4中的運行維護主體相匹配)、相應稅金后,稅后利潤中政府平臺公司比例對應部分全部作為對應貧困戶收益。光伏企業應附帶完整的扶貧效益測算過程,包括扶貧效益累計額和逐年發放/年際調劑額。
(4)貧困戶扶貧效果
由光伏企業按照項目資金構成和效益分配方式,測算貧困戶年度可支配收入金額為XX元/年(不低于3000元/戶·年、持續獲益20年),對應XkW/戶(建議按每戶25 kW左右進行計算,年利用小時數1300小時以下,可適度擴大每戶規模,但不應超過30 kW)。
三、組織實施和保障措施
(一)成立光伏扶貧領導小組
縣政府組織本縣經發、扶貧、國土、林業、財政及電網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光伏扶貧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領導小組統籌本縣光伏扶貧工作中的各項事宜,主要包括協調明確相關單位和部門的任務分工、明確擬采取的配套支持政策、組織編制實施方案、統一落實本縣光伏扶貧項目用地、資金籌措與電網接入等,分批次上報條件成熟的光伏扶貧項目,確保光伏扶貧工作有效推進。
(二)有關政策要求
村級電站和集中式電站場址由政府統一落實,均應明確項目用地不屬于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范圍,如使用一般耕地(或其他農用地),屬于必須征收耕地占用稅范圍,應明確征收辦法和標準。市縣政府均應明確不以其他任何形式征收與土地相關各類費用或資源有償使用費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光伏扶貧工程項目業主征收國家規定之外的各類基金或費用。項目業主經選定后,不能轉讓項目資產及其權益。
(三)建立長效監督管理機制
在光伏扶貧領導小組的組織下,按照《關于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發改能源〔2016〕621號)文件有關要求,建立投資管理體系,配合全國光伏扶貧信息管理平臺建全本縣光伏扶貧工程信息登記制度,并設置專人負責組織本縣信息登記、校核等工作。在項目申報階段,需在信息系統內進行填報的內容主要包括本實施方案及其所含的表格和支持性文件等各項附件。
(四)形成協同工作機制
各有關部門根據光伏扶貧領導小組的任務分工,按照本編制大綱要求,落實對應數據的收集整理和有關文件出具工作;電網公司配合確認各光伏扶貧工程接入和消納條件,分批次出具電網接入能力確認函,并提前安排配套投資預算;相關銀行等金融機構分批次出具貸款意向函。相關數據和文件統一匯總至縣經發局形成實施方案,經光伏扶貧領導小組確認后報至省級能源主管部門。
四、附件
需要各相關單位提供的附件包括:
1.縣政府:光伏扶貧支持政策文件;戶用系統和村級光伏扶貧項目資本金出資證明;縣級投融資平臺公司提供相應股權投資的資金(可采用政策性低成本資金)證明等文件。
2.縣扶貧部門:光伏扶貧項目收益分配監督管理辦法。
3.縣國土部門:統一出具本縣各村級光伏扶貧項目和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用地意見(含使用成本等)。
4.縣電力局:統一出具本縣各村級光伏扶貧項目和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接入意見。
5.銀行或金融機構:提供各項目的貸款意向函。
6.其他可以為光伏扶貧項目提供的政策、資金等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