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記者:張松)報道:近日,世紀新能源網記者獲悉5月4日,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合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合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發布《2016年光伏地產品推廣目錄》的通》。
通知稱:“合肥晶澳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微納電工有限公司、合肥索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企業生產的光伏組件、光伏逆變器、光伏構件及光伏匯流箱產品符合2016年合肥市光伏產品推廣目錄條件。”
那么,何為2016年合肥市光伏產品推廣目錄?用戶購買進入目錄企業的產品有哪些好處呢?世紀新能源網記者獲悉,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光伏推廣應用的通知》(合政〔2014〕3號)通知要求,在合肥市全部使用推廣目錄產品的光伏應用項目,可以申請市本級度電補貼或投資補貼。
據世紀新能源網記者了解,為鼓勵合肥市光伏電站發展,當地各部門出臺多項光伏補貼政策,包括市級0.25元的度電補貼。以及初裝補貼。
初裝補貼包括
1、2014年7月1日以后建成的家庭光伏電站,按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補貼標準由2元/瓦提高到3元/瓦,單個電站最高補貼不超過1.5萬元;
2、肥東、肥西、長豐、廬江、巢湖五縣(市)農戶建設家庭式光伏電站,縣(市)財政再按照1元/瓦的標準予以配套,單個電站最高配套不超過0.5萬元。
此外,對2014年7月1日后在該市建成并網、且全部使用推廣目錄中的建筑用光伏構件及逆變器產品的分布式電站項目,在享受市級補貼基礎上,再按照裝機容量一次性給予電站投資商2元/瓦的工程補貼,單個項目補貼上限為100萬元。
2014年1月1日以后在該市建成并網的屋頂光伏電站項目,裝機規模超過0.1MW的,按照裝機容量一次性給與屋頂產權人10萬元/MW的獎勵,單個項目獎勵上限為60萬元,同一屋頂產權人獎勵上限為100萬元。
2016年合肥光伏合理目錄名單
唯一遺憾的是,該政策明顯存在地方保護主義,違背國家能源局提出的公開、公平的發展光伏項目原則,排除了同等質量條件下,外地省份生產的合格光伏產品。
通知稱:“合肥晶澳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微納電工有限公司、合肥索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企業生產的光伏組件、光伏逆變器、光伏構件及光伏匯流箱產品符合2016年合肥市光伏產品推廣目錄條件。”
那么,何為2016年合肥市光伏產品推廣目錄?用戶購買進入目錄企業的產品有哪些好處呢?世紀新能源網記者獲悉,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光伏推廣應用的通知》(合政〔2014〕3號)通知要求,在合肥市全部使用推廣目錄產品的光伏應用項目,可以申請市本級度電補貼或投資補貼。
據世紀新能源網記者了解,為鼓勵合肥市光伏電站發展,當地各部門出臺多項光伏補貼政策,包括市級0.25元的度電補貼。以及初裝補貼。
初裝補貼包括
1、2014年7月1日以后建成的家庭光伏電站,按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補貼標準由2元/瓦提高到3元/瓦,單個電站最高補貼不超過1.5萬元;
2、肥東、肥西、長豐、廬江、巢湖五縣(市)農戶建設家庭式光伏電站,縣(市)財政再按照1元/瓦的標準予以配套,單個電站最高配套不超過0.5萬元。
此外,對2014年7月1日后在該市建成并網、且全部使用推廣目錄中的建筑用光伏構件及逆變器產品的分布式電站項目,在享受市級補貼基礎上,再按照裝機容量一次性給予電站投資商2元/瓦的工程補貼,單個項目補貼上限為100萬元。
2014年1月1日以后在該市建成并網的屋頂光伏電站項目,裝機規模超過0.1MW的,按照裝機容量一次性給與屋頂產權人10萬元/MW的獎勵,單個項目獎勵上限為60萬元,同一屋頂產權人獎勵上限為100萬元。
2016年合肥光伏合理目錄名單
唯一遺憾的是,該政策明顯存在地方保護主義,違背國家能源局提出的公開、公平的發展光伏項目原則,排除了同等質量條件下,外地省份生產的合格光伏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