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記者獲悉:日前,山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印發《全省脫貧攻堅專項實施方案》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或”方案“),魯扶貧組發〔2016〕3號文件。通知包括旅游扶貧、電商扶貧、光伏扶貧等25項脫貧攻堅專項實施方案。
其中,《山東省光伏扶貧實施方案》明確提出:2016年至2018年,通過3年集中組織開展光伏扶貧工程,力爭惠及1000個扶貧工作重點村、10萬個貧困戶。
山東省光伏扶貧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省級統籌、縣負總責,統一規劃、分步實施,政策扶持、合力推進”的總體思路,建立政府補助、社會幫扶、金融支持、用戶出資等多途徑相結合的資金籌措機制,大力推進光伏扶貧工程實施,有效増加貧困村集體經濟收入和貧困戶家庭收入,加快扶貧對象脫貧致富步伐,充分發揮光伏扶貧的產業帶動作用和社會綜合效益。
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市、區)積極開展光伏扶貧工程建設。實施對象主要為兩類:一是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扶貧工作重點村;二是無勞動能力(無勞動能力指60歲以上老人和16歲以下未成年以及因病因傷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的群體)、無資源、無穩定收入來源的建檔立卡貧困戶。2016年至2018年,通過3年集中組織開展光伏扶貧工程,力爭惠及1000個扶貧工作重點村、10萬個貧困戶。
二、工作重點
各地在確保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前提下,要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推進光伏扶貧工程建設。既鼓勵釆取整村推進的方式,利用貧困村、貧困戶屋頂和庭院空閑地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收益直接歸貧困村或貧困戶所有;也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農業大棚或設施農業等建設集中式光伏電站,土地租金、投資入股等收益統籌用于貧困村或貧困戶脫貧致富。 (一)明確實施對象。各地要在充分尊重貧困村、貧困戶意愿的基礎上,按照貧困村和貧困戶自愿申報、村民代表大會評議公示、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的程序,優選納入光伏扶貧范圍的貧困村、貧困戶。確定參與項目的貧困村、貧困戶必須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嚴格標準條件,嚴守篩選程序,嚴禁弄虛作假和套取扶貧資金行為。
(二)編制光伏扶貧工程工作方案。各市和有關縣(市、區)應按照省里的統一部署,依據本地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基本情況、電力消納狀況、建設場址、貧困戶屋頂等資源利用條件,組織編制本地光伏扶貧專項規劃和具體實施方案。專項規劃及工作方案應明確光伏扶貧工程的建設規模與布局、建設模式、融資方案,收益分配、項目運維等,落實用地、規劃、電網接入等建設條件,并具體到年度建設計劃上,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三)組織光伏扶貧工程實施。各有關縣(市、區)要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本地光伏扶貧工程建設主體,按照工作方案和年度計劃分期分批實施光伏扶貧項目。光伏扶貧工程項目須采購使用技術先進、經過國家檢測認證機構認證的產品和設備,工程建設主體須具備足夠的資金實力、施工與運營經驗、技術與管理能力等。項目建設主體要負責做好光伏扶貧項目的設計、建設、安裝及運行維護等工作。
(四)跟進監管服務。各地要統籌建立光伏扶貧工程監管機制,研究制定光伏扶貧工程管理辦法,對光伏扶貧工程招標建設、竣工驗收、運營維護等全過程進行指導、監管和服務,保障工程建設進度和質量,切實發揮最大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資金籌措。實施光伏扶貧工程的有關縣(市、區),要建立健全政府補助、社會幫扶、金融支持、幫扶單位和用戶出資等多途徑相結合的資金籌措機制。省級切塊到縣的扶貧發展資金(含特色產業扶貧基金),各縣可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用于光伏扶貧工程,其中2016年用于光伏扶貧工程的特色產業扶貧基金要確保專款專用。積極爭取國家光伏扶貧工程建設資金、中央及省級預算內投資和各類專項建設基金等。要拓寬渠道,用好金融機構中長期低息貸款和小額扶貧貸款特別是“富民農戶貸”鼓勵各級幫包單位積極籌措資金,統籌用于貧困村、貧困戶光伏扶貧工程建設。鼓勵和支持各類企業參與光伏扶貧工程,對積極參與光伏扶貧的企業,省級發改部門在安排光伏電站規模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
(二)強化電網服務。發改部門和電網企業要積極完成農村電網發展規劃,統籌協調農村電網建設改造和光伏扶貧工程實施。電網企業要結合正在組織實施的農村電網改造分級計劃,加大重點扶貧地區資金和項目投入,做到電網改造升級與光伏扶貧工程同步建設、同步實施,確保光伏扶貧工程并網需要。要本著簡化流程、便捷服務的原則,及時出具并網接入意見,優化系統調度運行,優先保障所發電量全額上網,并按期結算電費、轉付補貼,確保及時到位。
(三)簡化項目審批。各市縣要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簡政放權的有關要求,建立綠色通道,簡化光伏扶貧工程項目管理程序。對于依托自有建(構)筑物或附近設施建設的分布式光伏扶貧項目,由縣級電網公司統一協調并網條件后,按簡便登記形式代理辦理備案管理手續;對于集中光伏扶貧電站項目,按屬地原則實行屬地備案管理,縮短辦理時限,提高工作效率。
(四)創新工作模式。積極創新光伏扶貧模式,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依據當地太陽能及土地資源狀況、資金籌措、電網接入等,選擇有實力的企業,采取資源、資金入股等形式,整體開發光伏資源,合作建設光伏扶貧電站項目,每年分紅收益統籌用于貧困村、貧困戶脫貧。相關縣(市、區)要統籌做好光伏扶貧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省級發改部門每年從中優選2—3個縣(市、區)作為光伏扶貧示范縣,積極爭取國家光伏建設規模。積極爭取臨沂市沂蒙老區創建國家光伏扶貧示范工程。
四、組織保障
(一)建立健全協同推進機制。光伏扶貧工程實行省級統籌、市級協調、責任到縣、落實到戶的協同推進機制。省級層面主要負責編制全省光伏扶貧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光伏扶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市級主要負責加班指導和服務對接,落實國家和省里的相關扶持政策,配套相關資金和政策,加強對工程實施的督促監管。縣級承擔推進光伏扶貧的主體責任,負責制定光伏扶貧規劃和具體實施方案,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組織項目建設,做好協調服務、監督管理、竣工驗收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二)進一步明確部門工作職責。光伏扶貧是一項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合力推進工作開展。發改部門牽頭負責光伏扶貧實施方案制訂、建設規模爭取與安排、配套電網規劃建設等工作;扶貧部門牽頭負責宣傳發動、選擇貧困村和貧困戶、擬定年度計劃、牽頭組織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項目實施;國土、林業、規劃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協調落實光伏扶貧工程建設用地、規劃選址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相關財政資金的籌集、撥付與監管;金融管理部門負責協調金融機構對光伏扶貧項目給予貸款支持,物價部門負責光伏扶貧工程電價政策;電網企業負責光伏扶貧工程電網接入、并網運行、電費及補貼結算等工作。
(三)加強考核監督。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光伏扶貧工程作為產業扶貧的重要內容,嚴格標準,明確責任,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加強調度通報和督查考核,確保把各項任務目標及時落到實處。要加強光伏扶貧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和審計、稽查,對光伏扶貧工程中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挪用、揮霍浪費等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堅決從嚴查處。
(四)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各級各有關部門、企業和新聞媒體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光伏扶貧相關政策、項目建設動態、實施效果、典型案例等的宣傳推廣,讓社會各界全面了解光伏扶貧工程,引導廣大貧困戶和社會各界積極支持并參與光伏扶貧工程,形成協同推動工作順利開展的良好氛圍。
其中,《山東省光伏扶貧實施方案》明確提出:2016年至2018年,通過3年集中組織開展光伏扶貧工程,力爭惠及1000個扶貧工作重點村、10萬個貧困戶。
山東省光伏扶貧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省級統籌、縣負總責,統一規劃、分步實施,政策扶持、合力推進”的總體思路,建立政府補助、社會幫扶、金融支持、用戶出資等多途徑相結合的資金籌措機制,大力推進光伏扶貧工程實施,有效増加貧困村集體經濟收入和貧困戶家庭收入,加快扶貧對象脫貧致富步伐,充分發揮光伏扶貧的產業帶動作用和社會綜合效益。
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市、區)積極開展光伏扶貧工程建設。實施對象主要為兩類:一是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扶貧工作重點村;二是無勞動能力(無勞動能力指60歲以上老人和16歲以下未成年以及因病因傷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的群體)、無資源、無穩定收入來源的建檔立卡貧困戶。2016年至2018年,通過3年集中組織開展光伏扶貧工程,力爭惠及1000個扶貧工作重點村、10萬個貧困戶。
二、工作重點
各地在確保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前提下,要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推進光伏扶貧工程建設。既鼓勵釆取整村推進的方式,利用貧困村、貧困戶屋頂和庭院空閑地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收益直接歸貧困村或貧困戶所有;也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農業大棚或設施農業等建設集中式光伏電站,土地租金、投資入股等收益統籌用于貧困村或貧困戶脫貧致富。 (一)明確實施對象。各地要在充分尊重貧困村、貧困戶意愿的基礎上,按照貧困村和貧困戶自愿申報、村民代表大會評議公示、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的程序,優選納入光伏扶貧范圍的貧困村、貧困戶。確定參與項目的貧困村、貧困戶必須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嚴格標準條件,嚴守篩選程序,嚴禁弄虛作假和套取扶貧資金行為。
(二)編制光伏扶貧工程工作方案。各市和有關縣(市、區)應按照省里的統一部署,依據本地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基本情況、電力消納狀況、建設場址、貧困戶屋頂等資源利用條件,組織編制本地光伏扶貧專項規劃和具體實施方案。專項規劃及工作方案應明確光伏扶貧工程的建設規模與布局、建設模式、融資方案,收益分配、項目運維等,落實用地、規劃、電網接入等建設條件,并具體到年度建設計劃上,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三)組織光伏扶貧工程實施。各有關縣(市、區)要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本地光伏扶貧工程建設主體,按照工作方案和年度計劃分期分批實施光伏扶貧項目。光伏扶貧工程項目須采購使用技術先進、經過國家檢測認證機構認證的產品和設備,工程建設主體須具備足夠的資金實力、施工與運營經驗、技術與管理能力等。項目建設主體要負責做好光伏扶貧項目的設計、建設、安裝及運行維護等工作。
(四)跟進監管服務。各地要統籌建立光伏扶貧工程監管機制,研究制定光伏扶貧工程管理辦法,對光伏扶貧工程招標建設、竣工驗收、運營維護等全過程進行指導、監管和服務,保障工程建設進度和質量,切實發揮最大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資金籌措。實施光伏扶貧工程的有關縣(市、區),要建立健全政府補助、社會幫扶、金融支持、幫扶單位和用戶出資等多途徑相結合的資金籌措機制。省級切塊到縣的扶貧發展資金(含特色產業扶貧基金),各縣可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用于光伏扶貧工程,其中2016年用于光伏扶貧工程的特色產業扶貧基金要確保專款專用。積極爭取國家光伏扶貧工程建設資金、中央及省級預算內投資和各類專項建設基金等。要拓寬渠道,用好金融機構中長期低息貸款和小額扶貧貸款特別是“富民農戶貸”鼓勵各級幫包單位積極籌措資金,統籌用于貧困村、貧困戶光伏扶貧工程建設。鼓勵和支持各類企業參與光伏扶貧工程,對積極參與光伏扶貧的企業,省級發改部門在安排光伏電站規模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
(二)強化電網服務。發改部門和電網企業要積極完成農村電網發展規劃,統籌協調農村電網建設改造和光伏扶貧工程實施。電網企業要結合正在組織實施的農村電網改造分級計劃,加大重點扶貧地區資金和項目投入,做到電網改造升級與光伏扶貧工程同步建設、同步實施,確保光伏扶貧工程并網需要。要本著簡化流程、便捷服務的原則,及時出具并網接入意見,優化系統調度運行,優先保障所發電量全額上網,并按期結算電費、轉付補貼,確保及時到位。
(三)簡化項目審批。各市縣要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簡政放權的有關要求,建立綠色通道,簡化光伏扶貧工程項目管理程序。對于依托自有建(構)筑物或附近設施建設的分布式光伏扶貧項目,由縣級電網公司統一協調并網條件后,按簡便登記形式代理辦理備案管理手續;對于集中光伏扶貧電站項目,按屬地原則實行屬地備案管理,縮短辦理時限,提高工作效率。
(四)創新工作模式。積極創新光伏扶貧模式,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依據當地太陽能及土地資源狀況、資金籌措、電網接入等,選擇有實力的企業,采取資源、資金入股等形式,整體開發光伏資源,合作建設光伏扶貧電站項目,每年分紅收益統籌用于貧困村、貧困戶脫貧。相關縣(市、區)要統籌做好光伏扶貧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省級發改部門每年從中優選2—3個縣(市、區)作為光伏扶貧示范縣,積極爭取國家光伏建設規模。積極爭取臨沂市沂蒙老區創建國家光伏扶貧示范工程。
四、組織保障
(一)建立健全協同推進機制。光伏扶貧工程實行省級統籌、市級協調、責任到縣、落實到戶的協同推進機制。省級層面主要負責編制全省光伏扶貧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光伏扶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市級主要負責加班指導和服務對接,落實國家和省里的相關扶持政策,配套相關資金和政策,加強對工程實施的督促監管。縣級承擔推進光伏扶貧的主體責任,負責制定光伏扶貧規劃和具體實施方案,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組織項目建設,做好協調服務、監督管理、竣工驗收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二)進一步明確部門工作職責。光伏扶貧是一項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合力推進工作開展。發改部門牽頭負責光伏扶貧實施方案制訂、建設規模爭取與安排、配套電網規劃建設等工作;扶貧部門牽頭負責宣傳發動、選擇貧困村和貧困戶、擬定年度計劃、牽頭組織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項目實施;國土、林業、規劃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協調落實光伏扶貧工程建設用地、規劃選址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相關財政資金的籌集、撥付與監管;金融管理部門負責協調金融機構對光伏扶貧項目給予貸款支持,物價部門負責光伏扶貧工程電價政策;電網企業負責光伏扶貧工程電網接入、并網運行、電費及補貼結算等工作。
(三)加強考核監督。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光伏扶貧工程作為產業扶貧的重要內容,嚴格標準,明確責任,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加強調度通報和督查考核,確保把各項任務目標及時落到實處。要加強光伏扶貧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和審計、稽查,對光伏扶貧工程中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挪用、揮霍浪費等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堅決從嚴查處。
(四)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各級各有關部門、企業和新聞媒體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光伏扶貧相關政策、項目建設動態、實施效果、典型案例等的宣傳推廣,讓社會各界全面了解光伏扶貧工程,引導廣大貧困戶和社會各界積極支持并參與光伏扶貧工程,形成協同推動工作順利開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