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消息:日前,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新余市推進先進光伏示范基地建設工作方案》。該通知明確:未來幾年內,中國能建和湖南省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在新余市投資建設總計500MW的光伏項目。其中2017底前完成240MW以上。該通知的發布標志著新余市打造的國家光伏“領跑者”先進技術示范基地正式邁入實質性階段。
新余市委書記劉捷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新余市委書記劉捷表示,力爭用3年時間把新余建設成為國家光伏“領跑者”先進技術示范基地,規劃總量達3GW,其中示范區480MW,總投資300億元,簡稱后年發電量達到36億千瓦時。
劉捷在今年兩會中提交了《關于支持江西省新余市建設國家"領跑者計劃"光伏發電示范基地的建議》的提案。據悉,新余市目前是國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國家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在光伏發電基礎條件上具有較大優勢。
此前,新余市被譽為“中國新能源之都”,從2005年開始,新余市全力打造光伏產業基地,率先形成“硅料-鑄錠-硅片-電池-組件-光伏應用產品”較完整的光伏產業鏈。
目前,新余全市注冊光伏企業116家(含貿易類企業),從業人員2萬余人。硅料產能2.5萬噸,硅片產能4200MW,電池片產能1500MW,組件產能400MW。2015年,全市規模以上光伏企業實現工業增加值、主營業務收入、利稅總額分別為74.4億元、253.3億元、18.4億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余市并網發電的光伏項目137MW,在建光伏發電項目181MW,已備案正在開展前期工作的光伏項目661MW,還有330MW正在開展土地簽訂協議相關工作,共計1309MW,總投資117.81億元。
此外,新余還擁有全國范圍內屈指可數的光伏人才培養體系,多所高校開設光伏專業,專門培養光伏技術和管理人才。擁有國家光伏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光伏產品質檢中心、國家光伏知識產權信息中心等國家級科研平臺。
目前,新余正在積極向國家能源局申報“光伏領跑者計劃示范基地”。
下為該通知詳細內容:
新余市推進先進光伏示范基地建設工作方案
2016年3月4日,新余市政府在北京與中國能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分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湖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共同簽署了《新余市先進光伏示范基地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合作協議》)。為貫徹落實《合作協議》精神,加快推進我市光伏應用發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確工作內容
《合作協議》明確了中國能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分公司和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湖南省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共同出資40多億元,在渝水區新溪鄉、南安鄉、姚圩鎮、羅坊鎮等四鄉鎮范圍內建設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以下簡稱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光伏電站、農業光伏大棚,建成總規模500兆瓦以上,配套建設220kV匯集站1座。全部建成并網發電期限為2017年底,其中2016年不低于240兆瓦。
全市上下要緊緊圍繞上述總目標任務,加強協調,主動服務,敢于擔當,破解難題,確保我市先進光伏示范基地項目早動工、早建成、早見效,確保《合作協議》真正按時間節點落實到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市政府落實合作協議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合作中的重大問題,定期就合作問題進行研究推動。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胡高平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鄧 浩 市政府副秘書長
徐冬春 市發改委主任
聶志新 渝水區政府區長
成 員:邱新林 市發改委副主任
劉敏健 市財政局副局長
何愛斌 市國土資源局總規劃師
呂件根 市林業局副局長
盛宗根 市農業局副縣級干部
傅建群 市規劃局總規劃師
高增忠 市文廣新局黨委委員
潘會君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喻國平 渝水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劉迎峰 贛西供電公司副總經理
吳志文 市國資公司副總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對口銜接,具體推動合作協議各項內容的落實。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徐冬春兼任辦公室主任,邱新林、喻國平兼任副主任。
三、細化工作責任
為貫徹落實《合作協議》,結合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能,將有關工作任務細化到各責任單位。
市發改委是落實《合作協議》的綜合協調單位。負責收集分析合作中的重大問題,并就合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解決方案;負責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對口銜接和合作協議內容的落實;具體落實《合作協議》中第三、四、六、七、八條內容。
渝水區政府是落實《合作協議》的責任主體。要參照本方案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具體協調落實本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用地租用、220kV匯集站建設用地的轉讓、維護工程施工秩序和良好投資環境,確保用地租賃費、土地轉讓費合理,不出現強包強攬、強裝強卸現象;具體落實《合作協議》中第五、十條內容。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光伏財政補貼政策,積極爭取上級扶持資金。具體配合落實《合作協議》中第六條內容。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本項目建設所需用地的數量以及土地性質符合相關法規要求,用地不足部分,在2016年12月底調規到位。具體落實《合作協議》中第二條內容。
市林業局負責向省林業廳按本項目要求爭取林地指標和辦理部分林地使用手續。具體配合落實《合作協議》中第二條內容。
市農業局負責本項目農業光伏大棚的技術指導,爭取上級各項物質和資金補貼的支持。具體配合落實《合作協議》中第二條內容。
市規劃局負責對本項目總體規劃的合規性把關。具體配合落實《合作協議》中第十條內容。
贛西供電公司負責盡快按本項目要求做好電力總體設計規劃,確保本項目建成后光伏電站不限發、不棄光。具體落實《合作協議》中第九條內容。
市國資公司負責配合本項目用地征用、出讓,按要求出資參股本項目,辦理相關租用、征用手續。具體配合落實《合作協議》中第五條內容。
市文廣新局負責對本項目是否涉及文物保護的合規性把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本項目的道路規劃設計,優先政策支持。
四、落實工作措施
(一)狠抓落實。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責任分工,認真抓好工作任務的推進落實。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對接落實方案,細化工作措施,落實專人負責,明確具體任務書、路線圖和時間表,確保整個對接工作及時、全面、到位。
(二)加強調度。領導小組要做好推進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定期召開工作推進匯報會,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匯報,協調解決推進工作存在的問題。定期就合作問題進行研究,具體推動協議各項合作內容的落實。
(三)加強督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強對推進工作的督查,每季度督查一次,通報工作進度,查找存在問題,切實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新余市委書記劉捷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新余市委書記劉捷表示,力爭用3年時間把新余建設成為國家光伏“領跑者”先進技術示范基地,規劃總量達3GW,其中示范區480MW,總投資300億元,簡稱后年發電量達到36億千瓦時。
劉捷在今年兩會中提交了《關于支持江西省新余市建設國家"領跑者計劃"光伏發電示范基地的建議》的提案。據悉,新余市目前是國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國家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在光伏發電基礎條件上具有較大優勢。
此前,新余市被譽為“中國新能源之都”,從2005年開始,新余市全力打造光伏產業基地,率先形成“硅料-鑄錠-硅片-電池-組件-光伏應用產品”較完整的光伏產業鏈。
目前,新余全市注冊光伏企業116家(含貿易類企業),從業人員2萬余人。硅料產能2.5萬噸,硅片產能4200MW,電池片產能1500MW,組件產能400MW。2015年,全市規模以上光伏企業實現工業增加值、主營業務收入、利稅總額分別為74.4億元、253.3億元、18.4億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余市并網發電的光伏項目137MW,在建光伏發電項目181MW,已備案正在開展前期工作的光伏項目661MW,還有330MW正在開展土地簽訂協議相關工作,共計1309MW,總投資117.81億元。
此外,新余還擁有全國范圍內屈指可數的光伏人才培養體系,多所高校開設光伏專業,專門培養光伏技術和管理人才。擁有國家光伏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光伏產品質檢中心、國家光伏知識產權信息中心等國家級科研平臺。
目前,新余正在積極向國家能源局申報“光伏領跑者計劃示范基地”。
下為該通知詳細內容:
新余市推進先進光伏示范基地建設工作方案
2016年3月4日,新余市政府在北京與中國能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分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湖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共同簽署了《新余市先進光伏示范基地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合作協議》)。為貫徹落實《合作協議》精神,加快推進我市光伏應用發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確工作內容
《合作協議》明確了中國能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分公司和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湖南省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共同出資40多億元,在渝水區新溪鄉、南安鄉、姚圩鎮、羅坊鎮等四鄉鎮范圍內建設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以下簡稱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光伏電站、農業光伏大棚,建成總規模500兆瓦以上,配套建設220kV匯集站1座。全部建成并網發電期限為2017年底,其中2016年不低于240兆瓦。
全市上下要緊緊圍繞上述總目標任務,加強協調,主動服務,敢于擔當,破解難題,確保我市先進光伏示范基地項目早動工、早建成、早見效,確保《合作協議》真正按時間節點落實到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市政府落實合作協議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合作中的重大問題,定期就合作問題進行研究推動。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胡高平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鄧 浩 市政府副秘書長
徐冬春 市發改委主任
聶志新 渝水區政府區長
成 員:邱新林 市發改委副主任
劉敏健 市財政局副局長
何愛斌 市國土資源局總規劃師
呂件根 市林業局副局長
盛宗根 市農業局副縣級干部
傅建群 市規劃局總規劃師
高增忠 市文廣新局黨委委員
潘會君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喻國平 渝水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劉迎峰 贛西供電公司副總經理
吳志文 市國資公司副總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對口銜接,具體推動合作協議各項內容的落實。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徐冬春兼任辦公室主任,邱新林、喻國平兼任副主任。
三、細化工作責任
為貫徹落實《合作協議》,結合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能,將有關工作任務細化到各責任單位。
市發改委是落實《合作協議》的綜合協調單位。負責收集分析合作中的重大問題,并就合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解決方案;負責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對口銜接和合作協議內容的落實;具體落實《合作協議》中第三、四、六、七、八條內容。
渝水區政府是落實《合作協議》的責任主體。要參照本方案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具體協調落實本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用地租用、220kV匯集站建設用地的轉讓、維護工程施工秩序和良好投資環境,確保用地租賃費、土地轉讓費合理,不出現強包強攬、強裝強卸現象;具體落實《合作協議》中第五、十條內容。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光伏財政補貼政策,積極爭取上級扶持資金。具體配合落實《合作協議》中第六條內容。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本項目建設所需用地的數量以及土地性質符合相關法規要求,用地不足部分,在2016年12月底調規到位。具體落實《合作協議》中第二條內容。
市林業局負責向省林業廳按本項目要求爭取林地指標和辦理部分林地使用手續。具體配合落實《合作協議》中第二條內容。
市農業局負責本項目農業光伏大棚的技術指導,爭取上級各項物質和資金補貼的支持。具體配合落實《合作協議》中第二條內容。
市規劃局負責對本項目總體規劃的合規性把關。具體配合落實《合作協議》中第十條內容。
贛西供電公司負責盡快按本項目要求做好電力總體設計規劃,確保本項目建成后光伏電站不限發、不棄光。具體落實《合作協議》中第九條內容。
市國資公司負責配合本項目用地征用、出讓,按要求出資參股本項目,辦理相關租用、征用手續。具體配合落實《合作協議》中第五條內容。
市文廣新局負責對本項目是否涉及文物保護的合規性把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本項目的道路規劃設計,優先政策支持。
四、落實工作措施
(一)狠抓落實。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責任分工,認真抓好工作任務的推進落實。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對接落實方案,細化工作措施,落實專人負責,明確具體任務書、路線圖和時間表,確保整個對接工作及時、全面、到位。
(二)加強調度。領導小組要做好推進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定期召開工作推進匯報會,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匯報,協調解決推進工作存在的問題。定期就合作問題進行研究,具體推動協議各項合作內容的落實。
(三)加強督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強對推進工作的督查,每季度督查一次,通報工作進度,查找存在問題,切實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