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貧是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能夠充分發揮能源開發建設在脫貧攻堅戰中的基礎性作用,在光照資源條件較好的地區因地制宜開展光伏扶貧,既符合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戰略,又符合國家清潔低碳能源發展戰略;既有利于擴大光伏發電市場,又有利于促進貧困人口穩收增收。
2015年12月,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加快貧困地區能源開發建設推進脫貧攻堅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能規劃[2015]452號),要求貫徹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要求,進一步做好能源扶貧工作,落實六大重點任務,其中包括精準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在光照條件良好(年均利用小時數大于1100小時)的15個省(區)451個貧困縣的3.57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范圍內開展光伏扶貧工作。到2020年,實現200萬建檔立卡貧困戶戶均增收3000元以上的目標。同時,鼓勵光伏發電與種植、養殖業結合,充分利用荒山、荒坡、魚塘、大棚等農業設施,增加貧困人口收入。
2016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國家能源局、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聯合發布《關于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發改能源[2016]621號)。該《意見》指出,在2020年之前,重點在前期開展試點的、光照條件較好的16個省的471個縣的約3.5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以整村推進的方式開展光伏扶貧工作,保障200萬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貧困戶(包括殘疾人)每年每戶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條件好的貧困地區可按照精準扶貧的要求,因地制宜推進實施。
從安徽、河北、山西、甘肅、青海、寧夏等各試點省市的光伏扶貧實踐來看,光伏發電扶貧主要有四種類型。
一、光伏扶貧類型
首先是戶用光伏發電扶貧,利用貧困戶屋頂或院落空地建設3-5千瓦的發電系統,產權和收益均歸貧困戶所有。
其次是村級光伏電站扶貧,以村集體為建設主體,利用村集體的土地建設100-300千瓦的小型電站,產權歸村集體所有,收益由村集體、貧困戶按比例分配,其中貧困戶的收益占比在60%以上。
三是光伏大棚扶貧,利用農業大棚等現代農業設施建設的光伏電站,產權歸投資企業和貧困戶共有。
四是光伏地面電站扶貧,利用荒山荒坡建設10MW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電站,產權歸投資企業,企業捐贈一部分股權,股權收益分配給貧困戶。
二、光伏扶貧的成功模式
1、扶貧資金+農戶銀行貸款(云南模式)。云南紅河州200套,政府出資70%,政府擔保、農戶從信用社貸款30%。
2、扶貧資金+農戶銀行貸款(江蘇模式)。江蘇盱眙228戶每戶3KW,政府出資9萬元,第三方擔保公司擔保,農戶從當地農商行貸款95%以上。貸款期15年內每年凈收益1000,15年后每年收益3000元。相比云南模式,該模式在政府出資很少的情況下關鍵要延長銀行貸款期。
3、扶貧資金+企業墊付(貴州模式)。貴州羅甸40套,政府出資80%,企業墊付20%,后期農戶以發電收益分期償還企業。
4、扶貧資金+地方財政配套(山西模式)。山西臨汾光伏地面電站100千瓦,有中央扶貧資金和地方財政配套,農戶沒有負擔。
5、扶貧資金+地方投資公司墊付(安徽模式)。安徽泗縣,5000套,政府出資70%,當地投資公司墊付30%,后期農戶以發電收益分期償還投資公司。
2015年12月,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加快貧困地區能源開發建設推進脫貧攻堅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能規劃[2015]452號),要求貫徹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要求,進一步做好能源扶貧工作,落實六大重點任務,其中包括精準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在光照條件良好(年均利用小時數大于1100小時)的15個省(區)451個貧困縣的3.57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范圍內開展光伏扶貧工作。到2020年,實現200萬建檔立卡貧困戶戶均增收3000元以上的目標。同時,鼓勵光伏發電與種植、養殖業結合,充分利用荒山、荒坡、魚塘、大棚等農業設施,增加貧困人口收入。
2016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國家能源局、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聯合發布《關于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發改能源[2016]621號)。該《意見》指出,在2020年之前,重點在前期開展試點的、光照條件較好的16個省的471個縣的約3.5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以整村推進的方式開展光伏扶貧工作,保障200萬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貧困戶(包括殘疾人)每年每戶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條件好的貧困地區可按照精準扶貧的要求,因地制宜推進實施。
從安徽、河北、山西、甘肅、青海、寧夏等各試點省市的光伏扶貧實踐來看,光伏發電扶貧主要有四種類型。
一、光伏扶貧類型
首先是戶用光伏發電扶貧,利用貧困戶屋頂或院落空地建設3-5千瓦的發電系統,產權和收益均歸貧困戶所有。
其次是村級光伏電站扶貧,以村集體為建設主體,利用村集體的土地建設100-300千瓦的小型電站,產權歸村集體所有,收益由村集體、貧困戶按比例分配,其中貧困戶的收益占比在60%以上。
三是光伏大棚扶貧,利用農業大棚等現代農業設施建設的光伏電站,產權歸投資企業和貧困戶共有。
四是光伏地面電站扶貧,利用荒山荒坡建設10MW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電站,產權歸投資企業,企業捐贈一部分股權,股權收益分配給貧困戶。
二、光伏扶貧的成功模式
1、扶貧資金+農戶銀行貸款(云南模式)。云南紅河州200套,政府出資70%,政府擔保、農戶從信用社貸款30%。
2、扶貧資金+農戶銀行貸款(江蘇模式)。江蘇盱眙228戶每戶3KW,政府出資9萬元,第三方擔保公司擔保,農戶從當地農商行貸款95%以上。貸款期15年內每年凈收益1000,15年后每年收益3000元。相比云南模式,該模式在政府出資很少的情況下關鍵要延長銀行貸款期。
3、扶貧資金+企業墊付(貴州模式)。貴州羅甸40套,政府出資80%,企業墊付20%,后期農戶以發電收益分期償還企業。
4、扶貧資金+地方財政配套(山西模式)。山西臨汾光伏地面電站100千瓦,有中央扶貧資金和地方財政配套,農戶沒有負擔。
5、扶貧資金+地方投資公司墊付(安徽模式)。安徽泗縣,5000套,政府出資70%,當地投資公司墊付30%,后期農戶以發電收益分期償還投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