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記者張松報道)近日,為全面推進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嚴格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管理工作責任,強化監督管理,規范考核驗收工作,根據國家發改委等六部門《關于印發〈重點地區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環資〔2014〕2984號)和《浙江省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管理工作方案》(浙發改能源〔2015〕569號)的有關規定,2016年4月20日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環境保護廳、浙江省統計局、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能源局聯合關于印發《浙江省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管理工作考核驗收辦法》的通知。
通知稱將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到2017年浙江省風電裝機達到200萬千瓦,光伏裝機達到400萬千瓦以上。按照浙江省能源局下達的浙江省能源發展年度計劃和光伏、風電年度計劃指標要求,完成年度建設任務。評分標準:完成年度建設任務計10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比例乘以10計分;完成比例低于70%計0分。
數據顯示,我國目前電力需求增速放緩,供需不平衡問題進一步放大。由于經濟增速已進入中低速時期,伴隨著經濟增長腳步的放慢,用電量增速也逐步放緩,全社會用電量55500億千瓦時,增幅僅為0.5%,而到2015年底全國發電裝機容量150673萬千瓦,同比增長10.4%。
2016年第一季度新建棄光率高達50%以上,一方面環境與霧霾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另一方棄光、棄風、棄水嚴重。專家稱,經濟轉型不僅是產業升級,更是能源的升級。為此,《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征求建立燃煤火電機組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考核制度有關要求通知意見的函》,配額考核制度中提出“2020年各燃煤發電企業承擔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配額與火電發電量的比重應達到15%以上,按年度分解落實考核指標”。
通知稱將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到2017年浙江省風電裝機達到200萬千瓦,光伏裝機達到400萬千瓦以上。按照浙江省能源局下達的浙江省能源發展年度計劃和光伏、風電年度計劃指標要求,完成年度建設任務。評分標準:完成年度建設任務計10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比例乘以10計分;完成比例低于70%計0分。
數據顯示,我國目前電力需求增速放緩,供需不平衡問題進一步放大。由于經濟增速已進入中低速時期,伴隨著經濟增長腳步的放慢,用電量增速也逐步放緩,全社會用電量55500億千瓦時,增幅僅為0.5%,而到2015年底全國發電裝機容量150673萬千瓦,同比增長10.4%。
2016年第一季度新建棄光率高達50%以上,一方面環境與霧霾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另一方棄光、棄風、棄水嚴重。專家稱,經濟轉型不僅是產業升級,更是能源的升級。為此,《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征求建立燃煤火電機組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考核制度有關要求通知意見的函》,配額考核制度中提出“2020年各燃煤發電企業承擔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配額與火電發電量的比重應達到15%以上,按年度分解落實考核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