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報道:今日,國家發改委網站公告《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同意甘肅省、 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開展可再生能源 就近消納試點方案的復函 》發改辦運行[2016]863號文件。
甘肅省發展改革委、內蒙古經信委、吉林省能源局:
報來《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上報<甘肅省擴大新能源消納試點方案>的報告》(甘發改商價[2015]1192號)、《關于上報<內蒙古自治區新能源就近消納試點方案>的報告》(內經信電力字[2016]5號)和《吉林省能源局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的請示》(吉能電力[2015]208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甘肅省、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開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原則同意《甘肅省擴大新能源消納試點方案》、《內蒙古自治區新能源就近消納試點方案》和《吉林省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工作方案》,請試點地區按照修改后方案(附后)執行。
二、準確把握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的外延和內涵。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是指通過擴大用電需求、完善輸配電價政策、促進市場化交易等方式,提高本地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的實施不影響跨省區消納,請試點地區妥善處理好就近消納試點與電力外送的關系,實現有機結合、相互促進。
三、注意結合當前和長遠。試點地區在落實試點方案各項工作措施時,既要把握好中長期目標,也要認真做好年度工作安排。請結合試點方案,科學安排2016年工作要點及目標,確保“十三五”目標順利實現。
四、積極推進市場化進程。試點地區在方案實施過程中,積極推進市場化進程,探索建立完善輔助服務機制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具備條件的地區可以嘗試建立備用容量市場增加火電機組調峰積極性。
五、加強組織領導。請試點地區結合試點方案,明確牽頭單位,細化任務分工,加強組織協調,形成部門合力,并積極做好與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可再生能源監管工作的有效銜接,保障試點各項工作順利實施。
六、強化過程控制。試點地區在試點方案執行過程中,及時發現問題并靈活應對。對于涉及方面廣、協調難度大的任務事項,及時報告,必要時國家發展改革委商有關部門予以協調解決。
附件:
1.《甘肅省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方案》
2.《內蒙古自治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方案》
3.《吉林省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6年4月5日
甘肅省發展改革委、內蒙古經信委、吉林省能源局:
報來《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上報<甘肅省擴大新能源消納試點方案>的報告》(甘發改商價[2015]1192號)、《關于上報<內蒙古自治區新能源就近消納試點方案>的報告》(內經信電力字[2016]5號)和《吉林省能源局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的請示》(吉能電力[2015]208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甘肅省、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開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原則同意《甘肅省擴大新能源消納試點方案》、《內蒙古自治區新能源就近消納試點方案》和《吉林省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工作方案》,請試點地區按照修改后方案(附后)執行。
二、準確把握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的外延和內涵。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是指通過擴大用電需求、完善輸配電價政策、促進市場化交易等方式,提高本地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的實施不影響跨省區消納,請試點地區妥善處理好就近消納試點與電力外送的關系,實現有機結合、相互促進。
三、注意結合當前和長遠。試點地區在落實試點方案各項工作措施時,既要把握好中長期目標,也要認真做好年度工作安排。請結合試點方案,科學安排2016年工作要點及目標,確保“十三五”目標順利實現。
四、積極推進市場化進程。試點地區在方案實施過程中,積極推進市場化進程,探索建立完善輔助服務機制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具備條件的地區可以嘗試建立備用容量市場增加火電機組調峰積極性。
五、加強組織領導。請試點地區結合試點方案,明確牽頭單位,細化任務分工,加強組織協調,形成部門合力,并積極做好與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可再生能源監管工作的有效銜接,保障試點各項工作順利實施。
六、強化過程控制。試點地區在試點方案執行過程中,及時發現問題并靈活應對。對于涉及方面廣、協調難度大的任務事項,及時報告,必要時國家發展改革委商有關部門予以協調解決。
附件:
1.《甘肅省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方案》
2.《內蒙古自治區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方案》
3.《吉林省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