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2016〕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十三五”期間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是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的重要舉措,對促進農村消費升級、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和拉動有效投資具有積極意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相關企業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規范管理,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切實完成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各項任務。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積極適應農業生產和農村消費需求,按照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突出重點、共享均等,電能替代、綠色低碳,創新機制、加強管理的原則,突出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加快城鄉電力服務均等化進程,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電力保障。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國農村地區基本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供電能力和服務水平明顯提升,農村電網供電可靠率達到99.8%,綜合電壓合格率達到97.9%,戶均配變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建成結構合理、技術先進、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現代農村電網,電能在農村家庭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大幅提高。東部地區基本實現城鄉供電服務均等化,中西部地區城鄉供電服務差距大幅縮小,貧困及偏遠少數民族地區農村電網基本滿足生產生活需要。縣級供電企業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二、重點任務
(一)加快新型小城鎮、中心村電網和農業生產供電設施改造升級。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和扶貧搬遷等,積極適應農產品加工、鄉村旅游、農村電商等新型產業發展以及農民消費升級的用電需求,科學確定改造標準,推進新型小城鎮和中心村電網改造升級。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和推廣農業節水灌溉等工作,完善農業生產供電設施,加快推進機井通電,到2017年底,完成中心村電網改造升級,實現平原地區機井用電全覆蓋。
(二)穩步推進農村電網投資多元化。在做好電力普遍服務的前提下,結合售電側改革拓寬融資渠道,探索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運用商業機制引入社會資本參與農村電網建設改造。在西部偏遠地區,鼓勵相關企業因地制宜建設水能、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局域電網。
(三)開展西藏、新疆以及四川、云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農村電網建設攻堅。繼續落實各項優先支持政策,集中力量加快孤網縣城的聯網進程,符合條件的地區電網延伸到鄉到村,到2020年實現孤網縣城聯網或建成可再生能源局域電網。農牧區基本實現用電全覆蓋,電力在當地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顯著提升,促進改善農牧區生產生活條件。
(四)加快西部及貧困地區農村電網改造升級。重點推進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以及革命老區的農村電網改造升級,解決電壓不達標、架構不合理、不通動力電等問題,提升電力普遍服務水平。結合新能源扶貧工程和微電網建設,提高農村電網接納分布式新能源發電的能力,到2020年貧困地區供電服務水平接近本省(區、市)農村平均水平。繼續實施農場、林場林區、小水電供區電網改造升級。
(五)推進東中部地區城鄉供電服務均等化進程。東中部地區以及有條件的西部地區,在完善農村電網架構、縮短供電服務半徑、提高戶均配變容量的基礎上,逐步提高農村電網信息化、自動化、智能化水平,進一步優化電力供給結構,縮小城鄉供電服務差距,不斷提高農村電氣化水平,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農民生活質量改善提供更好的電力保障。
三、政策措施
(一)多渠道籌集資金。“十三五”期間,繼續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中西部地區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并通過項目法人自有資金、地方財政投入或專項建設基金等多種方式籌措項目資本金;東部地區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主要通過項目法人自有資金或專項建設基金解決項目資本金。電網企業要加大對農村電網建設改造的資金投入。地方政府要按規定統籌使用相關財政資金和社會資金,承擔相應的建設成本,支持農村電網改造升級。
(二)加強還貸資金管理。繼續執行每千瓦時售電量收取2分錢的還貸資金政策,專項用于農村電網建設改造貸款的還本付息。有關部門要強化還貸資金管理,規范資金的征收使用,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三)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縣級電網企業通過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到2020年全部取消“代管體制”。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縣級電網企業股份制改革試點。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將農村電網改造升級作為擴大投資、改善民生的重要領域,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部署,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規范和簡化項目管理程序,切實解決工程實施中手續繁雜、效率不高等問題,為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創造良好環境。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要求,有針對性地調整完善投資、價格、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
(二)強化規劃管理。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在縣級規劃的基礎上,組織編制本地區農村電網改造升級5年規劃、建立3年滾動項目儲備庫,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明確任務目標、建設重點和工作措施,并與新型城鎮化、新農村建設、扶貧搬遷、土地利用等規劃做好銜接。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在各省(區、市)規劃的基礎上,編制全國農村電網改造升級5年規劃和3年滾動投資計劃,修訂項目管理辦法,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管理,根據項目進展統籌安排年度投資計劃。
(三)抓好監督評價。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建立健全工程實施監督制度,及時掌握工作進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各地區要建立監測評價體系,對農村電網的建設投資、管理服務等進行考核評價,督促企業做好電力普遍服務。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及相關企業要加大農村電網建設改造力度,科學安排計劃,加強組織實施和績效考核,確保建設資金及時到位、工程任務按時完成。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十三五”期間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是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的重要舉措,對促進農村消費升級、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和拉動有效投資具有積極意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相關企業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規范管理,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切實完成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各項任務。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2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16年2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十三五”期間實施新一輪
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的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
農村電網是農村重要的基礎設施,對促進農業農村發展、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十二五”時期實施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以來,農村電網結構大幅改善,電力供應能力明顯提升,管理體制基本理順,同網同價基本實現,徹底解決了無電人口用電問題。但受自然環境條件、歷史遺留問題等各種因素制約,城鄉電力服務差距較為明顯,農村地區電力保障能力與日益增長的用電需求不相適應,貧困地區以及偏遠少數民族地區電網建設相對滯后,農村電網整體水平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仍有差距。為充分滿足廣大農民用電需求,加快城鄉電力服務均等化進程,現就“十三五”期間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提出以下意見: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的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積極適應農業生產和農村消費需求,按照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突出重點、共享均等,電能替代、綠色低碳,創新機制、加強管理的原則,突出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加快城鄉電力服務均等化進程,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電力保障。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國農村地區基本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供電能力和服務水平明顯提升,農村電網供電可靠率達到99.8%,綜合電壓合格率達到97.9%,戶均配變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建成結構合理、技術先進、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現代農村電網,電能在農村家庭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大幅提高。東部地區基本實現城鄉供電服務均等化,中西部地區城鄉供電服務差距大幅縮小,貧困及偏遠少數民族地區農村電網基本滿足生產生活需要。縣級供電企業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二、重點任務
(一)加快新型小城鎮、中心村電網和農業生產供電設施改造升級。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和扶貧搬遷等,積極適應農產品加工、鄉村旅游、農村電商等新型產業發展以及農民消費升級的用電需求,科學確定改造標準,推進新型小城鎮和中心村電網改造升級。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和推廣農業節水灌溉等工作,完善農業生產供電設施,加快推進機井通電,到2017年底,完成中心村電網改造升級,實現平原地區機井用電全覆蓋。
(二)穩步推進農村電網投資多元化。在做好電力普遍服務的前提下,結合售電側改革拓寬融資渠道,探索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運用商業機制引入社會資本參與農村電網建設改造。在西部偏遠地區,鼓勵相關企業因地制宜建設水能、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局域電網。
(三)開展西藏、新疆以及四川、云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農村電網建設攻堅。繼續落實各項優先支持政策,集中力量加快孤網縣城的聯網進程,符合條件的地區電網延伸到鄉到村,到2020年實現孤網縣城聯網或建成可再生能源局域電網。農牧區基本實現用電全覆蓋,電力在當地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顯著提升,促進改善農牧區生產生活條件。
(四)加快西部及貧困地區農村電網改造升級。重點推進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以及革命老區的農村電網改造升級,解決電壓不達標、架構不合理、不通動力電等問題,提升電力普遍服務水平。結合新能源扶貧工程和微電網建設,提高農村電網接納分布式新能源發電的能力,到2020年貧困地區供電服務水平接近本省(區、市)農村平均水平。繼續實施農場、林場林區、小水電供區電網改造升級。
(五)推進東中部地區城鄉供電服務均等化進程。東中部地區以及有條件的西部地區,在完善農村電網架構、縮短供電服務半徑、提高戶均配變容量的基礎上,逐步提高農村電網信息化、自動化、智能化水平,進一步優化電力供給結構,縮小城鄉供電服務差距,不斷提高農村電氣化水平,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農民生活質量改善提供更好的電力保障。
三、政策措施
(一)多渠道籌集資金。“十三五”期間,繼續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中西部地區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并通過項目法人自有資金、地方財政投入或專項建設基金等多種方式籌措項目資本金;東部地區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主要通過項目法人自有資金或專項建設基金解決項目資本金。電網企業要加大對農村電網建設改造的資金投入。地方政府要按規定統籌使用相關財政資金和社會資金,承擔相應的建設成本,支持農村電網改造升級。
(二)加強還貸資金管理。繼續執行每千瓦時售電量收取2分錢的還貸資金政策,專項用于農村電網建設改造貸款的還本付息。有關部門要強化還貸資金管理,規范資金的征收使用,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三)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縣級電網企業通過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到2020年全部取消“代管體制”。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縣級電網企業股份制改革試點。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將農村電網改造升級作為擴大投資、改善民生的重要領域,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部署,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規范和簡化項目管理程序,切實解決工程實施中手續繁雜、效率不高等問題,為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創造良好環境。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要求,有針對性地調整完善投資、價格、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
(二)強化規劃管理。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在縣級規劃的基礎上,組織編制本地區農村電網改造升級5年規劃、建立3年滾動項目儲備庫,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明確任務目標、建設重點和工作措施,并與新型城鎮化、新農村建設、扶貧搬遷、土地利用等規劃做好銜接。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在各省(區、市)規劃的基礎上,編制全國農村電網改造升級5年規劃和3年滾動投資計劃,修訂項目管理辦法,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管理,根據項目進展統籌安排年度投資計劃。
(三)抓好監督評價。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建立健全工程實施監督制度,及時掌握工作進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各地區要建立監測評價體系,對農村電網的建設投資、管理服務等進行考核評價,督促企業做好電力普遍服務。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及相關企業要加大農村電網建設改造力度,科學安排計劃,加強組織實施和績效考核,確保建設資金及時到位、工程任務按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