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專利復審委員會裁決賀利氏的導電漿料的專利權有效
賀利氏光伏業務單元作為全球領先的光伏領域金屬化解決方案供應商,宣布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委員會”) 證實了其擁有的中國專利號201010529562.7的專利有效性,并駁回了2015年6月由第三方發起的專利無效的上訴。此外,2015年6月10日,賀利氏向臺灣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上訴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侵權了賀利氏公司的專利號I432539。
中國大陸地區關于導電銀漿的專利權相關法規指出,導電漿料有較低的燒成溫度的依賴,精確控制燒成溫度并不必要。僅需一個簡單的燒穿(fire-through)控制,即使沒有氧化鉛的存在,即可實現穩定的歐姆接觸。從整體效益而言,相比傳統的太陽能電池,類似或具有優越性能和特點的太陽能電池將可采用一個更簡單和更環保的方式進行生產。
“我們非常滿意中國專利復審委員會的裁決。”賀利氏光伏全球業務單元負責人李海德(Andreas Liebheit)先生表示。同時,李海德先生進一步指出,“賀利氏一直在不斷地創新產品和技術,為新一代的創新產品提供更廣闊的空間,我們將不斷地加強專利權保護,繼續堅決捍衛自主知識產權,竭力打擊各種專利侵權的行為。”
全球光伏業務單元研發高級副總裁張偉銘博士談到:“知識產權的有效裁決能促進公司繼續向前發展,我們的目標是開發更優質的產品,與知識產權的結合顯然會給我們的客戶帶來差異化的產品感受。通過這一復審委員會的裁決,我們可以朝著自己的目標推進。
賀利氏光伏業務單元作為全球領先的光伏領域金屬化解決方案供應商,宣布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委員會”) 證實了其擁有的中國專利號201010529562.7的專利有效性,并駁回了2015年6月由第三方發起的專利無效的上訴。此外,2015年6月10日,賀利氏向臺灣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上訴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侵權了賀利氏公司的專利號I432539。
中國大陸地區關于導電銀漿的專利權相關法規指出,導電漿料有較低的燒成溫度的依賴,精確控制燒成溫度并不必要。僅需一個簡單的燒穿(fire-through)控制,即使沒有氧化鉛的存在,即可實現穩定的歐姆接觸。從整體效益而言,相比傳統的太陽能電池,類似或具有優越性能和特點的太陽能電池將可采用一個更簡單和更環保的方式進行生產。
“我們非常滿意中國專利復審委員會的裁決。”賀利氏光伏全球業務單元負責人李海德(Andreas Liebheit)先生表示。同時,李海德先生進一步指出,“賀利氏一直在不斷地創新產品和技術,為新一代的創新產品提供更廣闊的空間,我們將不斷地加強專利權保護,繼續堅決捍衛自主知識產權,竭力打擊各種專利侵權的行為。”
全球光伏業務單元研發高級副總裁張偉銘博士談到:“知識產權的有效裁決能促進公司繼續向前發展,我們的目標是開發更優質的產品,與知識產權的結合顯然會給我們的客戶帶來差異化的產品感受。通過這一復審委員會的裁決,我們可以朝著自己的目標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