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發9號文精神,《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針對當前電力市場存在的問題與矛盾“對癥下藥”,對售電市場建設的下一階段發展進行頂層規劃再設計及制度重構,明確售電側市場主體及相關業務、保底和普遍服務機制、售電市場主體準入與退出機制、市場化交易機制、售電市場信用體系與風險防范機制、組織實施等方面,對推進售電側放開做出統籌規劃和全面部署。
售電側放開的核心是賦予用戶自由購電選擇權。售電側放開直接面向用戶,對售電市場進行重構,引入多元化的售電主體,打破電網企業單一購售電局面,不僅讓用戶有更多選擇,同時促進售電服務質量和用戶用能水平提升,是我國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亮點之一。
一、明確界定售電側市場主體及相關業務,激發服務模式不斷創新
《意見》明確界定售電側市場主體及相關業務,用戶既可以按市場價格選擇售電公司購電,也可以繼續按政府定價從電網企業購電。符合條件的大用戶還可直接向發電企業購電。用戶擁有更多購電選擇,用電更加便利,可以根據自己的個性化需求進行差異性選擇,獲得更加優質的服務。例如,有些用戶選擇價格更經濟的售電公司,有些注重環保的用戶可能選擇購買綠色電力,有些用戶可能選擇售電公司提供定制服務或專屬解決方案。大用戶參與批發市場競爭,增強了市場中的議價能力,可與發電企業簽訂長期購電合同,有助于優化用能成本。售電公司為吸引各類用戶,除了在價格上進行競爭,還將不斷進行電力銷售產品和服務創新,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綜合節能和用電咨詢等增值服務。從國外來看,美國得克薩斯州售電側放開后,出現了15個類別、300多種不同產品和服務。
售電側市場主體是售電市場的細胞,《意見》聚焦市場主體,明確界定售電側市場“都有誰、做什么”,各市場主體權責明晰,業務界面清晰,破解機制約束,能夠增強原有市場主體的內生動力和創造活力,激發新增市場主體的創新能力,充分發揮各類市場主體的優勢和積極性,不斷創新服務模式。
二、建立完善的保底和普遍服務機制,有力貫徹保障民生的原則
《意見》明確,電網企業承擔營業區內保底供電義務,按照政府定價向居民、農業及公益性等用戶供電,當售電公司終止經營或無法提供售電服務時,電網企業在保障電網安全和不影響其他用戶正常供電的前提下,按規定提供保底供電服務。同時,電網企業還承擔營業區內電力普遍服務義務,承擔解決無電地區用電任務。
通過建立完善的保底供電和普遍服務機制,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用電繼續執行政府定價,保障了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使得無議價能力用戶不僅有電可用,同時價格相對平穩,貫徹了中發9號文深化電力體制改革 “堅持保障民生”的基本原則。
三、構建嚴格的售電側市場主體準入與退出機制,保障售電側市場運行質量
《意見》對售電公司、市場化用戶準入條件建立了公平開放透明的準入機制,售電公司和市場化用戶都應進入省級政府公布的年度目錄,并在交易機構注冊。其中,售電公司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與所申請售電規模和業務范圍相適應的注冊資金、設備、場所和從業人員;市場化用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滿足國家節能環保標準??紤]改革初期配套政策、監管機制和信用體系還有待持續完善,為培育合格的售電主體,保障用戶服務水平,準入門檻的設置不宜過低,確保其具備從事售電業務相適應的財務、技術、人員等條件。同時,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重違反交易規則和破產倒閉的市場主體,須強制退出市場,列入黑名單,不得再進入市場。
售電側市場的運行質量和市場活力取決于各市場主體的質量和活力,適當提高準入標準,讓具備條件的售電公司和用戶參與市場,各市場主體在同等準入條件下優勝劣汰,增加了電力市場的買方和賣方,在平等的市場內各自創新,通過競爭促進各類電力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服務,使廣大用戶從改革中直接受益,真正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保證售電市場的高效運行。
四、建立完善的市場化交易機制,保證市場有序運營
《意見》建立了完善的市場化交易機制,對交易方式、交易要求、交易價格、結算方式做出了具體規定,符合準入條件的發電企業、售電公司、用戶等市場主體,可以選擇自主雙邊交易,也可以選擇通過交易機構集中交易,分布式電源或微網的用戶可委托售電公司代理購售電。參與市場交易的用戶購電價格由市場交易價格、輸配電價(含線損和交叉補貼)、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組成。同時,由電力交易機構提供依據、電網企業進行結算,既保證了市場交易的公平性,又可以有效防范電費資金風險,有利于改革的平穩推進。
完善的市場規則,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減少對電力交易過程中“拉郎配”這種直接干預,通過發電側和售電側競爭,發電和售電價格由市場供需關系決定,還原電力商品屬性,能夠為電力市場的有序運營提供堅強支撐,激勵市場主體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間去拓展新業務,提升服務質量。
五、建設售電市場信用體系與風險防范機制,穩妥推進售電側放開
《意見》明確提出建立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機制,并向社會公布評價結果,針對違法、違規的市場主體建立黑名單制度。強化信用評價結果應用,政府可在緊急情況下對市場進行強制干預。售電市場信用體系與風險防范機制的建設,能夠增強售電側放開改革既有市場活力,又有控制力,堅持了市場化改革的方向,從而積極穩妥推進售電側放開改革。
推進售電側改革貫徹落實了中發9號文的改革要求,同時也考慮了目前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新環境、新問題、新要求,《意見》的各項工作部署將為我國售電市場改革發展釋放新的活力,提高市場運行效率及資源配置能力,也將使市場參與各方獲得改革紅利,極大激發市場活力、發展動力和社會創造力,開啟我國售電市場建設的新篇章。
售電側放開的核心是賦予用戶自由購電選擇權。售電側放開直接面向用戶,對售電市場進行重構,引入多元化的售電主體,打破電網企業單一購售電局面,不僅讓用戶有更多選擇,同時促進售電服務質量和用戶用能水平提升,是我國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亮點之一。
一、明確界定售電側市場主體及相關業務,激發服務模式不斷創新
《意見》明確界定售電側市場主體及相關業務,用戶既可以按市場價格選擇售電公司購電,也可以繼續按政府定價從電網企業購電。符合條件的大用戶還可直接向發電企業購電。用戶擁有更多購電選擇,用電更加便利,可以根據自己的個性化需求進行差異性選擇,獲得更加優質的服務。例如,有些用戶選擇價格更經濟的售電公司,有些注重環保的用戶可能選擇購買綠色電力,有些用戶可能選擇售電公司提供定制服務或專屬解決方案。大用戶參與批發市場競爭,增強了市場中的議價能力,可與發電企業簽訂長期購電合同,有助于優化用能成本。售電公司為吸引各類用戶,除了在價格上進行競爭,還將不斷進行電力銷售產品和服務創新,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綜合節能和用電咨詢等增值服務。從國外來看,美國得克薩斯州售電側放開后,出現了15個類別、300多種不同產品和服務。
售電側市場主體是售電市場的細胞,《意見》聚焦市場主體,明確界定售電側市場“都有誰、做什么”,各市場主體權責明晰,業務界面清晰,破解機制約束,能夠增強原有市場主體的內生動力和創造活力,激發新增市場主體的創新能力,充分發揮各類市場主體的優勢和積極性,不斷創新服務模式。
二、建立完善的保底和普遍服務機制,有力貫徹保障民生的原則
《意見》明確,電網企業承擔營業區內保底供電義務,按照政府定價向居民、農業及公益性等用戶供電,當售電公司終止經營或無法提供售電服務時,電網企業在保障電網安全和不影響其他用戶正常供電的前提下,按規定提供保底供電服務。同時,電網企業還承擔營業區內電力普遍服務義務,承擔解決無電地區用電任務。
通過建立完善的保底供電和普遍服務機制,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用電繼續執行政府定價,保障了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使得無議價能力用戶不僅有電可用,同時價格相對平穩,貫徹了中發9號文深化電力體制改革 “堅持保障民生”的基本原則。
三、構建嚴格的售電側市場主體準入與退出機制,保障售電側市場運行質量
《意見》對售電公司、市場化用戶準入條件建立了公平開放透明的準入機制,售電公司和市場化用戶都應進入省級政府公布的年度目錄,并在交易機構注冊。其中,售電公司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與所申請售電規模和業務范圍相適應的注冊資金、設備、場所和從業人員;市場化用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滿足國家節能環保標準??紤]改革初期配套政策、監管機制和信用體系還有待持續完善,為培育合格的售電主體,保障用戶服務水平,準入門檻的設置不宜過低,確保其具備從事售電業務相適應的財務、技術、人員等條件。同時,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重違反交易規則和破產倒閉的市場主體,須強制退出市場,列入黑名單,不得再進入市場。
售電側市場的運行質量和市場活力取決于各市場主體的質量和活力,適當提高準入標準,讓具備條件的售電公司和用戶參與市場,各市場主體在同等準入條件下優勝劣汰,增加了電力市場的買方和賣方,在平等的市場內各自創新,通過競爭促進各類電力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服務,使廣大用戶從改革中直接受益,真正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保證售電市場的高效運行。
四、建立完善的市場化交易機制,保證市場有序運營
《意見》建立了完善的市場化交易機制,對交易方式、交易要求、交易價格、結算方式做出了具體規定,符合準入條件的發電企業、售電公司、用戶等市場主體,可以選擇自主雙邊交易,也可以選擇通過交易機構集中交易,分布式電源或微網的用戶可委托售電公司代理購售電。參與市場交易的用戶購電價格由市場交易價格、輸配電價(含線損和交叉補貼)、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組成。同時,由電力交易機構提供依據、電網企業進行結算,既保證了市場交易的公平性,又可以有效防范電費資金風險,有利于改革的平穩推進。
完善的市場規則,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減少對電力交易過程中“拉郎配”這種直接干預,通過發電側和售電側競爭,發電和售電價格由市場供需關系決定,還原電力商品屬性,能夠為電力市場的有序運營提供堅強支撐,激勵市場主體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間去拓展新業務,提升服務質量。
五、建設售電市場信用體系與風險防范機制,穩妥推進售電側放開
《意見》明確提出建立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機制,并向社會公布評價結果,針對違法、違規的市場主體建立黑名單制度。強化信用評價結果應用,政府可在緊急情況下對市場進行強制干預。售電市場信用體系與風險防范機制的建設,能夠增強售電側放開改革既有市場活力,又有控制力,堅持了市場化改革的方向,從而積極穩妥推進售電側放開改革。
推進售電側改革貫徹落實了中發9號文的改革要求,同時也考慮了目前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新環境、新問題、新要求,《意見》的各項工作部署將為我國售電市場改革發展釋放新的活力,提高市場運行效率及資源配置能力,也將使市場參與各方獲得改革紅利,極大激發市場活力、發展動力和社會創造力,開啟我國售電市場建設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