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科技部關于批準建設第三批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的通知》(國科發基[2015]329號),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中國電科院)現正式啟動“新能源與儲能運行控制國家重點實驗室”籌建工作。按照《依托企業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要求,實驗室實行“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運行機制,實行依托單位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現面向國內外公開招聘實驗室主任一名,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實驗室主要研究方向
“新能源與儲能運行控制國家重點實驗室”主要開展以下幾方面的研究:
1.新能源資源數值模擬與發電功率預測。
2.新能源并網安全穩定機理與智能控制。
3.新能源與儲能優化調度及風險防御。
二、實驗室主任崗位職責
1.在建設期內,完成“新能源與儲能運行控制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建設任務,并通過實驗室相關主管部門驗收。
2.圍繞實驗室建設總體目標,策劃實驗室的科技發展戰略,全面負責實驗室發展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
3.吸引、支持和培養優秀學術帶頭人和青年學術骨干,構建學術團隊,形成一支有國內外影響力的高水平研究隊伍。
4.組織承擔國家(含國際合作)重大科技項目;取得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科技成果(含專利、學術論文、論著,以及國家、國際科技成果獎勵),提升實驗室的國內外知名度和影響力。
5.促進實驗室研究工作多學科交叉融合,加強實驗室與國內外相關領域的學術交流和開放共享。
三、實驗室主任招聘條件
1.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院士可放寬至65周歲),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擁有正高級職稱或屬于“千人計劃”專家等海外引進高端人才。
2.長期從事新能源發電并網及相關技術研究工作,在本領域內具有較高學術造詣的國內外知名學者或學術帶頭人,研究成果得到國際、國內同行認可,具有管理大型實驗室經驗者優先。
3.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和溝通協調能力。
4.對本實驗室建設和發展有創新性構想。
5.每年能保證在實驗室工作8個月以上。
四、實驗室主任業績考核
1.經有關部門批準后,由依托單位與受聘者簽訂聘任合同,聘期一般為5年,視屆滿考核結果可續聘一期。聘任合同明確規定聘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受聘者作為責任人應完成國家電網公司和依托單位對實驗室下達的各項科研及經營管理任務。
2.年度考核:建設期內,依托單位根據實驗室年度建設任務完成情況和年度運行管理業績進行考核;建設期后,依托單位根據實驗室年度運行管理業績進行考核。若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托單位有權提前解除聘任合同。
3.屆滿考核:以年度考核為基礎,依托單位和實驗室相關主管部門對5年內實驗室建設和運行管理業績總體情況進行考核,并確定是否繼續聘任。
五、依托單位提供的工作條件
1.實驗室實行人、財、物相對獨立的管理機制,依托單位提供不低于500萬元的科研項目啟動資金,并配備相關科研團隊。
2.實驗室具有獨立開展學科建設和研究生培養的條件。
3.實驗室具有良好的辦公、科研、實驗條件。
4.根據實驗室研究工作和學科建設的實際需要,依托單位每年安排必要的實驗室儀器設備購置專項經費。
5.優先安排實驗室承擔該領域的國家重大科技項目。
六、實驗室主任相關待遇
1.薪酬實行年薪制,采用基本工資加年度績效考核的方式確定,收入水平及福利待遇與中國電科院業務部門(研究所等)主要負責人相當,具體面議。
2.給予依托單位正式員工編制,非北京市戶籍人士可按照北京市關于人才引進的相關規定申請落戶。
3.提供一套60-70平方米的兩居室人才引進租賃住房供聘用期內居住使用。
七、申請者需提供的個人資料
1.個人簡歷,以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獎勵證書等(掃描件)。
2.近5年的主要科研成果簡介,8篇代表性論文/專著及引用情況證明材料。
3.兩位同行業專家的推薦信(掃描件)。
4.本人受聘后對實驗室的工作設想和預期目標。
八、時間安排
1.申請者請于2016年1月6日前將應聘材料電子版發送到中國電科院招聘電子郵箱。
2.通過初審的申請者需參加應聘答辯,舉行答辯會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九、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dkyzp@epri.sgcc.com.cn
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人力資源部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一、實驗室主要研究方向
“新能源與儲能運行控制國家重點實驗室”主要開展以下幾方面的研究:
1.新能源資源數值模擬與發電功率預測。
2.新能源并網安全穩定機理與智能控制。
3.新能源與儲能優化調度及風險防御。
二、實驗室主任崗位職責
1.在建設期內,完成“新能源與儲能運行控制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建設任務,并通過實驗室相關主管部門驗收。
2.圍繞實驗室建設總體目標,策劃實驗室的科技發展戰略,全面負責實驗室發展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
3.吸引、支持和培養優秀學術帶頭人和青年學術骨干,構建學術團隊,形成一支有國內外影響力的高水平研究隊伍。
4.組織承擔國家(含國際合作)重大科技項目;取得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科技成果(含專利、學術論文、論著,以及國家、國際科技成果獎勵),提升實驗室的國內外知名度和影響力。
5.促進實驗室研究工作多學科交叉融合,加強實驗室與國內外相關領域的學術交流和開放共享。
三、實驗室主任招聘條件
1.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院士可放寬至65周歲),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擁有正高級職稱或屬于“千人計劃”專家等海外引進高端人才。
2.長期從事新能源發電并網及相關技術研究工作,在本領域內具有較高學術造詣的國內外知名學者或學術帶頭人,研究成果得到國際、國內同行認可,具有管理大型實驗室經驗者優先。
3.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和溝通協調能力。
4.對本實驗室建設和發展有創新性構想。
5.每年能保證在實驗室工作8個月以上。
四、實驗室主任業績考核
1.經有關部門批準后,由依托單位與受聘者簽訂聘任合同,聘期一般為5年,視屆滿考核結果可續聘一期。聘任合同明確規定聘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受聘者作為責任人應完成國家電網公司和依托單位對實驗室下達的各項科研及經營管理任務。
2.年度考核:建設期內,依托單位根據實驗室年度建設任務完成情況和年度運行管理業績進行考核;建設期后,依托單位根據實驗室年度運行管理業績進行考核。若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托單位有權提前解除聘任合同。
3.屆滿考核:以年度考核為基礎,依托單位和實驗室相關主管部門對5年內實驗室建設和運行管理業績總體情況進行考核,并確定是否繼續聘任。
五、依托單位提供的工作條件
1.實驗室實行人、財、物相對獨立的管理機制,依托單位提供不低于500萬元的科研項目啟動資金,并配備相關科研團隊。
2.實驗室具有獨立開展學科建設和研究生培養的條件。
3.實驗室具有良好的辦公、科研、實驗條件。
4.根據實驗室研究工作和學科建設的實際需要,依托單位每年安排必要的實驗室儀器設備購置專項經費。
5.優先安排實驗室承擔該領域的國家重大科技項目。
六、實驗室主任相關待遇
1.薪酬實行年薪制,采用基本工資加年度績效考核的方式確定,收入水平及福利待遇與中國電科院業務部門(研究所等)主要負責人相當,具體面議。
2.給予依托單位正式員工編制,非北京市戶籍人士可按照北京市關于人才引進的相關規定申請落戶。
3.提供一套60-70平方米的兩居室人才引進租賃住房供聘用期內居住使用。
七、申請者需提供的個人資料
1.個人簡歷,以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獎勵證書等(掃描件)。
2.近5年的主要科研成果簡介,8篇代表性論文/專著及引用情況證明材料。
3.兩位同行業專家的推薦信(掃描件)。
4.本人受聘后對實驗室的工作設想和預期目標。
八、時間安排
1.申請者請于2016年1月6日前將應聘材料電子版發送到中國電科院招聘電子郵箱。
2.通過初審的申請者需參加應聘答辯,舉行答辯會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九、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dkyzp@epri.sgcc.com.cn
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人力資源部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