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13天的艱難談判,2020年后全球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行動綱領——《巴黎協議》終獲簽訂,各國首次在共推全球綠色低碳發展方面達成共識。正當各國代表喜極而泣、挽手相擁之時,歐盟委員會卻“任性”宣布延長對中國光伏產品的“雙反”期限。
“雙反”下的光伏企業
歐洲時間12月5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將延長對中國進口太陽能產品的反傾銷、反規避既有政策,現行中歐光伏組件最低價格協議(MIP)將延長至少12個月,由此,本應于2015年12月7日結束的針對中國光伏產品征收的“雙反”稅率,征收期限被延長至2017年,且未給中國光伏企業留下絲毫申辯回旋的余地。
值得注意的是,“雙反”延期在即,歐盟光伏市場的重要產品供貨商——天合光能宣布退出MIP名單,成為國內首家主動退出“價格承諾”的光伏企業。這意味著,今后,凡天合光能在中國生產出口到歐盟的光伏產品都將被征收高達47.6%的“雙反”懲罰性稅率。
天合光能的退出看似率性之舉,卻折射出中國光伏企業在“雙反”霸權之下的無奈與被動,個中滋味,唯有中國光伏企業才能體味。
2013年8月,歐盟光伏“雙反”稅率正式執行。兩年間,“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生動刻畫出了歐盟委員會與中國光伏企業的關系。通常情況下,歐盟委員會將中國光伏企業除名的理由很隨意,習慣性推測并指控部分中國廠商以第三地轉口等方式規避“雙反”,違背MIP協議。有時甚至也會拋出“無法監控產品出產地、增加歐盟監控成本”的無端理由,輕松將多家中國光伏企業從名單中除名。
2015年3月,阿特斯太陽能、中盛光電、昱輝陽光從中歐光伏組件MIP協議中被除名,理由是除中國制造產品外,這些企業也將第三國加工的產品出口到歐洲,不在歐盟掌控中。
2015年7月,正信光伏從MIP協議協議中被除名,理由是歐洲市場的部分組件產自中國大陸,但卻被貼上第三國的標簽。
2015年11月,正泰太陽能、杭州浙大桑尼能源也從MIP協議中被除名,理由同上。
MIP價格已嚴重偏離市場
從被除名的光伏企業名單來看,多為國內重要的光伏產品制造商,其中,阿特斯是中國排名前三的光伏制造商,也是歐洲光伏市場的重要供應商之一,2014年,其在歐洲的市場份額占比約為10%。
短短幾個月內,數家光伏企業陸續被除名,對中國光伏產業的打擊不言而喻。業內預測,隨著中歐MIP協議的延期,會有更多企業被除名或選擇主動退出。
撇開歐盟委員會的“任性”,僅從當初談判的0.56元/瓦“承諾價格”來看,該價格在兩年時間內早已嚴重偏離市場價格,如果再度延期,高標底的“承諾價格”無疑將加重中國光伏企業麓戰歐盟市場的痛點。
“2013年,相較于高達47.6%的‘雙反’稅率,許多企業被迫加入0.56歐元/瓦的價格承諾,雖顯無奈,卻也是當時打開歐盟市場的唯一途徑。但執行兩年以來,光伏產品成本隨著技術的提升下降了15%,歐元匯率在此期間也連續下降,而已嚴重偏離市場價格的中歐MIP協議價格,卻在兩年間沒有做過任何調整,對中國企業而言,這一約束性協議的價值已經大打折扣。 ”一家未被點名而主動退出的光伏企業員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企業對匯率的敏感并非毫無道理,歐元在資本市場上的表現客觀上也加大了MIP名單中中國光伏企業對歐盟出口的成本,換言之,價格承諾的價格已成中國企業難以承受之重。
記者向匯豐銀行中國區投資經理詢問獲知,2103年-2015年間,歐元兌美元的匯率降幅超過20%,僅2014年初至今,歐元對美元已累計回落近25%。“若美國于今年12月或隨后出現加息,而歐洲央行同時減息及擴大量化寬松,歐元在未來的波動性將有可能再次大幅增加。”該投資經理說。
不合理條款限制企業發展
因為坐擁國內和海外兩大光伏應用新興市場,被除名的光伏企業也稍顯坦然。其中,有光伏企業選擇通過法律途徑抗議歐盟的裁決,替國內光伏產業發聲并挽回些許顏面,另有2-3家企業直接選擇退出,不愿再與之周旋。
近幾年,國內光伏企業在海外新興市場的工廠陸續投產,給了中國光伏企業“底氣”。據記者了解,歐盟在解讀MIP協議條款時,其中一條提及,中國企業在海外設廠的產品進入歐盟市場也被視為違規,這一條款成為中國企業與之徹底分手的主因。
一位光伏企業內部人士告訴記者,“與其給歐盟留下違規的話柄,還不如主動退出。”但他強調,企業退出MIP協議,并不意味著企業會放棄像歐盟這樣成熟的市場。
該人士分析說,歐盟已經走過了光伏裝機連年巨量增長的早期爆發階段,率先實現光伏電價的平價上網,接下來在較長一段時期,將保持穩定的巨量市場需求。相比之下,雖然其他新興市場增長迅速,但波動性相對也較大;其次,歐盟光伏產品售價稍高,雖海外工廠生產的成本比國內高,但在歐盟平均銷售的情況下仍可盈利。
有業內相關專家提示,部分企業退出MIP協議后,其在MIP中的份額將會被分給其他沒有能力在海外建廠的中小型企業。這些企業要在WTO貿易規則下,用市場思維據理力爭,維護自身利益。
機電商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呼吁,歐盟對華光伏產品的“雙反”措施已實施逾兩年,已為歐盟光伏組件生產商提供充分保護,應該按期結束對華光伏產品的價格承諾期限。
“貿易救濟歷來都是一把‘雙刃劍’,也許只有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所有問題才有可能迎刃而解。而此時,中國光伏企業仍要據理力爭,才能確保我國諸如光伏這樣的優勢產業在貿易交鋒中占據上風。”一位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的采訪時不無感慨。
“雙反”下的光伏企業
歐洲時間12月5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將延長對中國進口太陽能產品的反傾銷、反規避既有政策,現行中歐光伏組件最低價格協議(MIP)將延長至少12個月,由此,本應于2015年12月7日結束的針對中國光伏產品征收的“雙反”稅率,征收期限被延長至2017年,且未給中國光伏企業留下絲毫申辯回旋的余地。
值得注意的是,“雙反”延期在即,歐盟光伏市場的重要產品供貨商——天合光能宣布退出MIP名單,成為國內首家主動退出“價格承諾”的光伏企業。這意味著,今后,凡天合光能在中國生產出口到歐盟的光伏產品都將被征收高達47.6%的“雙反”懲罰性稅率。
天合光能的退出看似率性之舉,卻折射出中國光伏企業在“雙反”霸權之下的無奈與被動,個中滋味,唯有中國光伏企業才能體味。
2013年8月,歐盟光伏“雙反”稅率正式執行。兩年間,“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生動刻畫出了歐盟委員會與中國光伏企業的關系。通常情況下,歐盟委員會將中國光伏企業除名的理由很隨意,習慣性推測并指控部分中國廠商以第三地轉口等方式規避“雙反”,違背MIP協議。有時甚至也會拋出“無法監控產品出產地、增加歐盟監控成本”的無端理由,輕松將多家中國光伏企業從名單中除名。
2015年3月,阿特斯太陽能、中盛光電、昱輝陽光從中歐光伏組件MIP協議中被除名,理由是除中國制造產品外,這些企業也將第三國加工的產品出口到歐洲,不在歐盟掌控中。
2015年7月,正信光伏從MIP協議協議中被除名,理由是歐洲市場的部分組件產自中國大陸,但卻被貼上第三國的標簽。
2015年11月,正泰太陽能、杭州浙大桑尼能源也從MIP協議中被除名,理由同上。
MIP價格已嚴重偏離市場
從被除名的光伏企業名單來看,多為國內重要的光伏產品制造商,其中,阿特斯是中國排名前三的光伏制造商,也是歐洲光伏市場的重要供應商之一,2014年,其在歐洲的市場份額占比約為10%。
短短幾個月內,數家光伏企業陸續被除名,對中國光伏產業的打擊不言而喻。業內預測,隨著中歐MIP協議的延期,會有更多企業被除名或選擇主動退出。
撇開歐盟委員會的“任性”,僅從當初談判的0.56元/瓦“承諾價格”來看,該價格在兩年時間內早已嚴重偏離市場價格,如果再度延期,高標底的“承諾價格”無疑將加重中國光伏企業麓戰歐盟市場的痛點。
“2013年,相較于高達47.6%的‘雙反’稅率,許多企業被迫加入0.56歐元/瓦的價格承諾,雖顯無奈,卻也是當時打開歐盟市場的唯一途徑。但執行兩年以來,光伏產品成本隨著技術的提升下降了15%,歐元匯率在此期間也連續下降,而已嚴重偏離市場價格的中歐MIP協議價格,卻在兩年間沒有做過任何調整,對中國企業而言,這一約束性協議的價值已經大打折扣。 ”一家未被點名而主動退出的光伏企業員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企業對匯率的敏感并非毫無道理,歐元在資本市場上的表現客觀上也加大了MIP名單中中國光伏企業對歐盟出口的成本,換言之,價格承諾的價格已成中國企業難以承受之重。
記者向匯豐銀行中國區投資經理詢問獲知,2103年-2015年間,歐元兌美元的匯率降幅超過20%,僅2014年初至今,歐元對美元已累計回落近25%。“若美國于今年12月或隨后出現加息,而歐洲央行同時減息及擴大量化寬松,歐元在未來的波動性將有可能再次大幅增加。”該投資經理說。
不合理條款限制企業發展
因為坐擁國內和海外兩大光伏應用新興市場,被除名的光伏企業也稍顯坦然。其中,有光伏企業選擇通過法律途徑抗議歐盟的裁決,替國內光伏產業發聲并挽回些許顏面,另有2-3家企業直接選擇退出,不愿再與之周旋。
近幾年,國內光伏企業在海外新興市場的工廠陸續投產,給了中國光伏企業“底氣”。據記者了解,歐盟在解讀MIP協議條款時,其中一條提及,中國企業在海外設廠的產品進入歐盟市場也被視為違規,這一條款成為中國企業與之徹底分手的主因。
一位光伏企業內部人士告訴記者,“與其給歐盟留下違規的話柄,還不如主動退出。”但他強調,企業退出MIP協議,并不意味著企業會放棄像歐盟這樣成熟的市場。
該人士分析說,歐盟已經走過了光伏裝機連年巨量增長的早期爆發階段,率先實現光伏電價的平價上網,接下來在較長一段時期,將保持穩定的巨量市場需求。相比之下,雖然其他新興市場增長迅速,但波動性相對也較大;其次,歐盟光伏產品售價稍高,雖海外工廠生產的成本比國內高,但在歐盟平均銷售的情況下仍可盈利。
有業內相關專家提示,部分企業退出MIP協議后,其在MIP中的份額將會被分給其他沒有能力在海外建廠的中小型企業。這些企業要在WTO貿易規則下,用市場思維據理力爭,維護自身利益。
機電商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呼吁,歐盟對華光伏產品的“雙反”措施已實施逾兩年,已為歐盟光伏組件生產商提供充分保護,應該按期結束對華光伏產品的價格承諾期限。
“貿易救濟歷來都是一把‘雙刃劍’,也許只有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所有問題才有可能迎刃而解。而此時,中國光伏企業仍要據理力爭,才能確保我國諸如光伏這樣的優勢產業在貿易交鋒中占據上風。”一位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的采訪時不無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