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林業局:
為支持光伏產業健康發展,規范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行為,2015年11月27日,國家林業局下發了《關于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有關問題的通知》(林資發〔2015〕153號,以下簡稱《通知》),現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執行。
一、認真學習《通知》要求,切實把握光伏電站使用林地的規定。光伏電站是我省近年來支持發展的產業,具有項目建設集中,使用林地形式特殊的特點,其使用林地的政策幾經演化完善,國家林業局下發的林資發〔2015〕153號《通知》,最終明確了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的具體規定。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學習《通知》,領會規定本意實質,要嚴格劃分項目禁止建設區域、限制建設區域,明確禁用林地地類,區分項目建設占用和臨時占用林地的用地性質;要把光伏電站項目使用林地與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結合起來,具體指導光伏電站建設單位合理和節約集約利用林地。
二、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定,依法開展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行政許可工作。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林業局制定的《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依法按照審核審批權限、程序開展光伏電站使用林地行政許可工作。對光伏電站及其他項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許可,要全部登錄使用國家林業局“全國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系統”,按系統要求實事求是地錄入數據。國家林業局網址:http://www.forestry.gov.cn/;全國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系統登錄入口:http://zzyld.forestry.gov.cn/
三、切實加強光伏電站臨時占用林地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建設單位臨時使用林地行為。建設項目臨時占用林地一般不超過兩年,期滿后要恢復林業生產條件,保持林地用途不變。建設項目臨時占用林地審批權限下放后,國家林業局針對一些地方對臨時占用林地存在監管不到位、建設單位使用林地不規范、期滿不能及時回收林地恢復林地生產條件等現象印發了《關于加強臨時占用林地監督管理的通知》(林資發〔2015〕121號,附后),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要求嚴格控制臨時占用林地的范圍和條件,強化臨時占用林地審批管理,認真落實臨時占用林地期滿恢復林業生產條件的責任,健全并落實臨時占用林地監管機制,切實加強對建設項目臨時占用林地的監管,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對違法使用林地的加大執法打擊力度,實現進一步規范項目建設臨時使用林地行為的目的。
四、繼續探討和完善“林光互補”用地模式,促進綠色資源和綠色能源共同發展。采用“林光互補”用地模式的光伏電站,由于其電池組件列陣建成后地面林地用途不變,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探索在光源截留的情況下林地上恢復森林植被的模式,為我省利用光伏電站大面積電池組件列陣下林地發展林業,增加綠色資源提供科學依據。
附件:1.國家林業局關于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有關問題的通知
2.國家林業局關于加強臨時占用林地監督管理的通知
河北省林業廳
2015年12月16日
為支持光伏產業健康發展,規范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行為,2015年11月27日,國家林業局下發了《關于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有關問題的通知》(林資發〔2015〕153號,以下簡稱《通知》),現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執行。
一、認真學習《通知》要求,切實把握光伏電站使用林地的規定。光伏電站是我省近年來支持發展的產業,具有項目建設集中,使用林地形式特殊的特點,其使用林地的政策幾經演化完善,國家林業局下發的林資發〔2015〕153號《通知》,最終明確了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的具體規定。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學習《通知》,領會規定本意實質,要嚴格劃分項目禁止建設區域、限制建設區域,明確禁用林地地類,區分項目建設占用和臨時占用林地的用地性質;要把光伏電站項目使用林地與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結合起來,具體指導光伏電站建設單位合理和節約集約利用林地。
二、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定,依法開展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行政許可工作。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林業局制定的《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依法按照審核審批權限、程序開展光伏電站使用林地行政許可工作。對光伏電站及其他項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許可,要全部登錄使用國家林業局“全國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系統”,按系統要求實事求是地錄入數據。國家林業局網址:http://www.forestry.gov.cn/;全國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系統登錄入口:http://zzyld.forestry.gov.cn/
三、切實加強光伏電站臨時占用林地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建設單位臨時使用林地行為。建設項目臨時占用林地一般不超過兩年,期滿后要恢復林業生產條件,保持林地用途不變。建設項目臨時占用林地審批權限下放后,國家林業局針對一些地方對臨時占用林地存在監管不到位、建設單位使用林地不規范、期滿不能及時回收林地恢復林地生產條件等現象印發了《關于加強臨時占用林地監督管理的通知》(林資發〔2015〕121號,附后),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要求嚴格控制臨時占用林地的范圍和條件,強化臨時占用林地審批管理,認真落實臨時占用林地期滿恢復林業生產條件的責任,健全并落實臨時占用林地監管機制,切實加強對建設項目臨時占用林地的監管,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對違法使用林地的加大執法打擊力度,實現進一步規范項目建設臨時使用林地行為的目的。
四、繼續探討和完善“林光互補”用地模式,促進綠色資源和綠色能源共同發展。采用“林光互補”用地模式的光伏電站,由于其電池組件列陣建成后地面林地用途不變,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探索在光源截留的情況下林地上恢復森林植被的模式,為我省利用光伏電站大面積電池組件列陣下林地發展林業,增加綠色資源提供科學依據。
附件:1.國家林業局關于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有關問題的通知
2.國家林業局關于加強臨時占用林地監督管理的通知
河北省林業廳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