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衡水市清潔能源替代工作方案的
通 知
關于印發衡水市清潔能源替代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工業新區、濱湖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衡水市清潔能源替代工作方案》已經2015年9月30日市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衡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0月29日
衡水市清潔能源替代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大氣污染防治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全市清潔能源替代燃煤工作,促進全市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根據《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和《河北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目標及原則
(一)總體思路
以國家、省、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清潔能源替代工作要求為指導,以改善空氣質量、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人民群眾健康為目標,采取“統一領導、集中攻堅、源頭治理、多措并舉、統籌協調、分步實施、以城帶鄉、全面推進”的方式,按照中心城市主城區、重點縣城及城郊等城市關聯區、一般縣城和重點城鎮、農村地區四個空間梯次推進,大力推進以煤炭清潔利用、天然氣和電能為主,生物質能、太陽能為補充的清潔能源替代,從根本上優化能源消費結構,確保我市大氣質量明顯好轉,力爭在全國重污染城市排名中盡快退位。
實施路徑:通過發展熱電聯產、成片小區集中供熱鍋爐、生產企業余熱利用解決中心城區、縣城和工業園區集中供熱問題,實現分散燃煤鍋爐替代,滿足新增供熱需求;通過實施煤改氣、煤改電、煤改新能源和建設高效環保型鍋爐系統替代分散燃煤鍋爐,解決不具備集中供熱條件區域供熱問題;通過推廣使用潔凈型煤、沼氣、生物質壓塊燃料等清潔能源替代農村地區原煤散燒。
(二)工作目標
1、能源消費總量:到2017年,全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058萬噸標煤以內,萬元GDP能耗比2010年降低25%,同時滿足經濟發展能源需求。到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保持在1181萬噸標煤左右。
2、能源結構:到2017年,全市煤炭消費比2012年凈消減100萬噸,煤炭占能源消費比重降低至73%以下(其中市內直接消費占50%,外受電占23%),天然氣占全市能源消費比例達到6%,可再生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費比例達到3%。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費比重降低至71%以下(其中市內直接消費占45%,外受電占26%),天然氣占全市能源消費比例達到10%以上,可再生能源占比達到5%以上。
3、煤炭清潔利用:建設潔凈型煤配送體系,到2017年,全市潔凈型煤年生產加工能力達到150萬噸,推廣80萬噸,替代原煤104萬噸,推廣率達到90%以上,到2020年推廣率達到100%。
4、全社會用電量: 2017年達到160億度以上,2020年達到200億度以上。擴大外受電比例,2020年外受電達到50%以上。
5、天然氣利用規模: 2017年力爭達到5億立方米以上,2020年力爭達到10億立方米以上。
6、光伏發電裝機容量: 2017年達到10萬千瓦以上, 2020年達到20萬千瓦以上。
7、生物質發電和供熱: 2017年,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達到5萬千瓦以上, 2020年達到10萬千瓦以上。
8、農村沼氣: 2017年達到5000萬立方米以上, 2020年達到6000萬立方米以上。
9、集中供熱率和供氣率:到2017年,衡水市主城區及關聯區集中供熱率達到85%以上,氣化率達到95%以上,主城區全部實現清潔能源替代。縣城集中供熱率和氣化率均達到50%以上;到2020年,主城區及關聯區集中供熱率達到86%以上。城市郊區和縣城民用燃煤全部實現清潔能源替代,其中具備通氣條件的率先完成氣化改造。縣城集中供熱率和氣化率均達到70%以上。農村地區用能基本實現清潔能源替代。
10、全市PM2.5年平均濃度:2017年比2013年下降25%以上;2015年比2014年下降8%以上;2016年比2015年下降并達到省定目標。
(三)基本原則
綜合考慮資源保障、經濟成本、排放高低和可持續運營等多種因素,清潔能源替代要堅持以下原則:
1、實施燃煤消耗存量調整替代與能源需求增量全部利用清潔能源并重的原則;
2、余熱就近利用和集中供熱優先的原則;
3、集中供熱不能覆蓋的城鎮地區有序推進煤改氣、煤改電和新型高效節能環保鍋爐的原則;
4、煤改氣實施分布式能源優先的原則;
5、農村燃煤散燒治理實行可再生能源替代和煤炭高效利用相結合、秸稈能源化利用與高效清潔燃燒爐具推廣相結合、潔凈型煤和型煤專用爐具配套推廣的原則。
二、工作任務
(一)嚴控煤炭消費總量
實施全社會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對各縣市區下達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和煤炭消費削減計劃,確保2015年煤炭消費總量比2012年凈削減30萬噸,2017年煤炭消費總量比2012年凈削減100萬噸。實施重點耗煤企業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對衡豐、恒興等20家重點煤耗企業下達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計劃,確保規上工業煤炭削減占全社會削煤任務比重,高于規上煤炭消費占全社會煤炭消費比重。嚴格控制新上耗煤建設項目,確需建設的嚴格實行煤炭減量替代,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2020年前實施一批重點耗煤企業節能技改項目,總投資27.4億元,節能16.7萬噸標煤。
(二)實施燃煤鍋爐治理工程
一是通過新增集中供熱,拆除取締一批。到2017年底,拆除取締現有燃煤鍋爐435臺;二是通過優化用能結構,置換調整一批。到2017年底,通過煤改氣、煤改電、煤改新能源置換調整現有燃煤鍋爐325臺;三是通過推廣高效節能環保鍋爐,更新替代一批。到2017年,更新替代現有燃煤鍋爐29臺;四是通過實施節能改造和推廣優質、潔凈煤,提質提效現有燃煤鍋爐1156臺。衡水市主城區范圍內,到2017年全部取締原煤散燒,不再新增分散燃煤鍋爐。到2017年,通過鍋爐治理,削減煤炭77萬噸,其中實施清潔能源替代22.5萬噸。
(三)促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
1、加快建設潔凈型煤推廣體系
大力推廣潔凈型煤,治理城鄉居民生活、冬季取暖和農業生產中的原煤散燒,配套推廣潔凈型煤專用爐具。加快潔凈型煤生產配送中心建設。到2017年,全市建成13家全密閉潔凈型煤生產配送中心,潔凈型煤年生產加工能力達到150萬噸,每個生產配送中心配套建設儲運站和配送點,同時承擔城鄉潔凈型煤保供任務,形成全覆蓋的潔凈型煤供應網絡。
2015年重點在桃城區、工業新區、濱湖新區、冀州市、武邑縣、阜城縣、饒陽縣、武強縣、景縣(三區一市五縣)推廣使用潔凈型煤 45萬噸。到2017年全市城鄉居民推廣使用潔凈型煤80萬噸,覆蓋面達到90%以上,到2020年推廣率達到100%
加強煤炭市場監管,清潔用煤,控制散燒,全市用煤管理全覆蓋,全面取締無照散煤經銷點,做好《工業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和《清潔顆粒型煤》(DB13/2122-2014)兩個河北省地方標準的宣貫實施,健全煤質檢測體系,規范煤炭使用,嚴控達不到標準的劣質煤炭銷售和使用。完善重點用煤單位和銷售企業煤質報驗制度,嚴厲查處生產、銷售、儲存和使用不達標煤炭的單位和個人。
2、推廣使用蘭炭替代煤炭
加快對蘭炭替代煤炭的研究和推廣,制定出臺相關扶持政策,重點在規上工業、化肥行業和民用型煤領域推廣蘭炭,到2020年力爭推廣蘭炭30萬噸。
(四)大力推進集中供熱
通過發展熱電聯產、生產企業余熱利用、成片小區集中供熱鍋爐,保障城鎮冬季采暖和日常供熱,推進并建成一批縣城和重點鎮集中供熱項目,鼓勵發展連片熱電聯產供熱。在集中供熱不能覆蓋的城鎮地區,以及比較富裕的農村地區,發展清潔高效燃煤集中供熱鍋爐。推廣“微煤霧化”、高效煤粉爐等清潔利用技術,用高效節能環保技術對現有燃煤集中供熱鍋爐進行改造,嚴格控制盲目建設低效燃煤集中供熱鍋爐。2015年,主城區集中供熱達到2310萬平方米,市區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83.5%, 2017年集中供熱率達到85%以上。在十個縣城及重點鎮建設集中供熱設施,到2017年縣城集中供熱率達到50%以上, 2020年達到70%以上。
(五)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
規劃建立多元、互補的天然氣氣源結構,進一步提升供氣能力,增強氣源保障。積極推進與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等天然氣企業的戰略合作,加快干支線管網建設,盡快實現管道天然氣“縣縣通”、“鄉鄉通”目標。積極推進中俄天然氣管道東線、鄂安滄輸氣管道、邯鄲—渤海新區天然氣管道、黃驊—武邑輸氣管道等干線、干線聯絡線和縣域支線工程建設,加快棗強、武強等一批“縣縣通氣”工程建設。
加快城區管網建設,對天然氣管線已到達的區域,加快向城區、工業園區和重點鄉鎮延伸和覆蓋,擴大天然氣管網覆蓋范圍。2020年主城區、縣城和工業園區實現管網全覆蓋,部分鄉鎮通天然氣。主城區新增主管網10千米,棗強縣城新增市政管網4千米,冀州市新增天然氣主管網97千米,支管網310千米,主城區和濱湖新區建設各一座LNG/CNG貯備加氣站,不斷提高用氣覆蓋率和供氣保障率。對不具備管道供氣條件的城鎮、農村,積極利用壓縮天然氣。2020年天然氣利用規模達到10億立方以上。
(六)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發展太陽能加熱和光伏發電。在城鎮大力推廣普及太陽能一體化建筑、太陽能集中供熱水工程;在農村大力發展戶用太陽能熱水器;在工業行業積極推廣太陽能鍋爐系統,擴大太陽能熱利用。以分布式光伏發電為主,重點推進屋頂發電和農業光伏。以工業園區、公共建筑為依托,建設一批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鼓勵在全市重點養殖、蔬菜種植地區建設分布式農光、牧光。到2017年光伏發電并網發電容量達到10萬千瓦以上,到2020年達到20萬千瓦以上。
推進生物質發電和供熱。利用豐富的秸稈等農副產品資源、有機廢棄物建設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謀劃建設一批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解決部分工業園區、縣城和城鎮供熱問題,使生物質發電供熱的比例進一步提高,到2020年生物質裝機容量達到10萬千瓦以上。
發展農村沼氣。以規模養殖場為依托,積極發展大中型沼氣工程、聯戶沼氣工程和沼氣發電工程,推進廢棄物利用和替代燃煤。到2015年底,全市戶用沼氣和大中型沼氣工程年產沼氣達到4040萬立方米,到2017年底達到5000萬立方米,替代原煤5.6萬噸,2020年沼氣產量6000萬方,替代原煤6.7萬噸。
推廣秸稈能源化利用。采取企業“全產業鏈”、小型設備壓塊、成型機械托管、秸稈打捆直燃、秸稈沼氣聯戶供氣、秸稈氣化集中供氣等多種模式,加快推廣應用。到2015年底,全市推廣高效清潔燃燒爐具4萬臺,計劃利用生物質燃料5萬噸;2017年底計劃推廣高效清潔燃燒爐具10萬臺,利用生物質燃料達到8萬噸,替代原煤5.3萬噸;到2020年底計劃推廣高效清潔燃燒爐具15萬臺,利用生物質燃料達到15萬噸,替代原煤10萬噸。
(七)實施電網優化升級工程
2015—2020年,全市新建550千伏變電站1座,擴建2座,新增主變容量300兆伏安;新建220千伏變電站5座,擴建3座,新增主變容量2340兆伏安;新建110千伏變電站25座,擴建10座,改造1座,新增主變容量2160兆伏安。到2020年末,基本形成以500千伏為電源,以220千伏為主網架,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協調發展的供電格局,有效改善衡水電網的網架結構,增強供電能力,提高供電可靠性,保證電網安全、健康、經濟運行,擴大用電規模,推進電能替代。
三、重點項目
衡水市2015年至2020年謀劃實施集中供熱項目14個,總投資41億元,全部建成后可新增供熱面積1574萬平方米;實施天然氣項目17個,總投資33億元,項目建成后可進一步提高供氣能力和氣化率;實施生物質能源利用項目9個,總投資13億元,全部建成后可新增104兆瓦裝機容量;實施潔凈型煤項目13個,總投資1.5億元,全部建成后可形成年產150萬噸潔凈型煤能力;實施光伏發電項目8個,總投資23億元,全部建成后可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250兆瓦;實施電力項目16個,總投資31億元,項目建成后進一步提高供電保障能力;實施重點用能企業節能技改,總投資27億元,完成后實現節能量16.7萬噸標準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全市清潔能源替代工作的組織推進和實施,與全市削減煤炭工作共進退、同管理。加強情況溝通和工作協調,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聽取各部門開展清潔能源替代工作進度報告,研究確定階段性工作要求,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組織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將清潔能源替代工作納入全市年度、近中期和遠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規劃。
(二)抓好方案制定。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本方案和各自職責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將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相關行業和企業,細化階段性目標,確定實施步驟和措施,統籌推進落實,確保完成清潔能源替代目標任務。
(三)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建立政府引導、社會多元化投入的投融資機制,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積極爭取中央、省預算內資金和各類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建設;加大財政補貼力度;積極推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新能源替代項目,吸引社會資本、民間資本參與投資建設。
(四)加大宣傳引導。加快清潔能源替代需要全社會的重視和關注,市財政每年撥付一定的宣傳經費,充分利用電視臺、電臺、報紙、平面廣告、互聯網絡、宣傳畫冊、鄉村廣播站等多種媒體,加大對霧霾危害、大氣污染防治政策和清潔能源替代工作的宣傳,引導居民積極使用清潔能源,不斷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環保意識。
(五)加強工作考核。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對本地區清潔能源替代工作負總責,發改、建設(城管)、環保、財政、工信、農業、統計等部門按照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將清潔能源替代工作納入年度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考核體系,年終市政府對各縣(市)、區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附件:1、衡水市清潔能源替代方案工作責任分解表
2、衡水市清潔能源情況一覽表
3、衡水市清潔能源重點項目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