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無錫市正式被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我市高度重視此次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幾年來,在住建部、財政部、省住建廳和省財政廳的關心指導下,無錫市政府專門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和市住建局長為副組長,各區及市相關部門單位領導為成員的示范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示范城市創建工作。我局作為創建的第一責任主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財政局的大力支持下,牽頭市、區相關責任部門單位,圍繞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建設目標,編制方案,制定政策,落實項目,規范操作,扎扎實實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通過創建,我市已超額完成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建設任務,并在資金使用上做到規范有序。
2015年11月12日,在住建部的指導下,省住建廳和省財政廳在無錫組織召開了“無錫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驗收評估會。驗收評估會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視,朱愛勛副市長參加了驗收會,市住建局翁林敏局長向省住建廳、財政廳領導和專家匯報了無錫市在創建示范城市中的主要成績和做法。
驗收評估專家委員會認真聽取了無錫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工作匯報,并查看了工程現場和相關資料。經過一天的緊張而又高效的工作,驗收評估專家委員會認為,無錫市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創建工作組織得力,制度完善,監管到位,資料齊全,資金使用符合規定,技術形式豐富,應用效果良好,并超額完成了建設任務,一致同意通過驗收,并對今后示范項目的運營管理和無錫市在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無錫市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工作提出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