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2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由于2家中國企業在對華晶體硅光伏組件及關鍵零部件雙反案中違規,因此決定取消這2家中國企業的價格承諾,并對其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這2家中國企業分別是:
(1)正泰太陽能(浙江)有限公司(Chint Solar (Zhejiang) Co. Ltd)及其關聯公司;
(2)杭州浙大桑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Hangzhou Zhejiang University Sunny Energ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和浙江金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Zhejiang Jinbest Energ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2012年9月和11月,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組件及關鍵零部件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2013年12月,歐盟對此案作出肯定性終裁,同時接受121家中國企業的價格承諾,該措施將于2015年12月7日到期。
(1)正泰太陽能(浙江)有限公司(Chint Solar (Zhejiang) Co. Ltd)及其關聯公司;
(2)杭州浙大桑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Hangzhou Zhejiang University Sunny Energ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和浙江金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Zhejiang Jinbest Energ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2012年9月和11月,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組件及關鍵零部件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2013年12月,歐盟對此案作出肯定性終裁,同時接受121家中國企業的價格承諾,該措施將于2015年12月7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