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縣屬、駐縣有關單位:
《上猶縣2015年光伏扶貧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2015年9月1日
上猶縣2015年光伏扶貧試點工作
實施方案(試行)
實施方案(試行)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3]25號)和《中共上猶縣委、上猶縣人民政府關于扎實推進精準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上發[2015]5號),扎實推進農村精準扶貧,深入推進產業扶貧,穩定增加貧困戶的收入,盡早盡快脫貧致富,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義
分布式光伏發電是利用太陽能轉換成電能接入公共電網,主要由就近用戶消納。分布式光伏發電設備通常布置在用戶的屋頂或院內,具有投資小、建設快、占地面積小、穩定性高、安裝維護簡便等優點,是并網光伏發電的主流。
實施光伏扶貧,面對農村日照資源好、無勞力、無穩定收入來源的特困戶,有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并在二、三十年間獲得較穩定的收入,實現持續增收擺脫貧困。同時,有利于改善生態環境,體現了我縣“同城發展、綠色趕超”發展戰略的新要求,是富民惠民,幫助農村貧困群眾脫貧致富的有效途徑之一,對于建設生活富裕、社會文明、環境優美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具有明顯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
二、目標任務
為進一步探索產業扶貧新機制,決定在全縣有條件貧困戶中選擇2000戶貧困農戶開展光伏扶貧幫扶試點,每戶建設3kw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下半年開始建設,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以后逐年推廣。通過實施光伏扶貧項目,穩定增加貧困家庭的收入。
三、實施范圍
選擇上江線、上太線公路兩邊住房相對集中,經縣政府認定的村組。2015年重點選擇在水巖鄉龍門村、水巖鄉太乙村、營前鎮珠嶺村、梅水鄉新建村、社溪鎮嚴湖村開展光伏產業扶貧試點工作。
四、資金投入
光伏扶貧工程按照“政府引導、農戶參與、市場運作”的工作思路,堅持社會參與,合力推進的原則,采取多方投入方式,即采取政府補助一點、企業讓利一點、貧困農戶承擔一點的原則解決設備安裝費用。由合作企業與農戶簽訂協議,對安裝的太陽能光伏發電設備進行25年的功能質保和設備質保,而且要保證上網發電。政府則對貧困農戶安裝3kw的光伏發電項目進行獎補,對無力籌資的贛州市精準扶貧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采取由政府按每戶6000元的標準進行扶持,剩余建設資金通過省級產業扶貧資金擔保貸款來解決,并給予貸款利息100%進行貼息;對有意愿的非建檔立卡農戶,采取自行籌資交合作企業統一建設,如需通過貸款來解決建設資金的,也可通過省級產業扶貧資金擔保貸款途徑來解決,并按貸款利息40%標準進行貼息。安裝農戶貼息的貸款額度不超過15000元,貼息不超過3年。獎補及貼息資金從精準扶貧資金中給予解決。
五、工作安排
1.宣傳發動階段(2015年7月底前):成立上猶縣光伏扶貧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召開試點鄉(鎮)及相關部門會議,研究部署光伏扶貧試點工作;試點鄉(鎮)要成立機構,并做好宣傳發動和調查摸底等工作。
2.農戶申報階段(2015年8月底前):農戶在8月底前向所在村申報,經鄉(鎮)政府審核同意后,報縣光伏扶貧領導小組審核備案。農戶申報的基本要求:有良好的光照條件,安裝光伏電池組件四周無樹木、山嶺與建筑物遮擋;有交流電網連接并單獨立戶,電網電壓穩定;有適合的安裝條件,房屋結構穩固,屋頂承重斜面30kg/㎡以上,平面50kg/㎡以上。
3.資金籌集階段(2015年9月底前):縣財政局、金融工作局、農信聯社、農業銀行等相關責任部門要做好資金籌措和貸款配合工作,試點鄉(鎮)要及時收集農戶項目工程款??h扶貧和移民辦要在試點村組實施好產業擔保貸款工作,解決農戶實施項目的資金缺口問題。
4.安裝調試及并網階段(2015年11月底前):光伏發電設備企業要在10月底前完成光伏發電設備的供貨、安裝、調試,負責對戶用光伏發電系統運行、管護知識培訓??h供電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接入電網,實現安裝、調試、并網發電同步;企業需建立設備后期維護運營專業服務隊伍。
5.項目驗收階段(2015年12月底前):由縣扶貧和移民辦牽頭,組織縣發改委、財政局、工信局、環保局、供電公司和試點鄉(鎮)、合作企業、技術專家對光伏扶貧項目進行逐戶驗收。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光伏扶貧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縣委分管領導為組長,縣政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縣發改委、扶貧和移民辦、財政局、工信局、農工部、環保局、城建局、金融工作局、供電公司、農信聯社、農業銀行、試點鄉(鎮)政府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扶貧和移民辦,由扶貧和移民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光伏扶貧工作綜合協調、數據收集等日常工作。
(二)明確工作職責。
縣扶貧和移民辦:負責縣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貧困戶審核及省級產業資金擔保貸款以及相關政策資金爭取工作;
縣發改委:負責做好協調項目備案和相關政策資金爭取工作;
縣財政局、金融工作局、農信聯社、農業銀行:負責項目資金籌措、整合及銀行貸款等融資服務工作;
縣環保局:負責光伏扶貧產業項目環評等工作;
縣供電公司:負責接入及并網工作,安裝智能電表,并按季度抄表結算和轉付國家補償資金,遠程采集發電信息,準確統計發電量與上網電量,并傳達給縣扶貧和移民部門用作考察項目戶增收脫貧依據等工作;
試點鄉(鎮):負責做好試點村組的選擇,做好農戶的宣傳發動和申報審核,農戶實施安裝光伏扶貧項目資金的收取、組織光伏扶貧項目實施及施工協調等工作。
(三)做好宣傳引導。試點鄉(鎮)要加大宣傳力度,突出工作重點,為光伏扶貧試點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使干部群眾對光伏扶貧的扶貧作用和貧困戶發展光伏產業收益有全面的了解,提高貧困群眾參與的積極性。
(四)加強技術指導。光伏發電設備企業要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對已實施了光伏發電的農戶開展好技術及維修服務,要不定期邀請技術人員對已發展光伏發電農戶進行技術培訓,提高農戶的管理水平,提高光伏發電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