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河北省物價局網站發布《關于居民用電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冀價管〔2015〕185號)》。通知指出,將在全省范圍內實行居民用電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峰段為8:00-22:00,谷段為22:00-次日8:00。
根據通知安排,居民用電峰谷分時電價實施范圍包括:供電企業能夠直接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含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不含多戶居民共用一塊電表計量的用戶),以及城鄉居民住宅小區公用附屬設施用電(不包括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用電)。
用戶可自愿選擇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用戶可向當地供電企業提出申請,由供電企業免費安裝峰谷分時電能表,執行時間以年度為周期,且不得少于一年。
峰谷電價具體價格為:執行階梯電價的居民用戶,用電電壓等級為不滿1千伏的,第一檔峰段電價為每千瓦時(下同)0.55元、谷段電價0.30元。用電電壓等級為1-10千伏的,第一檔峰段電價為每千瓦時0.50元、谷段電價0.27元。第二、三檔峰、谷電價分別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加價0.05元、0.30元。執行合表電價的用戶,用電電壓等級為不滿1千伏的,峰段電價為每千瓦時0.57元、谷段電價0.31元;用電電壓等級為1-10千伏的,峰段電價為每千瓦時0.52元、谷段電價0.28元。
通知要求,電網企業要加快“一戶一表”改造和電能表計的更換進度,提高抄表到戶率。
根據通知安排,居民用電峰谷分時電價實施范圍包括:供電企業能夠直接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含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不含多戶居民共用一塊電表計量的用戶),以及城鄉居民住宅小區公用附屬設施用電(不包括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用電)。
用戶可自愿選擇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用戶可向當地供電企業提出申請,由供電企業免費安裝峰谷分時電能表,執行時間以年度為周期,且不得少于一年。
峰谷電價具體價格為:執行階梯電價的居民用戶,用電電壓等級為不滿1千伏的,第一檔峰段電價為每千瓦時(下同)0.55元、谷段電價0.30元。用電電壓等級為1-10千伏的,第一檔峰段電價為每千瓦時0.50元、谷段電價0.27元。第二、三檔峰、谷電價分別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加價0.05元、0.30元。執行合表電價的用戶,用電電壓等級為不滿1千伏的,峰段電價為每千瓦時0.57元、谷段電價0.31元;用電電壓等級為1-10千伏的,峰段電價為每千瓦時0.52元、谷段電價0.28元。
通知要求,電網企業要加快“一戶一表”改造和電能表計的更換進度,提高抄表到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