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浙江銀行業根據分布式光伏發電產業特點和發展現狀,構建綠色、科技和普惠三大金融平臺,在強投入、調結構、優服務等方面,全力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以浙江光伏產業創新綜合試點的嘉興為例,截至8月末已有16家銀行向55個開展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的企業或個人發放貸款,支持項目近百個,貸款余額達58.5億元,同比增幅達117.6%。全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迅速,并網運行項目數量和容量均位居全省首位。
一、以“綠色金融”為基礎,加大信貸投入和政策調整
(一)依托綠色價值,融資方式有效拓寬。一是開展節能管理。銀行業大力拓展光伏發電項下合同能源管理融資業務,為“能源公司”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業務增加融資渠道。目前銀行機構累計辦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項下合同能源管理類融資1.3億元,相關“能源公司”已為120余家企業提供“清潔電”近5萬度,緩解企業夏季“讓電停工”的問題。二是挖掘環保價值。利用光伏發電無排放的優點,銀行機構發放減排權抵押貸款,截至目前相關貸款余額達1.57億元,支持的3個分布式光伏發電站每年可少排二氧化硫120余噸。
(二)鼓勵綠色改造,支持項目持續增加。一是強化項目推介引導。配合政府部門加大對生產耗能高、信貸擬退出企業的走訪,勸導企業通過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實現“綠色”用能。如嘉興銀行今年以來走訪擬退出、高能耗企業45家次,利用授信“緩退”激勵企業用能“綠”改,目前已與2家企業達成意向。二是跟進滿足企業信貸需求。銀行強化對企業建設“自發自用”式分布式光伏電站的支持,將傳統光伏行業壓降的授信規模優先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產業,目前已支持26家企業建設“自發自用”式分布式光伏電站。
(三)調整行業定位,信貸政策逐步放寬。一是明確產業行業信貸政策定位。銀行業積極向上爭取將分布式光伏發電產業納入新能源產業,與普通光伏產業區別對待。如招商銀行嘉興分行通過溝通,成功促成招總行將光伏發電產業納入“適度進入”行業,并對省內分支機構支持相關項目給予政策傾斜。二是放寬產業信貸準入限制。銀行機構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適度降低準入門檻,基層行項目上報和儲備的積極性日趨高漲。如工行嘉興分行上半年就受理上報分布式光伏發電授信項目6個,同時儲備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5個,已開展預授信工作,營銷和儲備項目數量創歷史新高。
二、以“科技金融”為抓手,創新擔保品種和信管方式
(一)破解擔保難題,支持營運模式完善。會同科技局、經信委、質押權登記部門針對第三方運營維護的商業型分布式光伏電站,制定電費收費權價值評估和質押登記管理辦法。同時,為保證電站收費權的價值穩定,銀行機構主動聯系保險公司,開辦光伏電站發電量保險并大力推廣。目前已有中國人壽等3家保險公司為4家企業提供光伏發電量保險,銀行已成功辦理相關收費權質押貸款5筆、1.5億元。
(二)借助科技服務,提升貸前調查專業化。由于光伏發電工藝復雜,銀行機構自身又缺乏相關人才,導致其在準入相關項目時猶豫不決或調查不深。為此,轄內部分銀行機構在本行信貸人員貸前調查的同時,試點與光伏技術第三方服務機構簽約,由該類機構對銀行指定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進行檢測和認證,并將相關結果作為項目貸款準入評估的重要內容和授信總額匡算的主要依據。目前轄內銀行機構已有民生銀行嘉興分行等4家機構借助上述方式準入光伏發電項目8個。
(三)依托“大數據”,排查監測信貸風險。為進一步了解光伏電站營運情況,及時監測項目潛在風險,銀行機構借助第三方監測企業提供的能源資產集成數據,了解光伏發電信貸客戶經營風險。如招行嘉興分行與某科技公司建立合作關系,由該企業為其分布式光伏發電信貸客戶提供發電監測和用電計量等服務,并定期將相關分析檢測報告反饋至該分行,從而彌補了銀行信貸管理上的“短板”。
三、以“普惠金融”為指引,推動行業發展和產品運用
(一)提升信貸服務,惠及企業。一是主動減費讓利。轄內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貸款平均利率僅為6.55%,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利率0.35個百分點。同時銀行機構進一步清理收費項目,已為分布式光伏發電企業減免、清退各類費用20余萬元。二是加大對困難光伏企業的幫扶力度。針對“轉型期”光伏企業,銀行機構通過會商幫扶、無還本續貸等手段,助企業早日完成轉型度過難關。如某光伏制造企業近年來向光伏發電轉型,但因規模大、債務多等原因,其貸款到期周轉困難,近兩年來銀行機構配合政府為其轉貸近10億,幫助企業轉危為安。
(二)創新貸款方式,普及大眾。針對家用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的貸款需求,銀行機構試點采用按揭形式,由建設單位提供階段性擔保,解決建設初期資金短缺的難題。如海寧農商行與某能源公司聯合推出“光伏分期寶”產品,只要家庭消費者購買該公司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即可在該企業的擔保下獲得最高額度為工程款70%的銀行信貸支持,目前該行已發放該類按揭貸款950萬元,支持140余戶家庭使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全市居民光伏發電量占比由同比不足1%上升至4%,增幅明顯。
(三)擴展投放領域,扶助“三農”。銀行機構開辟“綠色通道”,對涉農類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需求給予優先支持,至8月末已累計支持相關項目6個,授信金額達5.8億元,促進了光伏發電產業與傳統農業結合。同時,銀行機構對當地“農光一體”類試點項目在控制風險的基礎上也給予大力支持,如桐鄉聯社向浙江省首個“漁光互補”式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授信7000萬元,目前已運行裝機容量達6.6兆瓦,每年為當地農業生產節約燃煤1800噸,減少支出65萬元。
一、以“綠色金融”為基礎,加大信貸投入和政策調整
(一)依托綠色價值,融資方式有效拓寬。一是開展節能管理。銀行業大力拓展光伏發電項下合同能源管理融資業務,為“能源公司”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業務增加融資渠道。目前銀行機構累計辦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項下合同能源管理類融資1.3億元,相關“能源公司”已為120余家企業提供“清潔電”近5萬度,緩解企業夏季“讓電停工”的問題。二是挖掘環保價值。利用光伏發電無排放的優點,銀行機構發放減排權抵押貸款,截至目前相關貸款余額達1.57億元,支持的3個分布式光伏發電站每年可少排二氧化硫120余噸。
(二)鼓勵綠色改造,支持項目持續增加。一是強化項目推介引導。配合政府部門加大對生產耗能高、信貸擬退出企業的走訪,勸導企業通過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實現“綠色”用能。如嘉興銀行今年以來走訪擬退出、高能耗企業45家次,利用授信“緩退”激勵企業用能“綠”改,目前已與2家企業達成意向。二是跟進滿足企業信貸需求。銀行強化對企業建設“自發自用”式分布式光伏電站的支持,將傳統光伏行業壓降的授信規模優先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產業,目前已支持26家企業建設“自發自用”式分布式光伏電站。
(三)調整行業定位,信貸政策逐步放寬。一是明確產業行業信貸政策定位。銀行業積極向上爭取將分布式光伏發電產業納入新能源產業,與普通光伏產業區別對待。如招商銀行嘉興分行通過溝通,成功促成招總行將光伏發電產業納入“適度進入”行業,并對省內分支機構支持相關項目給予政策傾斜。二是放寬產業信貸準入限制。銀行機構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適度降低準入門檻,基層行項目上報和儲備的積極性日趨高漲。如工行嘉興分行上半年就受理上報分布式光伏發電授信項目6個,同時儲備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5個,已開展預授信工作,營銷和儲備項目數量創歷史新高。
二、以“科技金融”為抓手,創新擔保品種和信管方式
(一)破解擔保難題,支持營運模式完善。會同科技局、經信委、質押權登記部門針對第三方運營維護的商業型分布式光伏電站,制定電費收費權價值評估和質押登記管理辦法。同時,為保證電站收費權的價值穩定,銀行機構主動聯系保險公司,開辦光伏電站發電量保險并大力推廣。目前已有中國人壽等3家保險公司為4家企業提供光伏發電量保險,銀行已成功辦理相關收費權質押貸款5筆、1.5億元。
(二)借助科技服務,提升貸前調查專業化。由于光伏發電工藝復雜,銀行機構自身又缺乏相關人才,導致其在準入相關項目時猶豫不決或調查不深。為此,轄內部分銀行機構在本行信貸人員貸前調查的同時,試點與光伏技術第三方服務機構簽約,由該類機構對銀行指定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進行檢測和認證,并將相關結果作為項目貸款準入評估的重要內容和授信總額匡算的主要依據。目前轄內銀行機構已有民生銀行嘉興分行等4家機構借助上述方式準入光伏發電項目8個。
(三)依托“大數據”,排查監測信貸風險。為進一步了解光伏電站營運情況,及時監測項目潛在風險,銀行機構借助第三方監測企業提供的能源資產集成數據,了解光伏發電信貸客戶經營風險。如招行嘉興分行與某科技公司建立合作關系,由該企業為其分布式光伏發電信貸客戶提供發電監測和用電計量等服務,并定期將相關分析檢測報告反饋至該分行,從而彌補了銀行信貸管理上的“短板”。
三、以“普惠金融”為指引,推動行業發展和產品運用
(一)提升信貸服務,惠及企業。一是主動減費讓利。轄內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貸款平均利率僅為6.55%,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利率0.35個百分點。同時銀行機構進一步清理收費項目,已為分布式光伏發電企業減免、清退各類費用20余萬元。二是加大對困難光伏企業的幫扶力度。針對“轉型期”光伏企業,銀行機構通過會商幫扶、無還本續貸等手段,助企業早日完成轉型度過難關。如某光伏制造企業近年來向光伏發電轉型,但因規模大、債務多等原因,其貸款到期周轉困難,近兩年來銀行機構配合政府為其轉貸近10億,幫助企業轉危為安。
(二)創新貸款方式,普及大眾。針對家用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的貸款需求,銀行機構試點采用按揭形式,由建設單位提供階段性擔保,解決建設初期資金短缺的難題。如海寧農商行與某能源公司聯合推出“光伏分期寶”產品,只要家庭消費者購買該公司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即可在該企業的擔保下獲得最高額度為工程款70%的銀行信貸支持,目前該行已發放該類按揭貸款950萬元,支持140余戶家庭使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全市居民光伏發電量占比由同比不足1%上升至4%,增幅明顯。
(三)擴展投放領域,扶助“三農”。銀行機構開辟“綠色通道”,對涉農類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需求給予優先支持,至8月末已累計支持相關項目6個,授信金額達5.8億元,促進了光伏發電產業與傳統農業結合。同時,銀行機構對當地“農光一體”類試點項目在控制風險的基礎上也給予大力支持,如桐鄉聯社向浙江省首個“漁光互補”式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授信7000萬元,目前已運行裝機容量達6.6兆瓦,每年為當地農業生產節約燃煤1800噸,減少支出6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