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河南、廣東、陜西等8個省、直轄市30家企業生產的30批次太陽能光伏組件用減反射膜玻璃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JC/T2170-2013《太陽能光伏組件用減反射膜玻璃》等標準的要求,對太陽能光伏組件用減反射膜玻璃產品的碎片狀態、霰彈袋沖擊性能、光學性能(太陽光有效透射比)、耐洗刷性能、耐中性鹽霧性能、耐濕凍性能、耐紫外性能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企業產品見下表:
原標題:質檢總局:4批次太陽能光伏組件用減反射膜玻璃產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