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的規定,以及《昆明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15年度預算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昆財預〔2015〕74號)和《昆明市財政局關于批復2015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昆財企一〔2015〕19號)要求,現將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2015年部門預算予以公開。
一、 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能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印發<關于組建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昆明市委機構編制辦公室關于組建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的通知》,設立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正廳級。主要職責: 一是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及政策;二是研究和指導全市促進產業發展的各項工作,協調組織參與研究制定全市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三是參與審議產業發展重大項目計劃、重大專項資金安排等重大事項,督促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四是協調解決促進全市產業發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五是督促和檢查各有關單位及各地產業發展工作推進及政策配套落實情況,協調推進目標責任考核評價有關工作;六是組織開展產業發展有關調研并提出工作建議,為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七是跟蹤了解各地、各有關部門推進產業發展的工作進展情況,建立信息溝通機制,收集、整理、發布產業發展工作各項信息;八是做好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機關機構設置
根據《中共昆明市委機構編制辦公室關于組建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的通知》(昆編辦通〔2013〕103號)精神,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設3個內設機構(正縣級),工作人員從相關部門抽調組成,抽調人員的關系仍在原單位,不占原單位的職數。
二、 2015年部門預算說明
按照預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目前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部門預算的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
(一)部門預算編制情況
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編制2015年部門預算單位共1個,為財政全額撥款單位。
截至2014年12月,實際在職人數22人,其中:行政人員19人、工勤3人。在編實有車輛6輛。
(二)201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2015年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預算資金總額為448.31萬元,其中:公共財政預算448.31萬元(一般預算收入448.31萬元)。支出預算448.31萬元,其中:商品及服務支出(公用支出)68.31萬元,項目支出380萬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類,支出列“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1. 基本支出情況
2015年,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68.31萬元,其中:辦公經費、汽車運行費、維修費、差旅費等日常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68.31萬元,占100%,其中:年人均辦公費0.2萬元,年人均差旅費0.2萬元、年人均郵電費0.13萬元,每車年均運行費2.72萬元、保險費4萬元。
2. 項目支出情況
2015年,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項目經費380萬元,其中:產業發展專題調研及產業發展政策研究經費130萬元、產業發展條例政策培訓經費40萬元、產業發展聯席制度經費40萬元、產業發展戰略推進督導經費60萬元、產業發展評估經費60萬元、全市產業發展信息采集工作經費35萬元、辦公場地租用費15萬元。
附件: 附件1: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2015年收支預算表.xls
附件2: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三公經費預算表格及說明.doc
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
2015年7月31日
一、 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能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印發<關于組建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昆明市委機構編制辦公室關于組建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的通知》,設立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正廳級。主要職責: 一是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及政策;二是研究和指導全市促進產業發展的各項工作,協調組織參與研究制定全市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三是參與審議產業發展重大項目計劃、重大專項資金安排等重大事項,督促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四是協調解決促進全市產業發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五是督促和檢查各有關單位及各地產業發展工作推進及政策配套落實情況,協調推進目標責任考核評價有關工作;六是組織開展產業發展有關調研并提出工作建議,為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七是跟蹤了解各地、各有關部門推進產業發展的工作進展情況,建立信息溝通機制,收集、整理、發布產業發展工作各項信息;八是做好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機關機構設置
根據《中共昆明市委機構編制辦公室關于組建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的通知》(昆編辦通〔2013〕103號)精神,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設3個內設機構(正縣級),工作人員從相關部門抽調組成,抽調人員的關系仍在原單位,不占原單位的職數。
二、 2015年部門預算說明
按照預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目前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部門預算的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
(一)部門預算編制情況
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編制2015年部門預算單位共1個,為財政全額撥款單位。
截至2014年12月,實際在職人數22人,其中:行政人員19人、工勤3人。在編實有車輛6輛。
(二)201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2015年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預算資金總額為448.31萬元,其中:公共財政預算448.31萬元(一般預算收入448.31萬元)。支出預算448.31萬元,其中:商品及服務支出(公用支出)68.31萬元,項目支出380萬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類,支出列“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1. 基本支出情況
2015年,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68.31萬元,其中:辦公經費、汽車運行費、維修費、差旅費等日常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68.31萬元,占100%,其中:年人均辦公費0.2萬元,年人均差旅費0.2萬元、年人均郵電費0.13萬元,每車年均運行費2.72萬元、保險費4萬元。
2. 項目支出情況
2015年,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項目經費380萬元,其中:產業發展專題調研及產業發展政策研究經費130萬元、產業發展條例政策培訓經費40萬元、產業發展聯席制度經費40萬元、產業發展戰略推進督導經費60萬元、產業發展評估經費60萬元、全市產業發展信息采集工作經費35萬元、辦公場地租用費15萬元。
附件: 附件1: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2015年收支預算表.xls
附件2: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三公經費預算表格及說明.doc
昆明市新能源光伏產業發展督導協調組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