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浙江省麗水市縉云縣國稅局聯合地稅局與國網浙江縉云縣供電公司簽訂了麗水市首份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力產品稅款委托代征協議書。自2015年9月1日起,由該供電公司為分布式光伏發電戶開具普通發票,并按照增值稅簡易計稅辦法計算并代征增值稅稅款。
據了解,實施委托代征后,縉云縣其他個人及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非企業性質的發電戶,可在不辦理臨時稅務登記證的情況下,由購買其電力產品的供電公司開具普通發票并代征稅款。這樣一來,大大簡化了辦稅程序,方便了納稅人,并確保了發電戶能及時享受國家相關優惠政策及補貼。同時也鼓勵和推動了全縣光伏發電項目的有序發展,為縉云縣創建“浙江省首批清潔能源示范縣”、促進“光伏助企、光伏助農、光伏助村、光伏助困和光伏助學”工程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據悉,當天,縉云縣國稅局、縉云縣地稅局等還與國網縉云供電公司人員進行了座談交流,深入了解當前全縣分布式光伏發電情況及國家扶持政策落實情況,為下一步合作打好基礎。此外,在簽訂儀式結束后,國地稅干部及時對該公司財務人員進行了票證開具、作廢、保管等相關輔導,確保委托代征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