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發改氣候〔2015〕831號
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楊凌示范區發展改革局,西咸新區經濟建設局,韓城市經濟發展局,神木縣、府谷縣經濟發展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企業:
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是國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戰略和控制碳排放總量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要求各省今年全面開展此項工作,限期完成并按時上報。今年3月9日,我委印發了《關于開展省、市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工作的通知》(陜發改氣候〔2015〕265號),對省、市(區)級清單編制的年限邊界、方法步驟、完成時限及配套工作措施進行了安排部署,并確定了一批有資質的編制清單的技術支撐單位。
近期,在檢查工作中了解到各市(區)清單編制工作進度參差不齊,發現部分市(區)工作經費尚未落實、委托支撐單位不確定及相關部門資料數據難收集等問題,已經影響到全省清單編制工作整體進度。為此,為確保全省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按期高質量完成,現提出以下具體工作要求:
一、組織開展清單編制業務培訓。近期省發改委委托國家級和省級清單編制專家在西安舉辦一期業務培訓班,組織各市區發改委主管領導、科長及業務干部及省內已確定的有資質的清單編制技術支撐單位參加,通過培訓學習,掌握了解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框架、重點領域和編制工作程序,提高編制清單業務水平。
二、清單編制納入“十二五”低碳試點評估考核。清單編制工作是《陜西省應對氣候變化“十二五”規劃》確定的重點任務,各市(區)發改委要認真貫徹執行,抓緊落實工作經費,盡快委托有經驗、有資質的技術支撐單位,指定專人負責,積極聯系市屬有關部門,協同推進此項工作。明年省上將對“十二五”全省低碳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表彰,清單編制是重要的考核內容。對逾期未報或經省上專家組審核未通過的市(區),將取消“十二五”低碳試點工作考核評優資格。
三、按照任務分工各司其職。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是一項國家強制性和創新性的工作,涉及行業、部門多,覆蓋地域、企業廣,要求省、市(區)有關部門和企業協助配合,共同推進。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陜西省低碳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陜政辦發〔2012〕48號)明確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總體工作,各重點領域由主管部門分工負責。按照省上編制清單部署,省發改委委托省氣候中心編制2011~2014年省級清單;各市(區)發改委委托省上已確定有資質的技術支撐單位編制規定年限的清單。省、市(區)有關部門和企業應積極協助配合,并指定專人負責,及時提供相關資料,確保清單編制數據的準確性。(資料目錄詳見附件)
四、調整清單編制完成上報時限。鑒于部分市(區)清單編制工作滯后,對清單完成上報時限予以調整。省級清單延期至10月20日之前完成;市(區)級清單延期至11月30日之前完成。清單紙質版一式15份及電子版同時報送省發改委氣候處。各市(區)上報清單數據不得對外公布,經省上組織專家組集中審核并與全省數據銜接平衡后統一公布。
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楊凌示范區發展改革局,西咸新區經濟建設局,韓城市經濟發展局,神木縣、府谷縣經濟發展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企業:
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是國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戰略和控制碳排放總量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要求各省今年全面開展此項工作,限期完成并按時上報。今年3月9日,我委印發了《關于開展省、市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工作的通知》(陜發改氣候〔2015〕265號),對省、市(區)級清單編制的年限邊界、方法步驟、完成時限及配套工作措施進行了安排部署,并確定了一批有資質的編制清單的技術支撐單位。
近期,在檢查工作中了解到各市(區)清單編制工作進度參差不齊,發現部分市(區)工作經費尚未落實、委托支撐單位不確定及相關部門資料數據難收集等問題,已經影響到全省清單編制工作整體進度。為此,為確保全省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按期高質量完成,現提出以下具體工作要求:
一、組織開展清單編制業務培訓。近期省發改委委托國家級和省級清單編制專家在西安舉辦一期業務培訓班,組織各市區發改委主管領導、科長及業務干部及省內已確定的有資質的清單編制技術支撐單位參加,通過培訓學習,掌握了解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框架、重點領域和編制工作程序,提高編制清單業務水平。
二、清單編制納入“十二五”低碳試點評估考核。清單編制工作是《陜西省應對氣候變化“十二五”規劃》確定的重點任務,各市(區)發改委要認真貫徹執行,抓緊落實工作經費,盡快委托有經驗、有資質的技術支撐單位,指定專人負責,積極聯系市屬有關部門,協同推進此項工作。明年省上將對“十二五”全省低碳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表彰,清單編制是重要的考核內容。對逾期未報或經省上專家組審核未通過的市(區),將取消“十二五”低碳試點工作考核評優資格。
三、按照任務分工各司其職。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是一項國家強制性和創新性的工作,涉及行業、部門多,覆蓋地域、企業廣,要求省、市(區)有關部門和企業協助配合,共同推進。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陜西省低碳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陜政辦發〔2012〕48號)明確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總體工作,各重點領域由主管部門分工負責。按照省上編制清單部署,省發改委委托省氣候中心編制2011~2014年省級清單;各市(區)發改委委托省上已確定有資質的技術支撐單位編制規定年限的清單。省、市(區)有關部門和企業應積極協助配合,并指定專人負責,及時提供相關資料,確保清單編制數據的準確性。(資料目錄詳見附件)
四、調整清單編制完成上報時限。鑒于部分市(區)清單編制工作滯后,對清單完成上報時限予以調整。省級清單延期至10月20日之前完成;市(區)級清單延期至11月30日之前完成。清單紙質版一式15份及電子版同時報送省發改委氣候處。各市(區)上報清單數據不得對外公布,經省上組織專家組集中審核并與全省數據銜接平衡后統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