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國家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和“省清潔能源示范縣”創建,進一步推進光伏發電應用,改善能源結構并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海寧市推進光伏發電應用專項行動方案。
一、主要工作
(一)加快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加快推進2014年已開工未并網項目建設進度,項目所在地要建立分管領導項目聯掛機制,督促項目單位抓緊實施。項目投資商要抓緊落實建設條件,統籌資金安排,加快施工進度。電網公司要加快配套電網建設,保持與光伏電站同步投運,提高電站并網接入保障能力。ne21.com
(二)加大年度建設計劃落實。各地要根據專項行動應用目標,加快推進應用項目儲備管理,并組織落實2015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計劃。重點領域是各類工業園區、“兩創中心”屋頂等應用項目、重點用能企業節能項目和大中型商業大廈、市場商用、公共建筑一體化應用項目。政府投資或財政補助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新城鎮和新農村建設應優先考慮光伏發電應用,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自投建、合資參股等方式實施,重點支持自投自建自用項目。重點支持袁花鎮、馬橋街道(經編園區)和斜橋鎮創建首批光伏小鎮,請相關鎮、街道要落實好成片居民住宅建設社區,并積極創新開發模式加以推進項目建設。市國土資源局要積極創新辦法支持“農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建設。
(三)加快國家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建設。在2014年119兆瓦已并網項目基礎上,重點推進科茂、京運通、晶科、旭輝等一批已備案項目加快建設和落實2015年度建設項目,力爭到2015年6月底前率先建成國家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同時經濟開發區要加快規劃建設示范區光伏發電管理與智能電網應用集中區,探索創新開展運維外包服務、用電計量與用電設施安全保障服務、第三方檢測、監管服務等配套服務,進一步強化對電站運行數據的信息化管理,提高電站運行質量;加大光伏應用產業鏈招商力度,推進光伏應用關聯產業集聚發展。ne21.com
(四)創新光伏發電融資模式。積極探索設立光伏產業投資基金,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投資光伏發電應用領域。鼓勵采用融資租賃方式為光伏發電項目提供一體化融資租賃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結合分布式光伏發電特點和融資需求,采取靈活的貸款擔保方式。鼓勵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或個人建設分布式光伏開展信用擔保,在金融服務中開展支持光伏入戶和小微型光伏利用業務,并探索以項目售電收費權和項目資產為質押的貸款機制。探索引進政策性銀行與政府合作建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融資服務平臺,與光伏發電建設企業、鎮(街道、開發區)建立銀企地戰略合作關系,合作開展金融服務創新試點。
(五)完善電費結算和差別化扶持政策。加快做好項目驗收和電價補貼申報工作,保障國家、省級補貼資金及時落實到位。制訂我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補助操作細則,明確補貼撥付機制。研究出臺差別化扶持政策,對成片居民光伏發電項目、公共建筑光伏發電項目等投資收益率較低的項目以及光伏小鎮建設在補助資金分配上予以傾斜支持。適度支持工業企業提供屋頂資源,并將光伏發電應用項目納入市節能減排考核和有序用電管理。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根據《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參與國內自愿碳減排交易。
(六)積極推行光伏建筑工程。加快推進光伏發電應用與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有效銜接,建立完善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光伏建筑應用發展的規范運作機制。一是從源頭上抓好光伏建筑設計的監管,將光伏發電應用納入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內容;二要在驗收環節全面核查光伏建筑應用落實情況,實現光伏應用由已有建筑向新建建筑延伸、由項目示范向全面推廣擴展;三是對符合要求需建設光伏發電系統的新建項目,光伏發電系統應與建筑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建設、設計、民用建筑節能評估單位應遵循科學、合理、節能原則,推廣應用光伏發電。
(七)完善應用帶動產業發展模式。圍繞光伏發電發展目標,注重政策研究和服務平臺建設,堅持以企業為主體,加快技術創新與應用。一是鼓勵優先使用本市光伏企業生產的光伏發電集成系統、光伏終端產品、光伏發電系統平衡部件等產品;二是抓好重點光伏企業研究院和光伏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建設,著力于產業鏈短板抓攻關,重點提升高效光伏組件、裝備軟件和智能光伏裝備、分布式光伏系統工程、云服務的發展水平;三是鼓勵企業“走出去”拓展光伏應用產品,做強光伏產業鏈;四是全力推進光伏產業鏈招商,加快培育發展光伏裝備制造業。五是加快研究戶用光伏產品成套開發,利用我市太陽能熱水器營銷網絡優勢進行“走出去”發展。
二、2015年政策意見
(一)繼續實施電量補貼,按額度進行管理
1.對2015年度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繼續實施電量補貼,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2元,補貼時間截止到2018年底。堅持“先建成、先補助”的原則,對申請補貼的項目按60兆瓦規模實行額度管理。對額度內項目的屋頂資源提供方按每瓦0.2元給予一次性獎勵。
2.對2014年度投資的續建項目于2015年并網的,按每千瓦時0.2元給予電量補貼,補貼時間截止到2018年底。屋頂資源提供方仍按每瓦0.3元給予獎勵。ne21.com
(二)鼓勵項目開發利用公共建筑屋頂
3.對利用公共建筑屋頂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建安費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開展光伏小鎮創建
4.對光伏小鎮內的成片居民住宅光伏發電項目按每瓦3元給予投資補助,單戶最高不超過6000元,不同時享受我市電量補貼。對利用村級辦公用房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參照本條執行。
5.適度支持光伏小鎮內與設施農業相結合的“農光互補”電站項目,按每千瓦時0.2元給予電量補貼,補貼時間截止到2018年底,2015年補助額度控制在10兆瓦內。
(四)鼓勵項目參與碳交易
6.積極支持光伏發電項目業主根據《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參與國內自愿碳減排交易。對參與國家自愿碳減排項目(CCER)的開發費用給予50%以內補助,年度審查費用不予補助。
(五)鼓勵項目加大信息化投入
7.鼓勵項目業主投資建設光伏發電管理信息化(集控中心)項目,相關信息化投入可按市信息化項目扶持政策給予相應補助。
(六)附則
8.本意見的補貼對象為我市市域內實施的光伏發電項目,項目業主應在我市注冊納稅,且項目中本市產品占設備投入比重須達到40%及以上。符合條件的項目可在國家、省補貼基礎上再享受我市政策。
9.強制性推進項目、政府性公共建筑上實施的項目、企業自投自建自用項目,不再對屋頂資源提供方給予補助。
10.光伏小鎮建設由所在鎮、街道編制實施方案,報市發改局批復后實施。
11.對當年發生重特大安全等違法案件、以及影響社會穩定等重大事件的企業,取消獎勵。對以不正當方式套取財政獎勵的,依法予以處理。
12.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由市發改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快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加快推進2014年已開工未并網項目建設進度,項目所在地要建立分管領導項目聯掛機制,督促項目單位抓緊實施。項目投資商要抓緊落實建設條件,統籌資金安排,加快施工進度。電網公司要加快配套電網建設,保持與光伏電站同步投運,提高電站并網接入保障能力。ne21.com
(二)加大年度建設計劃落實。各地要根據專項行動應用目標,加快推進應用項目儲備管理,并組織落實2015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計劃。重點領域是各類工業園區、“兩創中心”屋頂等應用項目、重點用能企業節能項目和大中型商業大廈、市場商用、公共建筑一體化應用項目。政府投資或財政補助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新城鎮和新農村建設應優先考慮光伏發電應用,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自投建、合資參股等方式實施,重點支持自投自建自用項目。重點支持袁花鎮、馬橋街道(經編園區)和斜橋鎮創建首批光伏小鎮,請相關鎮、街道要落實好成片居民住宅建設社區,并積極創新開發模式加以推進項目建設。市國土資源局要積極創新辦法支持“農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建設。
(三)加快國家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建設。在2014年119兆瓦已并網項目基礎上,重點推進科茂、京運通、晶科、旭輝等一批已備案項目加快建設和落實2015年度建設項目,力爭到2015年6月底前率先建成國家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同時經濟開發區要加快規劃建設示范區光伏發電管理與智能電網應用集中區,探索創新開展運維外包服務、用電計量與用電設施安全保障服務、第三方檢測、監管服務等配套服務,進一步強化對電站運行數據的信息化管理,提高電站運行質量;加大光伏應用產業鏈招商力度,推進光伏應用關聯產業集聚發展。ne21.com
(四)創新光伏發電融資模式。積極探索設立光伏產業投資基金,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投資光伏發電應用領域。鼓勵采用融資租賃方式為光伏發電項目提供一體化融資租賃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結合分布式光伏發電特點和融資需求,采取靈活的貸款擔保方式。鼓勵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或個人建設分布式光伏開展信用擔保,在金融服務中開展支持光伏入戶和小微型光伏利用業務,并探索以項目售電收費權和項目資產為質押的貸款機制。探索引進政策性銀行與政府合作建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融資服務平臺,與光伏發電建設企業、鎮(街道、開發區)建立銀企地戰略合作關系,合作開展金融服務創新試點。
(五)完善電費結算和差別化扶持政策。加快做好項目驗收和電價補貼申報工作,保障國家、省級補貼資金及時落實到位。制訂我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補助操作細則,明確補貼撥付機制。研究出臺差別化扶持政策,對成片居民光伏發電項目、公共建筑光伏發電項目等投資收益率較低的項目以及光伏小鎮建設在補助資金分配上予以傾斜支持。適度支持工業企業提供屋頂資源,并將光伏發電應用項目納入市節能減排考核和有序用電管理。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根據《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參與國內自愿碳減排交易。
(六)積極推行光伏建筑工程。加快推進光伏發電應用與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有效銜接,建立完善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光伏建筑應用發展的規范運作機制。一是從源頭上抓好光伏建筑設計的監管,將光伏發電應用納入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內容;二要在驗收環節全面核查光伏建筑應用落實情況,實現光伏應用由已有建筑向新建建筑延伸、由項目示范向全面推廣擴展;三是對符合要求需建設光伏發電系統的新建項目,光伏發電系統應與建筑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建設、設計、民用建筑節能評估單位應遵循科學、合理、節能原則,推廣應用光伏發電。
(七)完善應用帶動產業發展模式。圍繞光伏發電發展目標,注重政策研究和服務平臺建設,堅持以企業為主體,加快技術創新與應用。一是鼓勵優先使用本市光伏企業生產的光伏發電集成系統、光伏終端產品、光伏發電系統平衡部件等產品;二是抓好重點光伏企業研究院和光伏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建設,著力于產業鏈短板抓攻關,重點提升高效光伏組件、裝備軟件和智能光伏裝備、分布式光伏系統工程、云服務的發展水平;三是鼓勵企業“走出去”拓展光伏應用產品,做強光伏產業鏈;四是全力推進光伏產業鏈招商,加快培育發展光伏裝備制造業。五是加快研究戶用光伏產品成套開發,利用我市太陽能熱水器營銷網絡優勢進行“走出去”發展。
二、2015年政策意見
(一)繼續實施電量補貼,按額度進行管理
1.對2015年度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繼續實施電量補貼,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2元,補貼時間截止到2018年底。堅持“先建成、先補助”的原則,對申請補貼的項目按60兆瓦規模實行額度管理。對額度內項目的屋頂資源提供方按每瓦0.2元給予一次性獎勵。
2.對2014年度投資的續建項目于2015年并網的,按每千瓦時0.2元給予電量補貼,補貼時間截止到2018年底。屋頂資源提供方仍按每瓦0.3元給予獎勵。ne21.com
(二)鼓勵項目開發利用公共建筑屋頂
3.對利用公共建筑屋頂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建安費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開展光伏小鎮創建
4.對光伏小鎮內的成片居民住宅光伏發電項目按每瓦3元給予投資補助,單戶最高不超過6000元,不同時享受我市電量補貼。對利用村級辦公用房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參照本條執行。
5.適度支持光伏小鎮內與設施農業相結合的“農光互補”電站項目,按每千瓦時0.2元給予電量補貼,補貼時間截止到2018年底,2015年補助額度控制在10兆瓦內。
(四)鼓勵項目參與碳交易
6.積極支持光伏發電項目業主根據《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參與國內自愿碳減排交易。對參與國家自愿碳減排項目(CCER)的開發費用給予50%以內補助,年度審查費用不予補助。
(五)鼓勵項目加大信息化投入
7.鼓勵項目業主投資建設光伏發電管理信息化(集控中心)項目,相關信息化投入可按市信息化項目扶持政策給予相應補助。
(六)附則
8.本意見的補貼對象為我市市域內實施的光伏發電項目,項目業主應在我市注冊納稅,且項目中本市產品占設備投入比重須達到40%及以上。符合條件的項目可在國家、省補貼基礎上再享受我市政策。
9.強制性推進項目、政府性公共建筑上實施的項目、企業自投自建自用項目,不再對屋頂資源提供方給予補助。
10.光伏小鎮建設由所在鎮、街道編制實施方案,報市發改局批復后實施。
11.對當年發生重特大安全等違法案件、以及影響社會穩定等重大事件的企業,取消獎勵。對以不正當方式套取財政獎勵的,依法予以處理。
12.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由市發改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