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關于建立保障天然氣穩定供應長效機制若干意見的通知》,確保用氣高峰期民生用氣不受影響,2014-2015年采暖季,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了保障天然氣穩定供應專項監管,取得了良好效果。
本次專項監管的重點內容包括:相關企業增加天然氣供應、天然氣合理使用、天然氣利用項目氣源落實、天然氣供需監測及預測預警等情況。重點監管范圍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黑龍江、吉林、湖南、陜西、新疆、重慶等省(區、市),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為國家能源局駐點監管省份。
從監管情況來看,采暖季天然氣供需形勢較為緊張,地方政府和相關企業通過錯峰用氣、壓減工業用氣、采購LNG等措施,有效保障了用氣高峰期天然氣供應。同時,監管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主要有六個方面:一是采暖季供氣緊張,“壓工保民”難度加大;二是儲氣設施建設滯后,調峰能力不足;三是“煤改氣”氣源落實工作有待進一步規范;四是天然氣市場管理和運作體系尚不完善;五是應急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六是天然氣價格機制有待進一步理順。
針對監管發現的問題,國家能源局提出了相關監管建議:一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促進天然氣資源開發利用,穩定市場供應;二是加快天然氣儲備體系建設,增加調峰能力;三是規范開展“煤改氣”項目氣源落實工作;四是加強應急管理,提高天然氣突發事件時的保障供應能力;五是進一步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組織各派出機構督促相關企業繼續做好天然氣穩定供應各項工作,促進天然氣合理、有序利用,確保居民用氣安全穩定供應。
本次專項監管的重點內容包括:相關企業增加天然氣供應、天然氣合理使用、天然氣利用項目氣源落實、天然氣供需監測及預測預警等情況。重點監管范圍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黑龍江、吉林、湖南、陜西、新疆、重慶等省(區、市),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為國家能源局駐點監管省份。
從監管情況來看,采暖季天然氣供需形勢較為緊張,地方政府和相關企業通過錯峰用氣、壓減工業用氣、采購LNG等措施,有效保障了用氣高峰期天然氣供應。同時,監管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主要有六個方面:一是采暖季供氣緊張,“壓工保民”難度加大;二是儲氣設施建設滯后,調峰能力不足;三是“煤改氣”氣源落實工作有待進一步規范;四是天然氣市場管理和運作體系尚不完善;五是應急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六是天然氣價格機制有待進一步理順。
針對監管發現的問題,國家能源局提出了相關監管建議:一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促進天然氣資源開發利用,穩定市場供應;二是加快天然氣儲備體系建設,增加調峰能力;三是規范開展“煤改氣”項目氣源落實工作;四是加強應急管理,提高天然氣突發事件時的保障供應能力;五是進一步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組織各派出機構督促相關企業繼續做好天然氣穩定供應各項工作,促進天然氣合理、有序利用,確保居民用氣安全穩定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