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網站2009年9月30日署名為基思•布拉德舍的專欄記者發自中國香港的報道,中國向美國出口太陽能電池板將遭美方最高達7000萬美元關稅“特殊關照”。
美方即將執行的這一關稅法案,正值美國國內太陽能電池產業萎靡不振之際。而這一法案的實施將很可能不但傷害到國外的太陽能電池板生產企業,而且也將對美國國內外的太陽能電池板經銷商們產生巨大影響。更為嚴重的后果是,此舉將進一步加劇業已是否緊張的中美貿易糾紛。
去年12月一西班牙能源企業駐美國的分公司GESUSA向美國海關官員遞交了一封信,在信中該公司詢問如果想從中國進口太陽能電池板美方將征收何種關稅。沒想到,一石激起千層浪,事態一直發展到今天美方將征收特殊關稅的程度。
今年1月9日,美國海關部門回復了這封信,稱從中國進口太陽能電池板不可能執行免稅制度。相反,由于電池板中包含與安全和能源有關的電子部件,將會被視為進口發電機而征收2.5%的關稅。2.5%的關稅是美國對進口產品征收的正常關稅執行標準,比美國意在限制某種產品進口的懲罰性關稅要低很多。例如,三周前的中國輪胎特保案中,美方就向從中國進口的輪胎征稅高達35%的關稅。
但是該關稅的執行正值全球太陽能電池產業低迷之際。受中國太陽能產業持續擴張和全球太陽能電池板價格下降的雙重影響,很多太陽能電池板生產企業的利潤在不斷下降。由于產能過剩,現在以提高價格的方式來彌補關稅所造成的價格損失很難被消費者接受,而且從今年1月份起太陽能電池板的價格已經經歷了5次下降。
根據美國商務部的統計數據顯示,在今年前7個月,美國進出口太陽能電池板的總量基本相當,其中進口6.05億美元,出口5.55億美元。
由美國國內和國外的太陽能企業組成的美國太陽能產業協會(Solar Energy Industries Association)堅持認為,美國政府對太陽能電池板征收特別關稅將導致其他國家對從美國進口同類產品征收更高的關稅。
美國海關部門的此項決定將美國的太陽能產業分為進口商和在美的太陽能設備生產商兩部分。隨著中國占美國進口份額的不斷增加,這一關稅將成為中美繼輪胎、汽車和雞肉后又一引起雙邊貿易關系緊張的癥結點。
美國太陽能產業協會主席羅恩•萊斯馳(Rhone Resch表示,一些中國的太陽能電池板生產商正在計劃將最終的裝配生產線移至美國國內,這樣有朝一日就規避了潛在的額外關稅風險。
該項關稅將廣泛適用于為居民、商業或是工業電子系統提供動力和能源的太陽能電池板,而內置燈泡的小型太陽能電池板已經被視為電燈設備而征收3.9%的關稅。
美國法律界人士批評沒有盡早發現太陽能電池板產業的進口關稅問題。美國關稅和國際貿易律師協會(Customs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Bar Association)前主席同時也是Dewey&Leboeuf駐華盛頓的合作伙伴的Mel Schwechter表示:“對于一個產業來說,用8個月的時間才意識到一項關稅所產生的嚴重后果實在是有些不合常規。”
一旦美國海關部門裁決各家企業由于“虛報或偽報”太陽能電池板進口材料而導致沒有盡早發現太陽能電池板早已就應該被列入非免稅條款中,進口商們很可能將承擔過去5年里進口太陽能電池板所規避關稅的法律責任。
萊斯馳表示,該協會計劃在法庭上對把電池板歸類在發電機之列提出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