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發布《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本)》公告,為加強光伏行業管理、引導產業加快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推動我國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指明了方向。
就在此前不久,3月16日,國家能源局下發了《關于下達2015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2015年下達全國新增光伏電站建設規模1780萬千瓦,比上個月征求意見稿時的1500萬千瓦提高了近300萬千瓦,比上一年中國實際完成的裝機量1060萬千瓦高出了600多萬千瓦。這一數字如果按期實現,中國不但將超越德國成為世界年度光伏裝機第一大國,在總裝機量上也將是世界第一。
2002年,我國光伏產業開始迅速發展。但自2011年以來,光伏產業出現嚴重的產能過剩問題,并且對外遭到歐美“雙反”(反傾銷和反補貼)審查,再加上國內需求不足,光伏產業一度趨于崩潰。在此背景下,光伏電站建設規模不減反而大幅增加,這背后有著什么原因?對光伏產業發展又會產生怎樣影響?是否意味著光伏產業度過“寒冬”,迎來了“春天”?
內外市場需求差異
3月6日,就在中國兩會召開期間,加拿大邊境服務署對進口自中國的光伏產品“雙反”調查作出初裁,分別對包括天合光能、晶科能源以及無錫尚德在內的多家光伏企業征收9%至286%不等的“雙反”關稅,并將于今年6月30日前作出仲裁。
這并不是中國光伏企業在海外市場收到的第一份“雙反”調查。2011年10月19日,美國光伏企業向美國政府提起調查申請,指控中國公司對美傾銷多晶硅光伏太陽能電池,并收受中國政府的不當補貼,要求美國政府發起“雙反”調查。
此外,從2012年9月份開始,歐盟對中國出口的光伏產品發起“雙反”調查,涉案金額高達200多億美元,是中國產品迄今為止遭遇的最大規模的一起貿易摩擦案件。不過,雙方經過多輪談判后,最終以“價格承諾”的方式達成“友好解決方案”,中國企業每年可向歐洲出口7GW的組件配額,配額內的產品將不征收“雙反”稅率,但需要承諾產品價格不低于0.56歐元/瓦,自2013年12 月6 日起,將對未參與“價格承諾”的中國太陽能板生產商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而近日,歐盟委員會發布的一份文件中提議,將昱輝陽光、中盛光電與阿特斯太陽能從中歐光伏組件最低價格(MIP)中除名,因為他們的行為已違反MIP協議。
為何中國光伏企業總是遭到國外的“雙反”調查?和國內市場的發展不足不無關系。
記者梳理歷年“雙反”調查案例,發現國外對中國光伏產品的調查主要集中在太陽能電池、太陽能板這些方面,理由是認為中國生產商以極低的價格向其傾銷。
在光伏產業鏈中,主要分為上游、中游、下游三個環節,上游主要包括技術研發、材料的提煉生產,中游包括太陽能電池、硅片等組件的生產制造,下游則主要是對安裝建設以及運營維護。由于技術和資金壁壘,我國光伏企業大多處于光伏產業鏈的中游,主要生產制造低回報率的電池以及組件。而這一行業自2002年起開始快速發展,到2007年,我國的太陽能電池產量便躍居世界第一,成了全球名副其實的光伏電池制造中心。在全球光伏電池制造企業國際競爭力排名中,產量排名前10名企業中,我國占據6席,并且前4名全部為我國企業。
但與世界第一的生產量不相符的是,國內市場對太陽能電池等光伏產品的需求量極低,幾乎不到全部產量的10%。國內市場需求的不足,致使90%以上光伏產品都要靠國際市場來消化。
但近年來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國外市場不斷萎縮,給中國光伏企業沉重打擊。尤其是2011年以來,受到歐債危機影響,歐洲光伏市場不斷萎縮,歐洲各國國內的光伏企業不斷倒閉,也嚴重影響到中國企業。歐洲市場需求占據世界光伏裝機規模的70%以上,更占到中國光伏電池出口規模的80%,歐洲市場的萎縮,使得中國巨大的產能無法消化,企業處境困難,在競相降價搶占市場的過程中利潤大幅下滑。
除此之外,中國光伏企業在國際市場上還時常發生貿易摩擦,遭到出口國的“雙反”調查,對中國企業征收高額的“雙反”關稅,這對嚴重依賴出口的中國光伏企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淘汰與扶持的矛盾心理
內外市場的需求差異,使中國光伏產業嚴重依賴國外市場。當國外市場遭到打擊時,國內市場便因需求不足而出現了嚴重的產能過剩。光伏產業成了“陽光虧損產業”。
“光伏屬于典型的政策導向型產業,政策給予補貼,那么就發展的快。補貼不到位,許多企業就會持觀望的態度。”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國際金融系主任張碧瓊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自2009年金融危機爆發后,國家大力倡導發展戰略型新興產業,大量的行業以外的資金進入光伏產業,大量的貸款也進入這個領域,但國外需求萎縮,國內需求不足,就形成大量的過剩產能。
2014年3月份,國家銀監會下發《關于支持產業結構調整和化解產能過剩的指導意見》,中提出要優化產業結構,對不良信貸進行查處,踐行綠色信貸。大力支持綠色經濟、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發展。而作為陽光產業的光伏產業也出現在這份指導意見中,并被定位為產能過剩行業。
在2014年年底,工信部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優化光伏企業兼并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提出到2017年年底,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骨干光伏企業,前5家多晶硅企業產量占全國80%以上,前10家電池組件企業產量占全國70%以上。
但在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光伏企業兼并重組的另一面,則是國家出臺各項政策扶持光伏產業發展。2013年7月國務院出臺了《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要積極開拓光伏應用市場,2014年人民銀行[微博]下發信貸政策工作意見指出,要發揮信貸政策導向,堅持區別對待、有扶有控,支持信息消費、集成電路、新能源汽車、光伏等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此外,去年12月份國家能源局連續出臺《關于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的通知》、《關于做好2014年光伏發電項目接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大力推廣光伏發電發展。
一邊是產能過剩,另一邊則是政策的大力扶持,這是否矛盾呢?
“產能過剩其實就是一個行業的生產能力超過了市場需求,供大于求的一種狀態。”張碧瓊表示,光伏產業雖屬于陽光新能源產業,但因為近幾年發展過快,需求不足,導致行業內大量產能剩余。但在國家調整產業結構,發展綠色經濟的政策下,光伏產業作為清潔能源是很好的替代產品,對光伏產業的兼并重組以及化解過剩產能,讓落后產能退出,提高企業的競爭力,總的來說,也是為了更好的調整光伏產業本身的產業結構,促使其更好發展。
今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談到,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關乎發展與民生,要大力發展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能,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加強工業、交通、建筑等重點領域節能。
廣闊的發展前景
雖然存在著產能過剩、市場需求不足的情況,按照常理,應該放慢發展速度,但是能源局卻出人意料的提速。此次《通知》一方面讓專家學者感到疑惑,另一方面也給光伏產業投資者以信心。
“提高光伏發電建設規模,應該更多考慮到經濟轉型、能源結構調整。”張碧瓊分析,目前,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就是要改變過去高污染的經濟發展模式,大力發展綠色無污染的清潔能源。
http://d6.sina.com.cn/pfpghc/a5ba24225f654077be7cbd37e4b15d5f.jpg
去年11月份APEC期間,中美雙方簽署《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國明確表示在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并計劃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左右。而光伏發電最為陽光能源,大力發展就成了合理必然。
并且光伏產業屬于政策導向性很強的企業,政策扶持、補貼直接影響著行業發展。而此次《通知》提高光伏發電建設規模,規模內的項目具備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補貼資格,并且對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及全部自發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限制建設規模,再次表明國家支持光伏發展的決心。
“國內需求不足是我國光伏產業產能過剩的最直接原因。”張碧瓊分析,提高光伏新建規模并給予政策補貼,并且對投資成本較低以及適合大規模推廣的分布式光伏發電不再限制其發展規模,這對擴大國內市場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許多業內人士認為,雖然此次目標大幅超越業界預期,但從長遠來看,隨著國家各級光伏政策的逐漸穩定落實,投資者信心增強,國內光伏市場有望迎來快速發展。
就在此前不久,3月16日,國家能源局下發了《關于下達2015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2015年下達全國新增光伏電站建設規模1780萬千瓦,比上個月征求意見稿時的1500萬千瓦提高了近300萬千瓦,比上一年中國實際完成的裝機量1060萬千瓦高出了600多萬千瓦。這一數字如果按期實現,中國不但將超越德國成為世界年度光伏裝機第一大國,在總裝機量上也將是世界第一。
2002年,我國光伏產業開始迅速發展。但自2011年以來,光伏產業出現嚴重的產能過剩問題,并且對外遭到歐美“雙反”(反傾銷和反補貼)審查,再加上國內需求不足,光伏產業一度趨于崩潰。在此背景下,光伏電站建設規模不減反而大幅增加,這背后有著什么原因?對光伏產業發展又會產生怎樣影響?是否意味著光伏產業度過“寒冬”,迎來了“春天”?
內外市場需求差異
3月6日,就在中國兩會召開期間,加拿大邊境服務署對進口自中國的光伏產品“雙反”調查作出初裁,分別對包括天合光能、晶科能源以及無錫尚德在內的多家光伏企業征收9%至286%不等的“雙反”關稅,并將于今年6月30日前作出仲裁。
這并不是中國光伏企業在海外市場收到的第一份“雙反”調查。2011年10月19日,美國光伏企業向美國政府提起調查申請,指控中國公司對美傾銷多晶硅光伏太陽能電池,并收受中國政府的不當補貼,要求美國政府發起“雙反”調查。
此外,從2012年9月份開始,歐盟對中國出口的光伏產品發起“雙反”調查,涉案金額高達200多億美元,是中國產品迄今為止遭遇的最大規模的一起貿易摩擦案件。不過,雙方經過多輪談判后,最終以“價格承諾”的方式達成“友好解決方案”,中國企業每年可向歐洲出口7GW的組件配額,配額內的產品將不征收“雙反”稅率,但需要承諾產品價格不低于0.56歐元/瓦,自2013年12 月6 日起,將對未參與“價格承諾”的中國太陽能板生產商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而近日,歐盟委員會發布的一份文件中提議,將昱輝陽光、中盛光電與阿特斯太陽能從中歐光伏組件最低價格(MIP)中除名,因為他們的行為已違反MIP協議。
為何中國光伏企業總是遭到國外的“雙反”調查?和國內市場的發展不足不無關系。
記者梳理歷年“雙反”調查案例,發現國外對中國光伏產品的調查主要集中在太陽能電池、太陽能板這些方面,理由是認為中國生產商以極低的價格向其傾銷。
在光伏產業鏈中,主要分為上游、中游、下游三個環節,上游主要包括技術研發、材料的提煉生產,中游包括太陽能電池、硅片等組件的生產制造,下游則主要是對安裝建設以及運營維護。由于技術和資金壁壘,我國光伏企業大多處于光伏產業鏈的中游,主要生產制造低回報率的電池以及組件。而這一行業自2002年起開始快速發展,到2007年,我國的太陽能電池產量便躍居世界第一,成了全球名副其實的光伏電池制造中心。在全球光伏電池制造企業國際競爭力排名中,產量排名前10名企業中,我國占據6席,并且前4名全部為我國企業。
但與世界第一的生產量不相符的是,國內市場對太陽能電池等光伏產品的需求量極低,幾乎不到全部產量的10%。國內市場需求的不足,致使90%以上光伏產品都要靠國際市場來消化。
但近年來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國外市場不斷萎縮,給中國光伏企業沉重打擊。尤其是2011年以來,受到歐債危機影響,歐洲光伏市場不斷萎縮,歐洲各國國內的光伏企業不斷倒閉,也嚴重影響到中國企業。歐洲市場需求占據世界光伏裝機規模的70%以上,更占到中國光伏電池出口規模的80%,歐洲市場的萎縮,使得中國巨大的產能無法消化,企業處境困難,在競相降價搶占市場的過程中利潤大幅下滑。
除此之外,中國光伏企業在國際市場上還時常發生貿易摩擦,遭到出口國的“雙反”調查,對中國企業征收高額的“雙反”關稅,這對嚴重依賴出口的中國光伏企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淘汰與扶持的矛盾心理
內外市場的需求差異,使中國光伏產業嚴重依賴國外市場。當國外市場遭到打擊時,國內市場便因需求不足而出現了嚴重的產能過剩。光伏產業成了“陽光虧損產業”。
“光伏屬于典型的政策導向型產業,政策給予補貼,那么就發展的快。補貼不到位,許多企業就會持觀望的態度。”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國際金融系主任張碧瓊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自2009年金融危機爆發后,國家大力倡導發展戰略型新興產業,大量的行業以外的資金進入光伏產業,大量的貸款也進入這個領域,但國外需求萎縮,國內需求不足,就形成大量的過剩產能。
2014年3月份,國家銀監會下發《關于支持產業結構調整和化解產能過剩的指導意見》,中提出要優化產業結構,對不良信貸進行查處,踐行綠色信貸。大力支持綠色經濟、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發展。而作為陽光產業的光伏產業也出現在這份指導意見中,并被定位為產能過剩行業。
在2014年年底,工信部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優化光伏企業兼并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提出到2017年年底,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骨干光伏企業,前5家多晶硅企業產量占全國80%以上,前10家電池組件企業產量占全國70%以上。
但在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光伏企業兼并重組的另一面,則是國家出臺各項政策扶持光伏產業發展。2013年7月國務院出臺了《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要積極開拓光伏應用市場,2014年人民銀行[微博]下發信貸政策工作意見指出,要發揮信貸政策導向,堅持區別對待、有扶有控,支持信息消費、集成電路、新能源汽車、光伏等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此外,去年12月份國家能源局連續出臺《關于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的通知》、《關于做好2014年光伏發電項目接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大力推廣光伏發電發展。
一邊是產能過剩,另一邊則是政策的大力扶持,這是否矛盾呢?
“產能過剩其實就是一個行業的生產能力超過了市場需求,供大于求的一種狀態。”張碧瓊表示,光伏產業雖屬于陽光新能源產業,但因為近幾年發展過快,需求不足,導致行業內大量產能剩余。但在國家調整產業結構,發展綠色經濟的政策下,光伏產業作為清潔能源是很好的替代產品,對光伏產業的兼并重組以及化解過剩產能,讓落后產能退出,提高企業的競爭力,總的來說,也是為了更好的調整光伏產業本身的產業結構,促使其更好發展。
今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談到,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關乎發展與民生,要大力發展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能,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加強工業、交通、建筑等重點領域節能。
廣闊的發展前景
雖然存在著產能過剩、市場需求不足的情況,按照常理,應該放慢發展速度,但是能源局卻出人意料的提速。此次《通知》一方面讓專家學者感到疑惑,另一方面也給光伏產業投資者以信心。
“提高光伏發電建設規模,應該更多考慮到經濟轉型、能源結構調整。”張碧瓊分析,目前,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就是要改變過去高污染的經濟發展模式,大力發展綠色無污染的清潔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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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份APEC期間,中美雙方簽署《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國明確表示在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且將努力早日達峰,并計劃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左右。而光伏發電最為陽光能源,大力發展就成了合理必然。
并且光伏產業屬于政策導向性很強的企業,政策扶持、補貼直接影響著行業發展。而此次《通知》提高光伏發電建設規模,規模內的項目具備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補貼資格,并且對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及全部自發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限制建設規模,再次表明國家支持光伏發展的決心。
“國內需求不足是我國光伏產業產能過剩的最直接原因。”張碧瓊分析,提高光伏新建規模并給予政策補貼,并且對投資成本較低以及適合大規模推廣的分布式光伏發電不再限制其發展規模,這對擴大國內市場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許多業內人士認為,雖然此次目標大幅超越業界預期,但從長遠來看,隨著國家各級光伏政策的逐漸穩定落實,投資者信心增強,國內光伏市場有望迎來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