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合理確定湖北省2015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下達2015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能新能[2015]73號)》有關要求,湖北省印發了《關于開展2015年度全省光伏電站項目評優工作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5]14號),啟動了光伏電站項目評優工作。
根據評優工作方案,擬在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初選申報項目的基礎上,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查、評優、排序。通過評優,將優先安排電網接入和市場消納條件好、近期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優先滿足新能源示范城市、綠色能源示范縣、丹江口庫區等區域規模指標需求,鼓勵承擔我省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任務的企業建設光伏電站項目。對明顯缺乏相應資金、技術和管理能力的企業,不配置與其能力不適宜的光伏電站項目,進一步規范我省光伏發電開發秩序。
根據評優工作方案,擬在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初選申報項目的基礎上,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查、評優、排序。通過評優,將優先安排電網接入和市場消納條件好、近期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優先滿足新能源示范城市、綠色能源示范縣、丹江口庫區等區域規模指標需求,鼓勵承擔我省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任務的企業建設光伏電站項目。對明顯缺乏相應資金、技術和管理能力的企業,不配置與其能力不適宜的光伏電站項目,進一步規范我省光伏發電開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