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關于“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發揮好開發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在增加公共產品供給中的作用”的部署要求,根據國務院領導關于切實保障重點投入、運用融資機制放大效應的批示精神,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開發銀行聯合印發《關于推進開發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工作的通知》,對發揮開發性金融積極作用、推進PPP項目順利實施等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協調,積極引入外資企業、民營企業、中央企業、地方國企等各類市場主體,靈活運用基金投資、銀行貸款、發行債券等各類金融工具,推進建立期限匹配、成本適當以及多元可持續的PPP項目資金保障機制。要加強與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溝通合作,及時共享PPP項目信息,協調解決項目融資、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為融資工作順利推進創造條件。
《通知》提出,開發銀行要充分發揮中長期融資優勢,積極提供融資顧問及“投資、貸款、債券、租賃、證券”等綜合金融服務,并聯合其他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以銀團貸款、委托貸款等方式,努力拓寬PPP項目融資渠道。《通知》明確,開發銀行在監管政策允許范圍內,給予PPP項目差異化信貸政策:一是加強信貸規模的統籌調配,優先保障PPP項目的融資需求;二是對符合條件的PPP項目,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貸款利率可適當優惠;三是建立綠色通道,加快PPP項目貸款審批;四是貫徹《國務院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關于“支持開展排污權、收費權、集體林權、特許經營權、購買服務協議預期收益、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質押貸款等擔保創新類貸款業務”的要求,積極創新PPP項目的信貸服務。
《通知》要求,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協調,積極引入外資企業、民營企業、中央企業、地方國企等各類市場主體,靈活運用基金投資、銀行貸款、發行債券等各類金融工具,推進建立期限匹配、成本適當以及多元可持續的PPP項目資金保障機制。要加強與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溝通合作,及時共享PPP項目信息,協調解決項目融資、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為融資工作順利推進創造條件。
《通知》提出,開發銀行要充分發揮中長期融資優勢,積極提供融資顧問及“投資、貸款、債券、租賃、證券”等綜合金融服務,并聯合其他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以銀團貸款、委托貸款等方式,努力拓寬PPP項目融資渠道。《通知》明確,開發銀行在監管政策允許范圍內,給予PPP項目差異化信貸政策:一是加強信貸規模的統籌調配,優先保障PPP項目的融資需求;二是對符合條件的PPP項目,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貸款利率可適當優惠;三是建立綠色通道,加快PPP項目貸款審批;四是貫徹《國務院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關于“支持開展排污權、收費權、集體林權、特許經營權、購買服務協議預期收益、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質押貸款等擔保創新類貸款業務”的要求,積極創新PPP項目的信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