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占到全國能耗的30%以上,建筑節能對改善城市空氣質量意義重大。擴大BIPV應用,對提高建筑節能有積極作用。但BIPV現實推廣中面臨標準規范等根本問題。因此,全國工商聯新能源商會建議,將BIPV納入綠色建筑驗收標準,以強制推廣。
一、建筑節能,對改善城市空氣質量意義重大
2014年北京市PM2.5來源解析最新研究成果顯示,北京市全年PM2.5來源中區域傳輸貢獻約占28%~36%,本地污染排放貢獻占64%~72%。在本地污染貢獻中,機動車、燃煤、工業生產、揚塵為主要來源,分別占31.1%、22.4%、18.1%和14.3%,餐飲、汽車修理、畜禽養殖、建筑涂裝等其他排放約占PM2.5的14.1%。
燃煤是本地污染的主要來源,解決燃煤污染對改善北京空氣質量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北京市“十二五”民用節能規劃顯示,全市城鎮民用建筑總能耗1945.6萬噸標準煤,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6570.34萬噸標準煤的29.6%。
二、擴大BIPV應用,對提高建筑節能有積極作用
北京市“十二五”期間建筑節能措施可實現的節能量顯示,在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領域,BIPV主要利用建筑屋頂面積,可利用面積100萬平米,可裝機4萬千瓦,實現節約標煤2.97萬噸,占總體可實現節能量620萬噸標準煤的0.4%。這主要是由于以屋頂電站形式實現的光伏建筑應用,受制于屋頂面積少,建筑負載條件等限制,如果擴大BIPV在建筑立面的應用空間,可顯著提高建筑節能水平。
據北京市統計局數據顯示,2014年1~9月北京市城鎮建筑累計竣工面積為1183.2萬平米,如僅按建筑立面的20%安裝BIPV,則可裝機4.7萬千瓦,5年可裝機30萬千瓦,實現節約標煤22.28萬噸。同時,BIPV產品具有良好的隔熱性能,外窗隔熱系數可達到2W/㎡*K,強于北京市目前2.8W/㎡*K的水平。BIPV在建筑立面的應用可以實現保溫、隔熱,既可為建筑提供能源供應,又可實現建筑的節能降耗。
三、標準規范是BIPV面臨的根本問題
(一)國內BIPV市場仍處初期發育階段。BIPV在國內還屬于新生事物,尤其是高品質的BIPV產品,是在薄膜光伏產業逐步成熟之后才出現的,因此社會各界對BIPV的認識和接受還有一個過程。
(二)BIPV建材投資效益還不太理想。以20%透光薄膜光伏單中空夾膠組件取代傳統單中空玻璃為例,每平方米須增加投資約780元人民幣,每平方米發電功率55W,年發電約40度(參照北京地區光照條件),如僅計算發電收益,增加投資的內部收益率僅為1.3%,離市場要求尚有較大距離。
(三)BIPV的行業規范、技術標準還有待完善。雖然住建部在2010年、2012年分別出臺了《民用建筑太陽能光伏系統應用技術規范》和《光伏建筑一體化系統運行與維護規范》,但這兩個文件主要是針對發電系統的規范,在設計、施工、建筑、安全等方面的相關標準與規范仍不夠完備,一定程度阻礙了市場推廣。
(四)政策支持力度不足。2009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國家分別給予BIPV每瓦20元、17元、13元和9元的投資補貼,但自2013年開始,這一政策突然中斷,改為對光伏產業統一執行分布式發電補貼政策,即每度電補貼0.42元人民幣。北京市則是在《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中,將可再生能源列為一般項,提出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及建筑總能耗的比例大于5%。支持力度無論是同國外發達國家相比,還是同歷史相比,都大為下降。
四、建議制定專項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制定強制性推廣措施。在建筑規劃法規中,明確在新建筑規劃中強制采用BIPV產品,明確建筑立面至少四分之一或等量面積須采用BIPV,或者強制性規定新建筑耗能必須實現10%能源自給。
(二)給予專項投資補貼。對于BIPV這一新興市場,其產業初期的發展需要政府采取投資補貼政策進行扶持。因此,建議對于新建或改造建筑使用BIPV,項目驗收合格后,給予一次性投資補貼,暫定期為5年,第一年每瓦補貼8元,第二年7元,第三年6元,以此類推。
(三)適度減免房產稅以刺激需求。由于受益人是建筑物所有者,減免房產稅可以刺激業主投資BIPV項目,進一步調動業主的積極性。
一、建筑節能,對改善城市空氣質量意義重大
2014年北京市PM2.5來源解析最新研究成果顯示,北京市全年PM2.5來源中區域傳輸貢獻約占28%~36%,本地污染排放貢獻占64%~72%。在本地污染貢獻中,機動車、燃煤、工業生產、揚塵為主要來源,分別占31.1%、22.4%、18.1%和14.3%,餐飲、汽車修理、畜禽養殖、建筑涂裝等其他排放約占PM2.5的14.1%。
燃煤是本地污染的主要來源,解決燃煤污染對改善北京空氣質量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北京市“十二五”民用節能規劃顯示,全市城鎮民用建筑總能耗1945.6萬噸標準煤,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6570.34萬噸標準煤的29.6%。
二、擴大BIPV應用,對提高建筑節能有積極作用
北京市“十二五”期間建筑節能措施可實現的節能量顯示,在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領域,BIPV主要利用建筑屋頂面積,可利用面積100萬平米,可裝機4萬千瓦,實現節約標煤2.97萬噸,占總體可實現節能量620萬噸標準煤的0.4%。這主要是由于以屋頂電站形式實現的光伏建筑應用,受制于屋頂面積少,建筑負載條件等限制,如果擴大BIPV在建筑立面的應用空間,可顯著提高建筑節能水平。
據北京市統計局數據顯示,2014年1~9月北京市城鎮建筑累計竣工面積為1183.2萬平米,如僅按建筑立面的20%安裝BIPV,則可裝機4.7萬千瓦,5年可裝機30萬千瓦,實現節約標煤22.28萬噸。同時,BIPV產品具有良好的隔熱性能,外窗隔熱系數可達到2W/㎡*K,強于北京市目前2.8W/㎡*K的水平。BIPV在建筑立面的應用可以實現保溫、隔熱,既可為建筑提供能源供應,又可實現建筑的節能降耗。
三、標準規范是BIPV面臨的根本問題
(一)國內BIPV市場仍處初期發育階段。BIPV在國內還屬于新生事物,尤其是高品質的BIPV產品,是在薄膜光伏產業逐步成熟之后才出現的,因此社會各界對BIPV的認識和接受還有一個過程。
(二)BIPV建材投資效益還不太理想。以20%透光薄膜光伏單中空夾膠組件取代傳統單中空玻璃為例,每平方米須增加投資約780元人民幣,每平方米發電功率55W,年發電約40度(參照北京地區光照條件),如僅計算發電收益,增加投資的內部收益率僅為1.3%,離市場要求尚有較大距離。
(三)BIPV的行業規范、技術標準還有待完善。雖然住建部在2010年、2012年分別出臺了《民用建筑太陽能光伏系統應用技術規范》和《光伏建筑一體化系統運行與維護規范》,但這兩個文件主要是針對發電系統的規范,在設計、施工、建筑、安全等方面的相關標準與規范仍不夠完備,一定程度阻礙了市場推廣。
(四)政策支持力度不足。2009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國家分別給予BIPV每瓦20元、17元、13元和9元的投資補貼,但自2013年開始,這一政策突然中斷,改為對光伏產業統一執行分布式發電補貼政策,即每度電補貼0.42元人民幣。北京市則是在《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中,將可再生能源列為一般項,提出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及建筑總能耗的比例大于5%。支持力度無論是同國外發達國家相比,還是同歷史相比,都大為下降。
四、建議制定專項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制定強制性推廣措施。在建筑規劃法規中,明確在新建筑規劃中強制采用BIPV產品,明確建筑立面至少四分之一或等量面積須采用BIPV,或者強制性規定新建筑耗能必須實現10%能源自給。
(二)給予專項投資補貼。對于BIPV這一新興市場,其產業初期的發展需要政府采取投資補貼政策進行扶持。因此,建議對于新建或改造建筑使用BIPV,項目驗收合格后,給予一次性投資補貼,暫定期為5年,第一年每瓦補貼8元,第二年7元,第三年6元,以此類推。
(三)適度減免房產稅以刺激需求。由于受益人是建筑物所有者,減免房產稅可以刺激業主投資BIPV項目,進一步調動業主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