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金彩控股公告稱,公司間接全資附屬Greatest Winner Limited與河北省蔚縣人民政府訂立一項框架協議,內容有關于今年至2020年期間在河北省蔚縣投資及開發預計總裝機容量達3GW的光伏發電項目,其中200MW預期將于今年開發(“一期項目”),一期項目之實際裝機容量以相關政府部門審批為實。
根據框架協議,Greatest Winner Limited將成立項目公司;根據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申請及取得相關項目批文;及開展項目的投資、建設及運營;而蔚縣政府將為Greatest Winner Limited提供有關項目審批及開發方面的必要支持及協助。
根據框架協議,Greatest Winner Limited原則上應于框架協議日期起計1年(“備案期限”)內完成一期項目的項目備案,倘未能完成則框架協議將告終止。然而,倘于框架協議日期起計一年內未完成項目備案但投資方取得若干政府批文,則備案期限將延長6個月。倘于上述6個月期間結束前仍未完成項目備案,則框架協議將告終止。
另,公告顯示,雙方可能就框架協議項下將開發之項目訂立進一步協議。
金彩控股于在2013年7月5日于港交所主板上市,其主營業務為在國內經營從事卷煙包裝的設計、印刷及銷售。
根據框架協議,Greatest Winner Limited將成立項目公司;根據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申請及取得相關項目批文;及開展項目的投資、建設及運營;而蔚縣政府將為Greatest Winner Limited提供有關項目審批及開發方面的必要支持及協助。
根據框架協議,Greatest Winner Limited原則上應于框架協議日期起計1年(“備案期限”)內完成一期項目的項目備案,倘未能完成則框架協議將告終止。然而,倘于框架協議日期起計一年內未完成項目備案但投資方取得若干政府批文,則備案期限將延長6個月。倘于上述6個月期間結束前仍未完成項目備案,則框架協議將告終止。
另,公告顯示,雙方可能就框架協議項下將開發之項目訂立進一步協議。
金彩控股于在2013年7月5日于港交所主板上市,其主營業務為在國內經營從事卷煙包裝的設計、印刷及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