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年末,光伏綠色生態合作組織(PGO)2014年度工作會議近日在南京南瑞集團江寧基地舉辦。這個此前由6家央企于2013年8月宣布成立的PGO合作組織,經過一年的摸索和磨合,從最初的央企創新型合作模式發展演變成為如今央企聯盟一站式服務合作平臺。
磨合過程中,聯盟企業也出現了調整。此前PGO組織由國電光伏、國電蒙電、國電南瑞、招商新能源、保利新能源、中國電子科技四十八所組成,后保利新能源退出,華北高速與江蘇蘇美達集團加入,形成了現在的7家央企聯盟PGO新組織架構。
在本次大會上,7家央企負責人共同宣讀了聯盟的“共同宣言”,重申加強溝通與合作,包括擴大資源共享范圍,整合產業鏈上下游資源,把PGO聯盟打造成光伏電站一體化建設模式的引領者;強化全面合作意識,繼續加強PGO各成員單位間內部合作,協調發展,著力打造光伏綠色生態合作組織企業間全方位、開放式合作的新模式,真正做到“合作、合力、合心”;實現優勢互補,整合產業鏈上下游資源,充分發揮各成員優勢,共同提高全行業的生產技術、工程建設、運維管理的整體水平,維護光伏產業發展秩序;恪守互利共贏原則,加大投資和資源整合力度,著眼長遠的全方位合作,共同開創發展共贏新局面。
據介紹,PGO一站式服務合作平臺模式也稱光伏電站金融一體化模式,涉及光伏電站項目開發、融資、建設、交易、運維服務等環節。根據現有PGO聯盟企業優勢,這7家央企分別有各自分工,國電光伏公司為電站項目第三方EPC,南瑞集團、蘇美達為第三方EPC分包方,電站設備由中電48所及國電光伏提供,國電蒙電負責電站運維,招商新能源、華北高速作為項目業主對投建電站進行交易或持有。
當然,這中間會有重合,雖然國電光伏目前排名2013年國內光伏電站EPC總承包第三位,但據PGO秘書長馮國良介紹,從2014年起南瑞集團及中電48所也會進入光伏電站EPC領域,預計2014年安裝量分別為167MW和80MW。也就是說,PGO組織的整個EPC功能將進一步加強擴張。
據PV-Tech了解,目前PGO組織在國內已完成235MW光伏電站,其中內蒙古自治區盤踞了4座電站,分別包括國電內蒙古電力科左后旗烏蘭楚魯40MW、國電蒙電新能源托克托縣40MW光伏發電項目、國電蒙電烏蘭察布察右前旗50MW以及國電蒙電烏拉特后旗40MW,均于2013年底前投產,享受1元/千瓦時電價,發電量超過電站設計年平均發電量,超發率最高達到5.4%。以此來看,其電站在內蒙較少受到限電的影響。
PGO的中期計劃是五年內開發總裝機容量為5GW的光伏電站,對PGO組織而言,電站開發設計、EPC、運維已經形成較有優勢的競爭力,建設5GW沒有太大問題,但是投資與電站金融交易方面還存在一些弱點。
這一點PGO會長徐忠在回顧總結中做了舉例,比如融資資金的滯后導致建設資金的回款滯后。他表示,今后將逐步完善資金問題以形成良性和健康的閉環機制。
此前,PGO組織的投資業主主力為招商新能源,雖然招商新能源排名2013年光伏電站投資企業10強中第六位,但對于強強聯盟的央企組織及雄心而言,稍顯單薄。華北高速的加入在某種程度上補充了這塊的實力,對華北高速而言,光伏是全新的領域,2014年下半年才正式進入,按照其計劃,2014年投資持有170MW電站,2015年將繼續收購500MW光伏電站。
馮國良表示,目前我們已經度過了電站質量關,下一步我們需要度過電站金融關。要形成閉環機制還需要尋找解決方案,比如引入優秀的民營投資公司,比如向金融機構開放,為PGO組織機構成員單位涉及配套的長期融資方案。
2014年許多投資大鱷如中民投、恒大等相繼成立或進入光伏電站投資領域,光伏產業已經逐漸從以前產品制造走向真正的能源輸送產業,隨著行業的進一步發展,將會有更多的投資巨頭進入,競爭將升級,兼并退出會持續,未來是強者之爭。
“PGO組織的模式很好,7家央企都有各自的優勢,捆綁在一起的實力不容小覷,現在的關鍵點,一是組織成員之間的合作,能在磨合中越來越默契有利;另外就是金融這塊,他們自己也意識到了一些問題。如果能在這兩方面完善,那么再強的競爭,PGO也能占的一席。”一位金融銀行董事向PV-Tech分析道。
據PV-Tech記者觀察,此次內部會議引進了來自中資、外資銀行、保險、信托、租賃、知名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的高層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