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省人民政府網站消息,由平湖市組織申報的平湖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近期已獲國家能源局同意,并以《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的通知》(國能新能〔2014〕512號)文件公布,將平湖經 濟技術開發區等12個園區,連同已公布的第一批18個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列為國家首批基礎設施等領域鼓勵社會投資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30 個園區總規劃建成容量335萬千瓦時,其中平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為10萬千瓦時。此次嘉興市共4個園區列入,其它3個園區分別是嘉興光伏高新區、海鹽經濟開 發區和海寧經濟開發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