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硅業分會】從9月多晶硅進口數據來看,我國暫停太陽能級多晶硅加工貿易進口業務申請受理(商務部、海關總署2014年第58號公告)在維護多晶硅“雙反”效果方面并未達到預期。輿論上,國內光伏行業內也借此提出了針對國家出臺的這一貿易救濟措施的不和諧論調,甚至連國際組織SEMI的專家也公開挑戰,但這些言論實屬無稽之談。
首先回顧“58號文”出臺的背景。今年1月,我國商務部公布反傾銷與反補貼終裁結果,對美國太陽能級多晶硅出口企業征收53.6%-59.1%的“雙反”稅率。但隨即,通過加工貿易方式進口(以規避反傾銷稅)的多晶硅占我國多晶硅進口總量的比重大幅上升,“雙反”措施似乎收效甚微。太陽能級多晶硅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口,還可以規避一般貿易渠道4%的進口關稅,因此加工貿易進口的多晶硅就可以更低的價格在中國市場銷售。
從多晶硅進口和光伏電池組件對美國、韓國、歐盟出口對比數據看:大比例的多晶硅以加工貿易方式從這三個國家和地區進口,但鮮有看到對應的電池組件產品返回這些來料國家。因此,有無多晶硅加工貿易政策對促進或削弱光伏產品出口的影響有限。而相關企業則利用加工貿易方式原料進關的免稅政策進口多晶硅,但電池、組件產品出口時不原路返回,而是自主銷售,甚至按一般貿易出口,獲得13-17%的出口退稅,兩頭獲利。
正是看到這種情況,8月14日,商務部、海關總署發布了2014年第58號公告《關于暫停太陽能級多晶硅加工貿易進口業務申請受理的決定》(58號文),采取貿易救濟措施,遏制這種貿易違規行為。同時,考慮到各企業的實際情況,將以企業為管理單元的聯網監管企業的執行延期到2014年12月31日。
出乎意料的是,太陽能級多晶硅大量進口的趨勢不僅沒有被阻擋,反倒變本加厲。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硅業分會最新發布的報告顯示,9月我國多晶硅進口總量為9942噸,環比增加18.7%,再創歷史新高。其中自美國進口的太陽能級多晶硅達1698噸,除去不在反傾銷范圍內的189噸半導體用多晶硅外,其他全部為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口。
國外大型多晶硅出口商為了繼續延續對中國的傾銷之勢,通過加工貿易形式規避“雙反”,想方設法趕在9月1日前集中審批。從多家省級光伏行業協會了解到,“58號文”出臺后,國外被“雙反”的多晶硅巨頭與國內光伏廠家簽訂的許多加工貿易合同的期限超過了58號文的規定2014年12月31日的期限,延續到了2015年以后,這些加工貿易在文件發布后的兩周時間里得到省以下的市級商務部門的批準。這顯然是在挑戰58號文件,挑戰海關稅收監管。
58號文的本意,是為了鞏固多晶硅“雙反”的效果,挽救國內多晶硅產業,鞏固光伏產業原料基礎,使國內光伏產業鏈更加平衡、健康。由于商務部對韓國主要多晶硅出口企業OCI的雙反稅率僅2.4%,而與德國主要多晶硅出口企業瓦克則達成了價格承諾協議。因此,將多晶硅加工貿易列禁止類目錄這一措施對這兩國的多晶硅出口到我國影響不大,而對美國多晶硅出口到我國影響較大,不難理解總部設在美國加州的國際組織SEMI的專家公開在國內官方媒體經濟日報網提出質疑。但是,2013年全年從美國進口至中國的多晶硅原料約2萬噸,如采取措施后,這一缺口完全可以由國內企業2014年增加的產量來填補。從2013年下半年起,國內主要多晶硅龍頭企業恢復、增加產能、產量,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硅業分會依據1-10月實際產量統計,預計2014年國內多晶硅企業產量將超過12萬噸,比2013年凈增4萬噸。
我國多晶硅產業經歷了近10年的發展,產品質量在這個過程中有了飛速發展,完全滿足光伏企業的用料需求。目前包括江蘇中能,新疆大全,特變電工,天宏硅業,洛陽中硅等多數尚在運行的企業都能生產出符合國家電子級標準與用途的多晶硅產品,完全可以替代進口產品。結合多晶硅產品質量的提升,國內長晶、切片加工技術水平也日趨提高,硅片的每瓦用硅量和加工成本都大幅下降。多晶硅在整個光伏產業鏈的成本比重也在不斷降低,多晶硅“雙反”帶來的價格提升幅度有限,對國內光伏產業鏈的影響也微乎其微。
因此,嚴格執行58號文,即便進口量減少,但市場供需仍將平衡,不會引起市場價格的劇烈波動,從近幾月的多晶硅價格可以清楚的看到。
行業內一些專家提到多晶硅“雙反”導致中下游制造企業被迫海外建廠,完全是一種顛倒因果、混淆視聽的說法。眾所周知,我國商務部采取多晶硅“雙反”是對美國對我國光伏產品兩次“雙反”的反制措施,而我國中下游光伏制造廠商也積極應對美國“雙反”。尋求海外建廠是他們應對措施之一,這與商務部對美多晶硅“雙反”的目的是一致的。由此可見,多晶硅“雙反”導致光伏中下游制造企業被迫海外建廠,完全是無稽之談。
行業內一些人擔心,多晶硅“雙反”會助長某家多晶硅龍頭企業在國內的壟斷地位。我們知道,活躍的市場更有助于競爭,中國多晶硅企業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曾經多達15家,但都非常弱小,在國際多晶硅巨頭的壓力下紛紛倒閉,半導體時代以來整個全球多晶硅產業的發展的70多年就是從產業分散到集中的歷史,但那歷史中誕生的國際七巨頭中沒有中國企業,造成中國光伏產業爆發時,原料受制于人而價格奇高,是中國龍頭企業的參與改變了競爭格局,中國多晶硅從此有能力服務于光伏企業,鞏固了中國光伏的原料基礎。多晶硅“雙反”前,國外多晶硅制造商低價傾銷國內市場,國內40多家規模以上的多晶硅企業抵擋不住國外4家多晶硅企業的沖擊,尚能生產的企業屈指可數。而“雙反”后,多家企業復產,協會統計達到了15家,而且保利協鑫、特變電工、大全、LDK等公司還啟動了擴產計劃。國內多晶硅企業在做大蛋糕的同時,更多的企業參與了其中,行業呈現了有序競爭、持續發展的良好勢頭。
多晶硅“雙反”及后續暫停太陽能級多晶硅加工貿易進口業務申請受理,不僅有助于國內多晶硅行業的健康發展,而且完全可以在數量上和質量上彌補對海外(以美國為主)多晶硅進口的影響。呼吁相關進出口企業嚴格執行國家58號文的時間規定,維護國內多晶硅市場的穩定。
首先回顧“58號文”出臺的背景。今年1月,我國商務部公布反傾銷與反補貼終裁結果,對美國太陽能級多晶硅出口企業征收53.6%-59.1%的“雙反”稅率。但隨即,通過加工貿易方式進口(以規避反傾銷稅)的多晶硅占我國多晶硅進口總量的比重大幅上升,“雙反”措施似乎收效甚微。太陽能級多晶硅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口,還可以規避一般貿易渠道4%的進口關稅,因此加工貿易進口的多晶硅就可以更低的價格在中國市場銷售。
從多晶硅進口和光伏電池組件對美國、韓國、歐盟出口對比數據看:大比例的多晶硅以加工貿易方式從這三個國家和地區進口,但鮮有看到對應的電池組件產品返回這些來料國家。因此,有無多晶硅加工貿易政策對促進或削弱光伏產品出口的影響有限。而相關企業則利用加工貿易方式原料進關的免稅政策進口多晶硅,但電池、組件產品出口時不原路返回,而是自主銷售,甚至按一般貿易出口,獲得13-17%的出口退稅,兩頭獲利。
正是看到這種情況,8月14日,商務部、海關總署發布了2014年第58號公告《關于暫停太陽能級多晶硅加工貿易進口業務申請受理的決定》(58號文),采取貿易救濟措施,遏制這種貿易違規行為。同時,考慮到各企業的實際情況,將以企業為管理單元的聯網監管企業的執行延期到2014年12月31日。
出乎意料的是,太陽能級多晶硅大量進口的趨勢不僅沒有被阻擋,反倒變本加厲。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硅業分會最新發布的報告顯示,9月我國多晶硅進口總量為9942噸,環比增加18.7%,再創歷史新高。其中自美國進口的太陽能級多晶硅達1698噸,除去不在反傾銷范圍內的189噸半導體用多晶硅外,其他全部為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口。
國外大型多晶硅出口商為了繼續延續對中國的傾銷之勢,通過加工貿易形式規避“雙反”,想方設法趕在9月1日前集中審批。從多家省級光伏行業協會了解到,“58號文”出臺后,國外被“雙反”的多晶硅巨頭與國內光伏廠家簽訂的許多加工貿易合同的期限超過了58號文的規定2014年12月31日的期限,延續到了2015年以后,這些加工貿易在文件發布后的兩周時間里得到省以下的市級商務部門的批準。這顯然是在挑戰58號文件,挑戰海關稅收監管。
58號文的本意,是為了鞏固多晶硅“雙反”的效果,挽救國內多晶硅產業,鞏固光伏產業原料基礎,使國內光伏產業鏈更加平衡、健康。由于商務部對韓國主要多晶硅出口企業OCI的雙反稅率僅2.4%,而與德國主要多晶硅出口企業瓦克則達成了價格承諾協議。因此,將多晶硅加工貿易列禁止類目錄這一措施對這兩國的多晶硅出口到我國影響不大,而對美國多晶硅出口到我國影響較大,不難理解總部設在美國加州的國際組織SEMI的專家公開在國內官方媒體經濟日報網提出質疑。但是,2013年全年從美國進口至中國的多晶硅原料約2萬噸,如采取措施后,這一缺口完全可以由國內企業2014年增加的產量來填補。從2013年下半年起,國內主要多晶硅龍頭企業恢復、增加產能、產量,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硅業分會依據1-10月實際產量統計,預計2014年國內多晶硅企業產量將超過12萬噸,比2013年凈增4萬噸。
我國多晶硅產業經歷了近10年的發展,產品質量在這個過程中有了飛速發展,完全滿足光伏企業的用料需求。目前包括江蘇中能,新疆大全,特變電工,天宏硅業,洛陽中硅等多數尚在運行的企業都能生產出符合國家電子級標準與用途的多晶硅產品,完全可以替代進口產品。結合多晶硅產品質量的提升,國內長晶、切片加工技術水平也日趨提高,硅片的每瓦用硅量和加工成本都大幅下降。多晶硅在整個光伏產業鏈的成本比重也在不斷降低,多晶硅“雙反”帶來的價格提升幅度有限,對國內光伏產業鏈的影響也微乎其微。
因此,嚴格執行58號文,即便進口量減少,但市場供需仍將平衡,不會引起市場價格的劇烈波動,從近幾月的多晶硅價格可以清楚的看到。
行業內一些專家提到多晶硅“雙反”導致中下游制造企業被迫海外建廠,完全是一種顛倒因果、混淆視聽的說法。眾所周知,我國商務部采取多晶硅“雙反”是對美國對我國光伏產品兩次“雙反”的反制措施,而我國中下游光伏制造廠商也積極應對美國“雙反”。尋求海外建廠是他們應對措施之一,這與商務部對美多晶硅“雙反”的目的是一致的。由此可見,多晶硅“雙反”導致光伏中下游制造企業被迫海外建廠,完全是無稽之談。
行業內一些人擔心,多晶硅“雙反”會助長某家多晶硅龍頭企業在國內的壟斷地位。我們知道,活躍的市場更有助于競爭,中國多晶硅企業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曾經多達15家,但都非常弱小,在國際多晶硅巨頭的壓力下紛紛倒閉,半導體時代以來整個全球多晶硅產業的發展的70多年就是從產業分散到集中的歷史,但那歷史中誕生的國際七巨頭中沒有中國企業,造成中國光伏產業爆發時,原料受制于人而價格奇高,是中國龍頭企業的參與改變了競爭格局,中國多晶硅從此有能力服務于光伏企業,鞏固了中國光伏的原料基礎。多晶硅“雙反”前,國外多晶硅制造商低價傾銷國內市場,國內40多家規模以上的多晶硅企業抵擋不住國外4家多晶硅企業的沖擊,尚能生產的企業屈指可數。而“雙反”后,多家企業復產,協會統計達到了15家,而且保利協鑫、特變電工、大全、LDK等公司還啟動了擴產計劃。國內多晶硅企業在做大蛋糕的同時,更多的企業參與了其中,行業呈現了有序競爭、持續發展的良好勢頭。
多晶硅“雙反”及后續暫停太陽能級多晶硅加工貿易進口業務申請受理,不僅有助于國內多晶硅行業的健康發展,而且完全可以在數量上和質量上彌補對海外(以美國為主)多晶硅進口的影響。呼吁相關進出口企業嚴格執行國家58號文的時間規定,維護國內多晶硅市場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