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澳大利亞主要政黨就可再生能源法案達成一致。8月20日,澳大利亞議會通過了政府的可再生能源法案。新的法案規定到2020年,澳20%的電力來自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超過目前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兩倍。目前,澳大利亞8%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
該法案設定的目標是澳大利亞前政府在2001年設定的目標的4倍。如果該目標能夠如期實現,可再生能源提供的電力將能夠滿足澳大利亞2100萬人口的家庭用電需求。
這個目標可以同2007年歐盟設定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指標相媲美,而歐盟的指標推動了世界綠色能源技術的發展。
但是也有批評人士認為,澳大利亞出臺的這一目標將抬高電價,因為澳大利亞是一個煤炭富集的國家,在沒有控制該國溫室氣體排放的情況下,電力總需求不斷上升。在達成協議之前,政府已經向反對黨妥協,如同意將煤氣列入可再生能源,將可再生能源計劃與排放權交易案分開。修正案增加了政府加大對用電量大的行業的援助,并為現有對煤炭開發行業的投資提供保障等條款。這項可再生能源法案將迫使發電企業利用可再生能源發電。根據兩黨達成的協議,聯盟黨為企業工業爭取到了更多的補助,這就意味著澳洲家庭將付出更大的代價。
但是澳大利亞環境變化部部長黃英賢在參議院稱,即使到2020年20%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資源,澳全國二氧化碳排放量預計仍將高出2000年水平的20%。黃英賢說:“我們扭轉碳污染趨勢的唯一辦法就是給碳排放量嚴格立法,并讓那些排放者為他們的污染行為付費。”
上周,澳參議院否決了政府提出的要對碳排放工業從2011年開始征收碳排放稅的法案,同時該法案也要求大幅削減該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到2020年在2000年的基礎上減少25%。陸克文政府曾承諾年底重新引入有爭議的減排氣候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