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周一晚間報導,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的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規定,國家實行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
若修正案草案得到通過,國家將制定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年度收購指標和實施計劃,確定并公布對電網企業應達到的全額保障性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最低限額指標。
新華社的報導沒有透露有關該制度的時間表和進一步信息。
中國正在準備制定有關可再生能源的刺激計劃,目標是在2020年前把可再生能源占全部能源的比例提高到15%。
預計受惠于該制度的企業將包括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STP.N: 行情)、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TSL.N: 行情)、浙江昱輝陽光能源公司(SOLA.L: 行情)等可再生能源公司以及風能企業華銳風電科技有限公司、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02.SZ: 行情)、中國東方電氣集團公司(600875.SS: 行情) (1072.HK: 行情)。
此前新華社曾報導稱,政府擬建基金來發展可再生能源技術。
報導稱,基金來源包括徵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并將用于支持科技研究項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