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報道: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2014年下半年重點專項監管工作計劃》的通知,即國能監管[2014]346號文件。其中,分布式發電并網收購及補貼落實情況納入專項監管范圍。此次重點監管地區:河北、山東、浙江、江西、河南、廣東、江蘇。同時,能源局要求派出機構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轄區內監管工作,并將監管情況報送國家能源局。
重點監管內容:
1.分布式發電項目并網收購情況。包括:①已投產的分布式發電項目(主要包括光伏、風電及天然氣冷熱電聯供等)裝機容量、投產時間、并網情況等;②分布式發電項目協調工作機制、并網服務流程、信息披露情況、項目備案情況等;③分布式發電多余電量的優先上網和全額收購情況;④分布式發電項目2013年和2014年1-6月份的總發電量、“自發自用”電量和上網電量,及“自發自用”電量比例情況等。
2.分布式發電項目上網電費及補貼結算情況。包括:①分布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電價補貼等政策的執行情況;②地方政府配套出臺的投資補助或補貼政策的執行情況;③補貼資格申請、補貼項目審核及補貼資金撥付情況;④上網電費結算及補貼資金到位情況等。
3.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征收及使用情況(2013年和2014年1-6月份)。包括:①征收范圍、征收電量、征收標準、征收金額、占銷售電價比重等;②主要補貼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包括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接網項目和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電力系統)標準和金額等。
4.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及政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