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發電一直屬于光伏行業的潛力項目。不過,目前這類項目裝機的實際情況并不理想,與8G瓦的全年備案目標還有很大的距離。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多個渠道獲悉,為了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的發展,一份與此相關的通知(即征求意見稿)近期下發到了國內部分公司,不過該意見稿尚未對外公開。通知的核心內容與之前的傳言相似:將廢棄土地、魚塘等列入了分布式項目,并建議執行當地的光伏電站標桿電價(即地面電站)政策。另外,該征求意見稿也建議,希望金融機構可以給予分布式項目的優惠利率,有關地方政府可以配合并拿出實質性的解決方案來。
農業大棚等列入分布式項目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的了解,這份征求意見稿提及:部分廢棄土地、荒山以及農業大棚、灘涂等,若建設分布式項目,在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項目容量(不超過20兆瓦),可執行當地的光伏電站標桿電價政策。
“事實上,在國家下發這個意見稿的同時,我們也看到了我們公司總部所在區域的一份執行細則。”一家光伏上市公司高層告訴本報,在當地,廢棄土地(及荒山、大棚等)仍執行6兆瓦的上限,而不是這份意見稿的20兆瓦這一數字。
該省這一細則的來由,可能與國家對分布式光伏的定義有關。
所謂“分布式”,即位于用戶附近,裝機規模較小,電能主要由用戶自用和就地利用的可再生能源資源綜合利用發電設施或者有電力輸出的能量梯級利用多聯供系統,對其并網電壓等級規定為10千伏及以下。除了并網電壓等級規定外,國家電網公司針對可提供并網服務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要求,單個并網點總裝機容量不超過6兆瓦的光伏發電項目。
“就算是執行6兆瓦的規模,對我們來說已經算是利好了。大棚、魚塘這類項目,以前被歸類于集中式,規模通常不會超過2兆瓦,在此之前很難獲批?,F在地方政策把這類項目的規模擴大至6兆瓦,列入分布式,則可滾動報批,獲批的可能性也大了很多。而且,申報中也可做二選一。我們理解的二選一,是到底這類項目是申報分布式的電價加補貼(國家和地方補貼)模式,還是選擇地面電站的標桿電價政策。哪個價格高,我們就可以申報哪個。”該高層說道。
該人士還告訴記者,更詳細的來說,大棚或者魚塘項目如果鄰近可以自發自用的地區,那么電價計算是:自發自用加上余量上網。根據該公司的測算,全國最好的自發自用補貼可以達到1.29元每千瓦時。“因此,上述新政策一旦實施,那么自發自用最多的魚塘、大棚等,將獲得最大的收益。”
不過,航禹太陽能執行董事丁文磊對上述新政策也有其他理解。他表示,廢棄土地及灘涂等這類項目納入到當地標桿電價政策,可以看做是政府希望擴大分布式項目的定義,并為各方增加收益。像魚棚、灘涂、廢棄土地等區域,自發自用的量會較小,基本就是一個地面電站,執行地面電站的標桿電價政策,比執行原有的分布式電價政策收益更高。
金融支持尚難達成一致意見
而在這份征求意見稿中,銀行支持也再次被點到。該意見稿建議,希望對分布式項目提供優惠的貸款利率并延長貸款期限,這也是此前投資者和業主們一直呼吁的。另外意見稿還建議,鼓勵地方政府成立用于光伏發電的公共擔保資金,為該區域內的光伏發電項目提供貸款擔保,鼓勵采用融資租賃方式提供融資租賃服務,并可以探索光伏產業投資資金。
不過,多位光伏上市公司高層都表示,相比前述魚塘等項目列入分布式這一內容來說,金融支持政策執行起來要困難許多。
不少國內公司的分布式項目,并沒有半年甚至1年的運行結果---發電量統計數據交給銀行,導致銀行難以信賴,加上此前光伏公司的銀行貸款問題屢次出事、銀行自身的風控變得嚴格等因素,令今年以來的分布式融資幾乎無進展。除了林洋電子等個別公司愿意自己掏錢或與電網三產企業聯合投資、推進分布式項目外,其他分布式項目的融資,可謂是舉步維艱。而國開行的態度雖比其他銀行要更好,但分布式項目體量小的這一特點,也難以引起國開行的足夠興趣。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多個渠道獲悉,為了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的發展,一份與此相關的通知(即征求意見稿)近期下發到了國內部分公司,不過該意見稿尚未對外公開。通知的核心內容與之前的傳言相似:將廢棄土地、魚塘等列入了分布式項目,并建議執行當地的光伏電站標桿電價(即地面電站)政策。另外,該征求意見稿也建議,希望金融機構可以給予分布式項目的優惠利率,有關地方政府可以配合并拿出實質性的解決方案來。
農業大棚等列入分布式項目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的了解,這份征求意見稿提及:部分廢棄土地、荒山以及農業大棚、灘涂等,若建設分布式項目,在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項目容量(不超過20兆瓦),可執行當地的光伏電站標桿電價政策。
“事實上,在國家下發這個意見稿的同時,我們也看到了我們公司總部所在區域的一份執行細則。”一家光伏上市公司高層告訴本報,在當地,廢棄土地(及荒山、大棚等)仍執行6兆瓦的上限,而不是這份意見稿的20兆瓦這一數字。
該省這一細則的來由,可能與國家對分布式光伏的定義有關。
所謂“分布式”,即位于用戶附近,裝機規模較小,電能主要由用戶自用和就地利用的可再生能源資源綜合利用發電設施或者有電力輸出的能量梯級利用多聯供系統,對其并網電壓等級規定為10千伏及以下。除了并網電壓等級規定外,國家電網公司針對可提供并網服務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要求,單個并網點總裝機容量不超過6兆瓦的光伏發電項目。
“就算是執行6兆瓦的規模,對我們來說已經算是利好了。大棚、魚塘這類項目,以前被歸類于集中式,規模通常不會超過2兆瓦,在此之前很難獲批?,F在地方政策把這類項目的規模擴大至6兆瓦,列入分布式,則可滾動報批,獲批的可能性也大了很多。而且,申報中也可做二選一。我們理解的二選一,是到底這類項目是申報分布式的電價加補貼(國家和地方補貼)模式,還是選擇地面電站的標桿電價政策。哪個價格高,我們就可以申報哪個。”該高層說道。
該人士還告訴記者,更詳細的來說,大棚或者魚塘項目如果鄰近可以自發自用的地區,那么電價計算是:自發自用加上余量上網。根據該公司的測算,全國最好的自發自用補貼可以達到1.29元每千瓦時。“因此,上述新政策一旦實施,那么自發自用最多的魚塘、大棚等,將獲得最大的收益。”
不過,航禹太陽能執行董事丁文磊對上述新政策也有其他理解。他表示,廢棄土地及灘涂等這類項目納入到當地標桿電價政策,可以看做是政府希望擴大分布式項目的定義,并為各方增加收益。像魚棚、灘涂、廢棄土地等區域,自發自用的量會較小,基本就是一個地面電站,執行地面電站的標桿電價政策,比執行原有的分布式電價政策收益更高。
金融支持尚難達成一致意見
而在這份征求意見稿中,銀行支持也再次被點到。該意見稿建議,希望對分布式項目提供優惠的貸款利率并延長貸款期限,這也是此前投資者和業主們一直呼吁的。另外意見稿還建議,鼓勵地方政府成立用于光伏發電的公共擔保資金,為該區域內的光伏發電項目提供貸款擔保,鼓勵采用融資租賃方式提供融資租賃服務,并可以探索光伏產業投資資金。
不過,多位光伏上市公司高層都表示,相比前述魚塘等項目列入分布式這一內容來說,金融支持政策執行起來要困難許多。
不少國內公司的分布式項目,并沒有半年甚至1年的運行結果---發電量統計數據交給銀行,導致銀行難以信賴,加上此前光伏公司的銀行貸款問題屢次出事、銀行自身的風控變得嚴格等因素,令今年以來的分布式融資幾乎無進展。除了林洋電子等個別公司愿意自己掏錢或與電網三產企業聯合投資、推進分布式項目外,其他分布式項目的融資,可謂是舉步維艱。而國開行的態度雖比其他銀行要更好,但分布式項目體量小的這一特點,也難以引起國開行的足夠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