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幾乎絕跡公開場合,更多的能源局工作人員則基本“封口”,難以接近。或者只可以出席一些私密活動,而公開活動則需要走流程申請。
即使在理應有能源局官員出席的會議和論壇場合,近來也鮮能看到他們的身影。
從能源局重組,原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事發,這種現象就開始出現。在連續的腐敗案爆出后,能源局更是沉默以對,幾乎沒有公開的回應,官員幾乎絕跡公開場合。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梳理從2012年劉鐵男被舉報、最終被調查后的能源局反腐進程發現,反腐對國家能源局工作方式和官員行為的震蕩性沖擊可見一斑。
“劉鐵男”沖擊波
劉鐵男被舉報,正值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前夕。彼時2012年底,能源改革方向未明。重新組建能源部的呼聲甚高,要對能源實行統一監管。
劉鐵男被舉報后,依然擔任國家能源局局長,直到2013年的“兩會”后,能源局與電監會重組,劉鐵男卸任局長,保留了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職務。
去年5月11日,中紀委在發改委帶走劉鐵男,四天后劉鐵男發改委副主任職務被免,劉鐵男的名字和簡歷介紹從發改委網站上被撤去。此后圍繞劉鐵男到底牽涉何事,各方議論紛紛。
而此前2013年1月的能源工作會議還是由劉主持。相比往年,這次能源工作會議“戒備森嚴”,幾乎沒有媒體進入。還有地方能源官員在會上公開聲討能源局的審批抓得太嚴,影響到地方經濟發展。
5月份,隨著劉鐵男正式被中紀委帶走調查,引起了外界對于能源局官員是否卷入窩案的猜測。有消息稱,在劉鐵男任期最后階段,從電力司司長提拔到能源局副局長的許永盛曾被調查過,但當時未經官方確認。
2013年能源工作會議前后,能源局就新設了專職黨組紀檢組,戴曉曙擔任組長。當年4月能源局重組后,戴繼續任能源局黨組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但之后,能源局為落實國務院政策,積極下放和取消審批權,劉鐵男任內審批的項目都被稱為是突擊審批,這也成為質疑的焦點。
同時,重組后的國家能源局一成立,就收緊了對外的口子,從上到下部署“轉職能、改作風、抓大事、解難題、辦實事、建機制”活動。官員們不再對外發聲,能源局內部有規定,所有會議和論壇的發言邀請,都要報能源局領導批,統一按會議性質協調相應官員到場發言。
另外,能源局展開了密集的地方調研活動,聽取各個地區的意見,推動服務能源企業科學發展協調工作機制,建立各個業務司司長牽頭的協調機制。一直持續到2014年,能源局一直在完善服務機制。
軟化審批權
為了抵消劉鐵男案件的影響,重組的國家能源局從一開始就強調要注意作風,并定位于減少審批,做好規劃和戰略。
在“轉職能、改作風、抓大事、解難題、辦實事、建機制”指引下,能源局先是建立服務能源企業科學發展工作機制,并密集調研地方,了解地方和企業的需求。隨后將原電監會派出機構轉為能源局機構,監管領域從電力拓展至多領域。
能源局還在2013年下半年建立資源大省對口聯系機制,由能源局黨組成員對口資源省份。通過該機制,傾聽資源省份發展訴求,統籌研究解決制約能源科學發展的瓶頸問題和地方反應強烈的突出問題;確定能源資源省份戰略定位、發展目標、方針政策和具體措施;促進地方將能源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
每個黨組成員都有對口聯系省份,主要是官員通過調研的方式聽取地方對能源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地方一般希望能源局能支持本省項目,并能協調一些跨區域的項目審批,以及能在能源項目建設中協調橫向不同部門關系。
到今年4月份,在經過兩批次的取消和下放審批權之后,能源局公布了還保有的審批權。一位湖北的能源企業負責人當時對本報記者稱,審批權主要是要避免互為條件的審批,讓投資真正成為企業的自主活動。而按照原來的審批流程,始終存在尋租空間。
不過即使經過放權,審批權還是存在。而且能源項目的審批往往牽涉甚廣,涉及到不同的部委機構,審批權下放后的工作機制沒有建立,官員顯得有些難以適從。
一位能源局底下事業單位的政策研究員對記者解釋,能源局官員出事無疑跟審批權有關,有些人牽扯到多年以前的事情,但同時,在產能約束、環保、安全等要求下,能源局的審批權還是要有。很多能源企業都是央企,企業和管理部門的權力劃分不清晰,需要逐漸全部轉移給管理部門。審批權的關鍵方式,可以通過規劃定項目,避免一事一批。
陷入沉默
今年4月份以來,能源局官員密集出事,讓能源領域反腐再次成為焦點。
4月中旬,國家能源局核電司司長郝衛平被調查。一個月后,形勢急轉直下,先是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犯罪,對郝衛平、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采取強制措施;后有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新能源司司長王駿被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一周內4名官員被立案偵查后,能源局徹底陷入了沉默。工作人員對外皆不作回應,一般都回復說,這個時間不好發表言論,甚至連業務問題都不討論了。
5月7日,能源局網站還專門發布消息,宣布印發了《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
這個《實施辦法》部署了反腐5個方面的重要任務,強調紀檢監察組織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全面履行監督職責。
6月份,國家能源局還印發《關于履行“一崗雙責”切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的意見》。要求能源局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具體要落實選人用人責任,作風糾正責任、權力制約責任、案件查處責任、干部監督責任、教育管理責任以及抓好組織領導。
在此期間,能源局官員完全沉默了,公開會議和論壇上都見不到人。本報記者通過其他渠道聯系,也被以各種方式推托了。
原來國家能源局就人員稀缺,有借調人員的傳統,一位在一家能源央企工作的人士告訴記者,今年4月他被借調到能源局,主要工作就是準備反腐倡廉材料。
更多的能源局工作人員則基本“封口”,難以接近。或者只可以出席一些私密活動,而公開活動則需要走流程申請。
本報記者觀察到,去年以來的反腐從能源企業開始,再波及到行政官員。官員涉事,也影響到實際工作的推行,很多能源大企業削減投資,一些新項目都在拖延中觀望著環境的變化,這不僅是國有大能源企業的事情,還影響到能源局官員。
從能源局官方網站看,今年以來審批的項目并不少。但在一些領域,比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地方建設并不積極,相關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等傳了多時的政策也不見蹤影。其他領域的項目,則同時受制于經濟放緩的大背景,節奏也都慢下來了。
能源是今年反腐的重點領域之一,截至目前,除了中石油,煤炭電力領域、能源局系統也已經有多人卷入貪腐案,還無法判斷會否繼續發酵。在種種觀望、糾結中,劉鐵男去年5月正式被調查至今,剛好1年有余。
即使在理應有能源局官員出席的會議和論壇場合,近來也鮮能看到他們的身影。
從能源局重組,原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事發,這種現象就開始出現。在連續的腐敗案爆出后,能源局更是沉默以對,幾乎沒有公開的回應,官員幾乎絕跡公開場合。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梳理從2012年劉鐵男被舉報、最終被調查后的能源局反腐進程發現,反腐對國家能源局工作方式和官員行為的震蕩性沖擊可見一斑。
“劉鐵男”沖擊波
劉鐵男被舉報,正值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前夕。彼時2012年底,能源改革方向未明。重新組建能源部的呼聲甚高,要對能源實行統一監管。
劉鐵男被舉報后,依然擔任國家能源局局長,直到2013年的“兩會”后,能源局與電監會重組,劉鐵男卸任局長,保留了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職務。
去年5月11日,中紀委在發改委帶走劉鐵男,四天后劉鐵男發改委副主任職務被免,劉鐵男的名字和簡歷介紹從發改委網站上被撤去。此后圍繞劉鐵男到底牽涉何事,各方議論紛紛。
而此前2013年1月的能源工作會議還是由劉主持。相比往年,這次能源工作會議“戒備森嚴”,幾乎沒有媒體進入。還有地方能源官員在會上公開聲討能源局的審批抓得太嚴,影響到地方經濟發展。
5月份,隨著劉鐵男正式被中紀委帶走調查,引起了外界對于能源局官員是否卷入窩案的猜測。有消息稱,在劉鐵男任期最后階段,從電力司司長提拔到能源局副局長的許永盛曾被調查過,但當時未經官方確認。
2013年能源工作會議前后,能源局就新設了專職黨組紀檢組,戴曉曙擔任組長。當年4月能源局重組后,戴繼續任能源局黨組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但之后,能源局為落實國務院政策,積極下放和取消審批權,劉鐵男任內審批的項目都被稱為是突擊審批,這也成為質疑的焦點。
同時,重組后的國家能源局一成立,就收緊了對外的口子,從上到下部署“轉職能、改作風、抓大事、解難題、辦實事、建機制”活動。官員們不再對外發聲,能源局內部有規定,所有會議和論壇的發言邀請,都要報能源局領導批,統一按會議性質協調相應官員到場發言。
另外,能源局展開了密集的地方調研活動,聽取各個地區的意見,推動服務能源企業科學發展協調工作機制,建立各個業務司司長牽頭的協調機制。一直持續到2014年,能源局一直在完善服務機制。
軟化審批權
為了抵消劉鐵男案件的影響,重組的國家能源局從一開始就強調要注意作風,并定位于減少審批,做好規劃和戰略。
在“轉職能、改作風、抓大事、解難題、辦實事、建機制”指引下,能源局先是建立服務能源企業科學發展工作機制,并密集調研地方,了解地方和企業的需求。隨后將原電監會派出機構轉為能源局機構,監管領域從電力拓展至多領域。
能源局還在2013年下半年建立資源大省對口聯系機制,由能源局黨組成員對口資源省份。通過該機制,傾聽資源省份發展訴求,統籌研究解決制約能源科學發展的瓶頸問題和地方反應強烈的突出問題;確定能源資源省份戰略定位、發展目標、方針政策和具體措施;促進地方將能源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
每個黨組成員都有對口聯系省份,主要是官員通過調研的方式聽取地方對能源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地方一般希望能源局能支持本省項目,并能協調一些跨區域的項目審批,以及能在能源項目建設中協調橫向不同部門關系。
到今年4月份,在經過兩批次的取消和下放審批權之后,能源局公布了還保有的審批權。一位湖北的能源企業負責人當時對本報記者稱,審批權主要是要避免互為條件的審批,讓投資真正成為企業的自主活動。而按照原來的審批流程,始終存在尋租空間。
不過即使經過放權,審批權還是存在。而且能源項目的審批往往牽涉甚廣,涉及到不同的部委機構,審批權下放后的工作機制沒有建立,官員顯得有些難以適從。
一位能源局底下事業單位的政策研究員對記者解釋,能源局官員出事無疑跟審批權有關,有些人牽扯到多年以前的事情,但同時,在產能約束、環保、安全等要求下,能源局的審批權還是要有。很多能源企業都是央企,企業和管理部門的權力劃分不清晰,需要逐漸全部轉移給管理部門。審批權的關鍵方式,可以通過規劃定項目,避免一事一批。
陷入沉默
今年4月份以來,能源局官員密集出事,讓能源領域反腐再次成為焦點。
4月中旬,國家能源局核電司司長郝衛平被調查。一個月后,形勢急轉直下,先是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犯罪,對郝衛平、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采取強制措施;后有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新能源司司長王駿被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一周內4名官員被立案偵查后,能源局徹底陷入了沉默。工作人員對外皆不作回應,一般都回復說,這個時間不好發表言論,甚至連業務問題都不討論了。
5月7日,能源局網站還專門發布消息,宣布印發了《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
這個《實施辦法》部署了反腐5個方面的重要任務,強調紀檢監察組織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全面履行監督職責。
6月份,國家能源局還印發《關于履行“一崗雙責”切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的意見》。要求能源局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具體要落實選人用人責任,作風糾正責任、權力制約責任、案件查處責任、干部監督責任、教育管理責任以及抓好組織領導。
在此期間,能源局官員完全沉默了,公開會議和論壇上都見不到人。本報記者通過其他渠道聯系,也被以各種方式推托了。
原來國家能源局就人員稀缺,有借調人員的傳統,一位在一家能源央企工作的人士告訴記者,今年4月他被借調到能源局,主要工作就是準備反腐倡廉材料。
更多的能源局工作人員則基本“封口”,難以接近。或者只可以出席一些私密活動,而公開活動則需要走流程申請。
本報記者觀察到,去年以來的反腐從能源企業開始,再波及到行政官員。官員涉事,也影響到實際工作的推行,很多能源大企業削減投資,一些新項目都在拖延中觀望著環境的變化,這不僅是國有大能源企業的事情,還影響到能源局官員。
從能源局官方網站看,今年以來審批的項目并不少。但在一些領域,比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地方建設并不積極,相關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等傳了多時的政策也不見蹤影。其他領域的項目,則同時受制于經濟放緩的大背景,節奏也都慢下來了。
能源是今年反腐的重點領域之一,截至目前,除了中石油,煤炭電力領域、能源局系統也已經有多人卷入貪腐案,還無法判斷會否繼續發酵。在種種觀望、糾結中,劉鐵男去年5月正式被調查至今,剛好1年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