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由于應用范圍廣,電力易于就地消納,且對電網沖擊小等優勢,被看做是未來光伏產業發展的主要方向。
來自中國水電水利設計研究總院的專家指出,當前分布式光伏發電面臨收益率低、屋頂難找、融資困難、并網難、備案難等多方面問題,可謂困境重重。
在國家能源局年初擬定的計劃目標中,分布式光伏發電裝機為8GW,首次超過大型光伏電站的裝機規模。但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擔憂,這一目標恐難實現。當前分布式光伏發展的難題寄希望于業內討論多年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在業內看來,一定的強制性還是推進新能源發展的良好舉措。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政策待出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基本思路是:國家對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地方政府三大主體提出約束性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要求。即,強制要求發電企業承擔可再生能源發電義務,強制要求電網公司承擔購電義務,強制要求電力消費者使用可再生能源發電義務。在制度設計上,允許配額指標交易流轉,獲取交易收入
此政策一旦出臺,相當于整個新能源行業的生產和消納得到了國家承諾的年度最低消費保證。新能源行業將徹底煥然一新,分布式光伏困局也就自然迎刃而解。
根據國家能源部門的整體設計思路,納入配額管理的范圍的主要是并網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包括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地熱發電、海洋能發電等。原因是,水電技術和產業發展已相當成熟,不需要特殊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由于水電對環境的影響,國際上已經不再被列為可再生能源范疇。
在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主體選擇上,國家能源部門將電網企業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的實施主體;將一定規模的發電投資企業作為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義務主體,保證電網企業電力供應。
為保證可再生能源電力合理消納,將各省(區、市)政府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消費義務的行政責任主體。其工作任務是,落實完成配額的實施方案,協調督促各省級電網企業完成配額指標。
5月12日,中國水電水利設計研究總院發布報告稱,盡管今年初國家向多個省區市下達的分布式年度建設指導規模普遍較大,但截至第一季度,大部分地區未有新增備案分布式項目。其中山東、浙江等分布式光伏發展大省,推進速度也很不理想。
據了解,山東省今年一季度新增分布式備案容量僅0.415萬千瓦,僅約占年度規模的0.42%。浙江省2014年度分布式光伏建設指導規模為100萬千瓦,但第一季度僅新增備案4.48萬千瓦。廣東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建設情況相較其他省份表現較好,但新增備案容量也僅有13萬千瓦。
來自中電聯的統計數據則顯示,今年一季度全國并網太陽能發電裝機1758萬千瓦,為上年同期的4.4倍,發電量46.2億千瓦時。對此,分析普遍認為,目前國內光伏發電裝機仍然集中于西部大型地面電站,一直以來各路投資扎堆角逐其間的局面仍未有所改變。
分布式光伏如何突破
去年以來,國家針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特別是擬定超出市場預期的0.42元/度的度電補貼標準。但記者了解,多數企業對分布式光伏多持觀望態度,期待著更加細致的地方政策出臺。
在A股光伏發電板塊,這種觀望情緒也普遍蔓延,如出一轍:搭建兆瓦級以上的大型電站項目,在審批相對簡化、并網相對便利的中西部地區,投資收益更有保障。且大型電站對于消化自身積攢的硅片、電池板等巨額存貨作用明顯。而投建分布式光伏電站,目前審批、財稅、并網等政策還未梳理清晰。銀行對于分布式光伏項目貸款門檻也很高,這對于80%的項目資金有賴于銀行的分布式項目來說,“誰都不敢輕易去趟這灘渾水”。
對于各方期待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政策,國家能源局等政策部門一直都在緊密關注,并醞釀在此前基礎上調整完善。4月底,國家能源局會同國開行、人民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與光伏企業代表座談,以共商化解投資分布式光伏“融資難”問題。
有大型光伏企業高管表示,目前很多金融機構對分布式光伏電站融資比較冷淡。“希望銀行能放低門檻,讓分布式光伏項目貸款能實現標準化,也希望在政府部門支持下能獲得一些產業基金的支持。”
不久前,“綠色能源裝備研討會”上,多位專家圍繞分布式光伏進行了詳細解讀,對于受制于資源問題、收益風險、融資困難三個方面的制約,專家認為,為了讓這一行業獲得較快發展,需要從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對于資源問題,應當制定政策,使政府有權統一支配其管轄范圍內的所有屋頂資源,而不是由投資者每家每戶去談判。另一方面,對于新建的屋面,政策應規定必須滿足安裝屋頂光伏電站的條件。
有關電費收取問題,由于投資者與用電企業在電費結算上直接對接,存在企業的經營狀況不佳等問題,建議由國家電網公司統一代收電費,投資者可向國家電網公司支付一定的代收費用。
而融資難的問題,可在風險量化的基礎上,通過融資模式的創新,圍繞光伏項目的核心價值--運營期間可以帶來長期穩定的現金流,來進行信貸分級管理并開發后續金融產品實現證券化。
來自中國水電水利設計研究總院的專家指出,當前分布式光伏發電面臨收益率低、屋頂難找、融資困難、并網難、備案難等多方面問題,可謂困境重重。
在國家能源局年初擬定的計劃目標中,分布式光伏發電裝機為8GW,首次超過大型光伏電站的裝機規模。但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擔憂,這一目標恐難實現。當前分布式光伏發展的難題寄希望于業內討論多年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在業內看來,一定的強制性還是推進新能源發展的良好舉措。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政策待出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基本思路是:國家對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地方政府三大主體提出約束性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要求。即,強制要求發電企業承擔可再生能源發電義務,強制要求電網公司承擔購電義務,強制要求電力消費者使用可再生能源發電義務。在制度設計上,允許配額指標交易流轉,獲取交易收入
此政策一旦出臺,相當于整個新能源行業的生產和消納得到了國家承諾的年度最低消費保證。新能源行業將徹底煥然一新,分布式光伏困局也就自然迎刃而解。
根據國家能源部門的整體設計思路,納入配額管理的范圍的主要是并網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包括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地熱發電、海洋能發電等。原因是,水電技術和產業發展已相當成熟,不需要特殊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由于水電對環境的影響,國際上已經不再被列為可再生能源范疇。
在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主體選擇上,國家能源部門將電網企業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的實施主體;將一定規模的發電投資企業作為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義務主體,保證電網企業電力供應。
為保證可再生能源電力合理消納,將各省(區、市)政府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消費義務的行政責任主體。其工作任務是,落實完成配額的實施方案,協調督促各省級電網企業完成配額指標。
5月12日,中國水電水利設計研究總院發布報告稱,盡管今年初國家向多個省區市下達的分布式年度建設指導規模普遍較大,但截至第一季度,大部分地區未有新增備案分布式項目。其中山東、浙江等分布式光伏發展大省,推進速度也很不理想。
據了解,山東省今年一季度新增分布式備案容量僅0.415萬千瓦,僅約占年度規模的0.42%。浙江省2014年度分布式光伏建設指導規模為100萬千瓦,但第一季度僅新增備案4.48萬千瓦。廣東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建設情況相較其他省份表現較好,但新增備案容量也僅有13萬千瓦。
來自中電聯的統計數據則顯示,今年一季度全國并網太陽能發電裝機1758萬千瓦,為上年同期的4.4倍,發電量46.2億千瓦時。對此,分析普遍認為,目前國內光伏發電裝機仍然集中于西部大型地面電站,一直以來各路投資扎堆角逐其間的局面仍未有所改變。
分布式光伏如何突破
去年以來,國家針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特別是擬定超出市場預期的0.42元/度的度電補貼標準。但記者了解,多數企業對分布式光伏多持觀望態度,期待著更加細致的地方政策出臺。
在A股光伏發電板塊,這種觀望情緒也普遍蔓延,如出一轍:搭建兆瓦級以上的大型電站項目,在審批相對簡化、并網相對便利的中西部地區,投資收益更有保障。且大型電站對于消化自身積攢的硅片、電池板等巨額存貨作用明顯。而投建分布式光伏電站,目前審批、財稅、并網等政策還未梳理清晰。銀行對于分布式光伏項目貸款門檻也很高,這對于80%的項目資金有賴于銀行的分布式項目來說,“誰都不敢輕易去趟這灘渾水”。
對于各方期待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政策,國家能源局等政策部門一直都在緊密關注,并醞釀在此前基礎上調整完善。4月底,國家能源局會同國開行、人民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與光伏企業代表座談,以共商化解投資分布式光伏“融資難”問題。
有大型光伏企業高管表示,目前很多金融機構對分布式光伏電站融資比較冷淡。“希望銀行能放低門檻,讓分布式光伏項目貸款能實現標準化,也希望在政府部門支持下能獲得一些產業基金的支持。”
不久前,“綠色能源裝備研討會”上,多位專家圍繞分布式光伏進行了詳細解讀,對于受制于資源問題、收益風險、融資困難三個方面的制約,專家認為,為了讓這一行業獲得較快發展,需要從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對于資源問題,應當制定政策,使政府有權統一支配其管轄范圍內的所有屋頂資源,而不是由投資者每家每戶去談判。另一方面,對于新建的屋面,政策應規定必須滿足安裝屋頂光伏電站的條件。
有關電費收取問題,由于投資者與用電企業在電費結算上直接對接,存在企業的經營狀況不佳等問題,建議由國家電網公司統一代收電費,投資者可向國家電網公司支付一定的代收費用。
而融資難的問題,可在風險量化的基礎上,通過融資模式的創新,圍繞光伏項目的核心價值--運營期間可以帶來長期穩定的現金流,來進行信貸分級管理并開發后續金融產品實現證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