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時間內,國家能源局的4位重要官員已相繼因腐敗案而落馬。
5月21日、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稱,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犯罪,對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核電司司長郝衛平、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下稱“新能源司”)司長王駿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知情人士透露,許永盛、郝衛平及王駿等三人的經歷曾有過交叉,他們一起在電力部門中共過事。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王駿最近幾年則在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履職。但是,無論是電力還是新能源部門,都握有項目的審批權。
三人同在電力部門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經過梳理發現,許永盛是三人中職位最高的一位,而且三人也曾為同機構的電力官員。
出生于1966年的許永盛,21歲時進入國家計委工作(歷任投資司計劃處副處長,地方處副處長,基礎司綜合處處長),2003年7月入發改委。
在他入職國家計委的那段時間中,王駿、郝衛平都在國家計委。公開資料顯示,王駿曾任國家計委基礎司的電力處處長,而郝衛平當時也在電力處任職。有說法稱,2002年王駿升任國家計委基礎司副司長;2004年,郝衛平任電力處處長。
2008年,42歲的許永盛履新,任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而郝衛平也在當時升為電力司副司長。外界曾有傳聞稱,當年王駿同在國家能源局的電力司工作,但據有關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同一年,王駿主管的是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任司長)。不過不難看出,三人由于在國家能源局朝夕相處,那時的關系可見一斑。
2013年3月,在《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確定后,國家能源局進行重組,其與電監會的職責做了進一步整合。那時,許永盛是國家能源局副局長,郝衛平則從原電力司轉入至核電司司長,王駿繼續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下稱“新能源司”)任一把手。
有媒體報道稱,郝衛平是在今年4月15日晚間被帶走調查的,當時郝衛平及其妻子都被邊控,其妻子準備從首都機場出境被發現,隨即有關部門直接去郝家,并將其帶走。
國家能源局的電力司是電力項目審批的主要部門,該司具體負責“擬訂火電和電網有關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電力體制改革有關工作,銜接電力供需平衡。”
王駿曾起草相關電力改革方案
多位對王駿熟悉的人士表示,他為人隨和,性格也較直率,沒有官架子。而且,他對電力市場十分熟悉,多年前就做過一系列的電力改革方案。
如2000年前后,有關部門在考慮是否需要在廣東建1000萬千瓦項目,還是從貴州及云南向廣東送電時,有關領導就提出做“西電東送”,而當時的高層會議上此提議也達成了共識。而王駿和郝衛平則主做“西電東送”南線方案,將三峽及四川的電力送達廣東當地。同時,王駿也是積極推動中國電力體制改革的人物之一。
不過,王駿是因被卷入電力項目、還是風電及光伏項目而落馬的,如今并沒有更多的跡象得以顯露。
王駿所在的新能源司,主要統籌光伏、風電以及水電等領域。長期以來,一些大型新能源項目確實也需國家能源局的審核及把關。而隨著2013年國務院對行政審批項目制度進行了改革后,國家能源局的一些審批權相應減少。
在進入新能源司之后,王駿對于電力市場化改革、行政審批等也有不少自己的想法。他本人并不主張政府對能源項目以行政審批的方式來過多介入。 2010年,他還曾發表過萬字長文---《什么是水火同價》,直指“水電項目與用戶簽訂購電合同”(需要報批)的舉動是沒有道理的,此舉又將電力市場交易活動統統納入行政審批范圍。同時他也建議,水電項目的環保工作,應從前期“行政審批”轉到工程施工、移民搬遷安置等監管上來。
多位光伏行業人士對本報記者稱,王駿事件對于光伏政策的影響應不大,“一些光伏政策的制定,都是由王駿及其所在部門的同事一同負責。王駿的離開,應會有其他人來先替他行使職權。”一位熟悉光伏政策的行業專家說道。
5月21日、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稱,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犯罪,對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核電司司長郝衛平、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下稱“新能源司”)司長王駿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知情人士透露,許永盛、郝衛平及王駿等三人的經歷曾有過交叉,他們一起在電力部門中共過事。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王駿最近幾年則在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履職。但是,無論是電力還是新能源部門,都握有項目的審批權。
三人同在電力部門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經過梳理發現,許永盛是三人中職位最高的一位,而且三人也曾為同機構的電力官員。
出生于1966年的許永盛,21歲時進入國家計委工作(歷任投資司計劃處副處長,地方處副處長,基礎司綜合處處長),2003年7月入發改委。
在他入職國家計委的那段時間中,王駿、郝衛平都在國家計委。公開資料顯示,王駿曾任國家計委基礎司的電力處處長,而郝衛平當時也在電力處任職。有說法稱,2002年王駿升任國家計委基礎司副司長;2004年,郝衛平任電力處處長。
2008年,42歲的許永盛履新,任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而郝衛平也在當時升為電力司副司長。外界曾有傳聞稱,當年王駿同在國家能源局的電力司工作,但據有關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同一年,王駿主管的是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任司長)。不過不難看出,三人由于在國家能源局朝夕相處,那時的關系可見一斑。
2013年3月,在《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確定后,國家能源局進行重組,其與電監會的職責做了進一步整合。那時,許永盛是國家能源局副局長,郝衛平則從原電力司轉入至核電司司長,王駿繼續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下稱“新能源司”)任一把手。
有媒體報道稱,郝衛平是在今年4月15日晚間被帶走調查的,當時郝衛平及其妻子都被邊控,其妻子準備從首都機場出境被發現,隨即有關部門直接去郝家,并將其帶走。
國家能源局的電力司是電力項目審批的主要部門,該司具體負責“擬訂火電和電網有關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電力體制改革有關工作,銜接電力供需平衡。”
王駿曾起草相關電力改革方案
多位對王駿熟悉的人士表示,他為人隨和,性格也較直率,沒有官架子。而且,他對電力市場十分熟悉,多年前就做過一系列的電力改革方案。
如2000年前后,有關部門在考慮是否需要在廣東建1000萬千瓦項目,還是從貴州及云南向廣東送電時,有關領導就提出做“西電東送”,而當時的高層會議上此提議也達成了共識。而王駿和郝衛平則主做“西電東送”南線方案,將三峽及四川的電力送達廣東當地。同時,王駿也是積極推動中國電力體制改革的人物之一。
不過,王駿是因被卷入電力項目、還是風電及光伏項目而落馬的,如今并沒有更多的跡象得以顯露。
王駿所在的新能源司,主要統籌光伏、風電以及水電等領域。長期以來,一些大型新能源項目確實也需國家能源局的審核及把關。而隨著2013年國務院對行政審批項目制度進行了改革后,國家能源局的一些審批權相應減少。
在進入新能源司之后,王駿對于電力市場化改革、行政審批等也有不少自己的想法。他本人并不主張政府對能源項目以行政審批的方式來過多介入。 2010年,他還曾發表過萬字長文---《什么是水火同價》,直指“水電項目與用戶簽訂購電合同”(需要報批)的舉動是沒有道理的,此舉又將電力市場交易活動統統納入行政審批范圍。同時他也建議,水電項目的環保工作,應從前期“行政審批”轉到工程施工、移民搬遷安置等監管上來。
多位光伏行業人士對本報記者稱,王駿事件對于光伏政策的影響應不大,“一些光伏政策的制定,都是由王駿及其所在部門的同事一同負責。王駿的離開,應會有其他人來先替他行使職權。”一位熟悉光伏政策的行業專家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