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明確電力業務許可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資質〔2014〕151)。《通知》指出,要簡化發電類電力業務許可證申請有關事項。其中,最為引人注目的是,將豁免項目裝機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新能源發電項目的電力業務許可。
企業分布式項目迎利好
《通知》提出,將豁免以下發電業務的電力業務許可:經能源主管部門以備案(核準)等方式明確的分布式發電項目;單站裝機容量1MW(不含)以下的小水電站;項目裝機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新能源發電項目;項目裝機容量6MW(不含)以下的余熱余壓資源綜合利用發電項目;地(市)級及以下調度機構調度的非化石燃料直接燃燒自備電站。
北京一位光伏企業負責人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該政策簡化了項目申請的行政程序,解決了項目立項的一大障礙,“對公司分布式項目有利好”。
“《電力業務許可證》一直困擾著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發展,沒有它,可再生能源項目售電難以合法化。如今,國家能源局明確6MW以下的太陽能項目無須電力業務許可,這對于分布式能源而言是重大利好。”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告訴本報記者。
此前,國家有明確規定:在中國境內從事電力業務,應當按照《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的條件、方式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除電監會規定的特殊情況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不得從事電力業務。電力許可所稱電力業務,是指發電、輸電、供電業務。其中,供電業務包括配電業務和售電業務。
“分布式能源項目之所以難以拿到《電力許可證》,是因為《電力法》第二十五條中規定一個供電營業區內只設立一個供電營業機構。在目前《電力法》無修改,同時分布式能源又亟需發展的情況下,政府部門只能是先下通知,允許特事特辦。” 孟憲淦說。
分布式市場難開啟
多位業內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盡管政府努力促成分布式能源發展,但目前市場大規模開啟的可能性仍不大。
“電力許可證問題只是分布式前進中的一步,分布式能源在發展中仍面臨諸多問題,亟待解決。”孟憲淦說。
以分布式光伏為例,此前國家能源局明確,2014年新增分布式光伏裝機應達到800萬千瓦,但這一目標在業內人士看來很難實現。
“屋頂資源稀缺、融資困難和政策補貼落實是分布式光伏裝機發展面臨的現實問題。” 孟憲淦說。
有光伏企業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目前許多屋頂的產權問題比較復雜,有屬于單一業主的,也有多位業主共同擁有的,各人訴求不同,簽署合同很困難。同時,不同于光伏電站產權明晰可以進行抵押,分布式光伏涉及多方,并不受銀行歡迎,投資分布式光伏的企業和個人很難用項目進行資金周轉。
此外,在補貼方面,雖然國家政策對補貼發放流程闡述十分明細,但北京一位分布式用戶告訴本報記者,他從申請補貼到拿到補貼歷經了528天,“十分不易”。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推動清潔能源發展、改善能源結構的大環境下,分布式能源是未來能源發展的重要方向之一,但新能源的發展本就是一個利益再分配的過程,其發展仍面臨著多方協調與博弈的不確定因素。
企業分布式項目迎利好
《通知》提出,將豁免以下發電業務的電力業務許可:經能源主管部門以備案(核準)等方式明確的分布式發電項目;單站裝機容量1MW(不含)以下的小水電站;項目裝機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新能源發電項目;項目裝機容量6MW(不含)以下的余熱余壓資源綜合利用發電項目;地(市)級及以下調度機構調度的非化石燃料直接燃燒自備電站。
北京一位光伏企業負責人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該政策簡化了項目申請的行政程序,解決了項目立項的一大障礙,“對公司分布式項目有利好”。
“《電力業務許可證》一直困擾著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發展,沒有它,可再生能源項目售電難以合法化。如今,國家能源局明確6MW以下的太陽能項目無須電力業務許可,這對于分布式能源而言是重大利好。”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告訴本報記者。
此前,國家有明確規定:在中國境內從事電力業務,應當按照《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的條件、方式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除電監會規定的特殊情況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不得從事電力業務。電力許可所稱電力業務,是指發電、輸電、供電業務。其中,供電業務包括配電業務和售電業務。
“分布式能源項目之所以難以拿到《電力許可證》,是因為《電力法》第二十五條中規定一個供電營業區內只設立一個供電營業機構。在目前《電力法》無修改,同時分布式能源又亟需發展的情況下,政府部門只能是先下通知,允許特事特辦。” 孟憲淦說。
分布式市場難開啟
多位業內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盡管政府努力促成分布式能源發展,但目前市場大規模開啟的可能性仍不大。
“電力許可證問題只是分布式前進中的一步,分布式能源在發展中仍面臨諸多問題,亟待解決。”孟憲淦說。
以分布式光伏為例,此前國家能源局明確,2014年新增分布式光伏裝機應達到800萬千瓦,但這一目標在業內人士看來很難實現。
“屋頂資源稀缺、融資困難和政策補貼落實是分布式光伏裝機發展面臨的現實問題。” 孟憲淦說。
有光伏企業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目前許多屋頂的產權問題比較復雜,有屬于單一業主的,也有多位業主共同擁有的,各人訴求不同,簽署合同很困難。同時,不同于光伏電站產權明晰可以進行抵押,分布式光伏涉及多方,并不受銀行歡迎,投資分布式光伏的企業和個人很難用項目進行資金周轉。
此外,在補貼方面,雖然國家政策對補貼發放流程闡述十分明細,但北京一位分布式用戶告訴本報記者,他從申請補貼到拿到補貼歷經了528天,“十分不易”。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推動清潔能源發展、改善能源結構的大環境下,分布式能源是未來能源發展的重要方向之一,但新能源的發展本就是一個利益再分配的過程,其發展仍面臨著多方協調與博弈的不確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