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9日,樂山電力發布非公開發行A股預案,擬向三個國資企業以7.55元/股定向增發2.12億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6億元。加上不久前發行的2個億短融券,共計18個億的融資沒有募投項目,只為緩解多晶硅資產帶來的巨大財務壓力。這讓筆者想起了另一件一直耿耿于懷的類似事情:2012年11月19日,航天機電公告公司和子公司上海神舟新能源以合計4.88億元的價格出售主業晶硅生產的神舟硅業29.70%股權,公司控股股東上海航天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為唯一意向受讓方。
簡單地說兩則事件的本質是一樣的,都是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股東為上市公司或暫時或永遠不能盈利的資產“買單”。對于這樣的做法,筆者既不能說這樣操做技術上有問題,因為這是上市公司按照相關管理辦法的公開操作;也不能說這樣操做本質上有問題,因為中小投資者對于這一資本行為也是贊成的。但是,有一點是一定的:鮮見民營控股上市公司的大股東這樣做,特別是在同樣擁有不良晶硅資產的民營上市公司中。
為什么說一些公司的晶硅資產是不良資產?2004年開始的歐洲光伏產業迸發,先是帶來了全球晶硅供給的嚴重不足,后是帶來了晶硅產能的嚴重過剩。以中國市場為例:最高時全部產能約為20萬噸,而2012年的實際需求僅為15萬噸,真正令人窘迫的是當年還進口了7萬多噸,這意味著我國將近12萬噸的產能沒有成本和技術的競爭力。有消息說這些產能的成本在30-40美元/公斤,而目前市場的價格不到20美元/公斤,最低時曾達到13美元/公斤。于是就有了2012年我國四、五十家晶硅企業中只有四家還能生產的局面。雖然目前國內需求市場急遽放大,部分企業逐步恢復生產,但總體不改一邊產能嚴重過剩,一邊進口量占需求量一半的悲哀局面。等待大量無競爭力晶硅企業的只能是產業整合的無情洗禮,例如今年1月2日天威保變申請控股子公司天威硅業破產,其當初三家國有股東共計投資27億元人民幣。
樂山電力和航天機電的晶硅資產都曾處于停產狀態,毋庸置疑不屬于優質資產。事實上航天機電去年底剝離晶硅資產后,今年一季度業績發生了根本改觀,其投資收益從上年的1494萬元提高到了6433萬元,同比增加330%。而樂山電力的傳統業務經營良好,卻要為停產的多晶硅資產支付巨大成本。
救助或剝離不良資產是一件正常的企業行為,但是作為資本市場上的公眾公司,操作過程不僅應當公開,操作原則還應公平、公正,因為這是資本市場的基石。救助或剝離公眾公司的不良資產,如果只讓國有資本一家買單,筆者以為有失公平;如果這樣做只是因為國有資本“好說話”,更是有失公正。因為國有資本是全體公民的利益所在,只讓國有資本買單的做法,其實質是保護了這只股票的中小投資者利益,卻侵害了大多數公民的利益。不能因為全體公民在國有資產處置權中人格化的缺失,而失去市場公正性。國有資本不是唐僧肉,公開市場的的原則是平等保護所有投資者的利益。“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市場是配置資源的絕對核心,簡單用國有資本“買單”不符合這一原則。更可怕的是,這種有問題找國家思維的揮之不去不僅有損于資本市場也有損于國家治理的基石。
三家國有股東增資樂山電力已經是事實,雖然業內對能否改變晶硅資產拖累公司業績的局面不甚樂觀,為了國有資產的增值,為了中國光伏產業,筆者愿以積極的心態觀望著。
簡單地說兩則事件的本質是一樣的,都是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股東為上市公司或暫時或永遠不能盈利的資產“買單”。對于這樣的做法,筆者既不能說這樣操做技術上有問題,因為這是上市公司按照相關管理辦法的公開操作;也不能說這樣操做本質上有問題,因為中小投資者對于這一資本行為也是贊成的。但是,有一點是一定的:鮮見民營控股上市公司的大股東這樣做,特別是在同樣擁有不良晶硅資產的民營上市公司中。
為什么說一些公司的晶硅資產是不良資產?2004年開始的歐洲光伏產業迸發,先是帶來了全球晶硅供給的嚴重不足,后是帶來了晶硅產能的嚴重過剩。以中國市場為例:最高時全部產能約為20萬噸,而2012年的實際需求僅為15萬噸,真正令人窘迫的是當年還進口了7萬多噸,這意味著我國將近12萬噸的產能沒有成本和技術的競爭力。有消息說這些產能的成本在30-40美元/公斤,而目前市場的價格不到20美元/公斤,最低時曾達到13美元/公斤。于是就有了2012年我國四、五十家晶硅企業中只有四家還能生產的局面。雖然目前國內需求市場急遽放大,部分企業逐步恢復生產,但總體不改一邊產能嚴重過剩,一邊進口量占需求量一半的悲哀局面。等待大量無競爭力晶硅企業的只能是產業整合的無情洗禮,例如今年1月2日天威保變申請控股子公司天威硅業破產,其當初三家國有股東共計投資27億元人民幣。
樂山電力和航天機電的晶硅資產都曾處于停產狀態,毋庸置疑不屬于優質資產。事實上航天機電去年底剝離晶硅資產后,今年一季度業績發生了根本改觀,其投資收益從上年的1494萬元提高到了6433萬元,同比增加330%。而樂山電力的傳統業務經營良好,卻要為停產的多晶硅資產支付巨大成本。
救助或剝離不良資產是一件正常的企業行為,但是作為資本市場上的公眾公司,操作過程不僅應當公開,操作原則還應公平、公正,因為這是資本市場的基石。救助或剝離公眾公司的不良資產,如果只讓國有資本一家買單,筆者以為有失公平;如果這樣做只是因為國有資本“好說話”,更是有失公正。因為國有資本是全體公民的利益所在,只讓國有資本買單的做法,其實質是保護了這只股票的中小投資者利益,卻侵害了大多數公民的利益。不能因為全體公民在國有資產處置權中人格化的缺失,而失去市場公正性。國有資本不是唐僧肉,公開市場的的原則是平等保護所有投資者的利益。“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市場是配置資源的絕對核心,簡單用國有資本“買單”不符合這一原則。更可怕的是,這種有問題找國家思維的揮之不去不僅有損于資本市場也有損于國家治理的基石。
三家國有股東增資樂山電力已經是事實,雖然業內對能否改變晶硅資產拖累公司業績的局面不甚樂觀,為了國有資產的增值,為了中國光伏產業,筆者愿以積極的心態觀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