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貿易組織歐洲光伏產業協會(EPIA)日前歡迎一項由兩個歐洲議會委員會提出的決議草案,支持2030年歐盟可再生能源目標。
兩個關于工業、研究和能源、環境、公共衛生和食品安全的委員會,昨天呼吁歐洲理事會同意一個歐盟對可再生能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2030年目標。
該決議草案到來之際,歐盟委員會敲定歐盟2030年氣候變化和能源政策框架的提議。
問題是該框架是否應該包括與2020年具有法律約束力的20%目標相似的可再生能源目標。
在其決議草案中,兩個委員會呼吁歐盟委員會的成員國政府“通過并執行歐盟2030年氣候和能源框架,一個基于相輔相成、協調一致政策以及對于溫室氣體減排、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的雄心勃勃的具有約束力的目標的多方位方法”。
在二月,三月關于該問題的峰會之前,他們的意向將呈請歐洲議會全體會議的批準。預計本月晚些時候該委員會將公布其對于該框架自己的建議。
EPIA監管事務部負責人亞歷山大·羅斯奇(Alexandre Roesch)表示:“通過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2020年目標被證明是歐洲的一項成功,其對于2030年的復制正在獲得越來越多的支持。”
“到2030年一個新的具有約束力的可再生能源目標,將提供促進光伏領域新的投資所需的可見性,而僅僅依靠不穩定的二氧化碳價格信號是不夠的。”
對于2030年目標的呼吁正獲得一些政治勢頭。在圣誕節之前,八位歐洲能源和環境部長向氣候專員康尼·海嘉德(Connie Hedegaard)和能源專員貢特爾·奧廷格(Günther Oettinger)寫了一封公開信,呼吁一個2030年目標。
但是一些歐盟國家,其中包括英國,日前僅僅倡導排放目標,并沒有可再生能源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