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arbe報道:內蒙古興安盟發改委17日消息
內蒙古興安盟發改委6月11日赴國家發改委可再生能源處就開發利用興安盟太陽能資源情況向梁志鵬處長進行匯報,梁處長在了解資源情況后表示興安盟屬于太陽能資源富集區,適合開發建設并網型光伏發電站,可以考慮開發1到2個規模為10MW的光伏發電站作為內蒙古地區的試驗項目。國家能源局近期會啟動幾十萬千瓦的光伏電站項目,上網電價初步確定為1.0928元/千瓦時,并將陸續出臺針對光伏發電政策扶持與補貼措施。
光伏發電、風電、水電、生物質均屬于可再生能源,光伏發電是以上能源中環保標準級別最高,具有安全可靠、無噪聲、無污染、能量隨處可得,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不受地域限制,無須消耗燃料,維護簡便,建站周期短等特點,這些優點都是其它發電方式所不及的。興安盟地域遼闊,除了道路、河流、森林和水庫占地之外,還有約4萬多平方公里可利用區,根據興安盟氣象局50年實測資料顯示我盟屬于太陽能資源最豐富區,具有開發建設大型光伏發電站的潛質。太陽全年日照時數達到2800小時,年輻射量5860兆焦/cm2,相當于200kg標準煤發熱量。根據初步測算,全盟年太陽光輻射總量相當于4億噸標準煤的儲量,如果利用1%就相當于400萬噸標準煤。
內蒙古興安盟發改委近期將把光伏發電開發利用做為繼風電、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之后又一重要工作,并于近期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目前正在積極尋找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