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光伏企業將面臨標準提升的考驗。省經信委昨日發布通知,省內光伏企業近期將按照工信部最新出臺的《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申報公告企業。
本月12日,工信部印發《暫行辦法》,在新辦法中,光伏企業每年用于研發及工藝改進的費用將不低于總銷售額的3%且不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此外,新辦法對于光伏企業的實際產量、產品質量和能耗均做出具體要求。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此前一度被劃入產能過剩的光伏和風電行業,考慮到其遠期戰略發展需求,未再納入。但工信部對于新增的光伏產能仍加以控制,新辦法稱:“將嚴格控制新上單純擴大產能的光伏制造項目。對加強技術創新、降低生產成本等確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擴建項目,報行業主管部門及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
本月12日,工信部印發《暫行辦法》,在新辦法中,光伏企業每年用于研發及工藝改進的費用將不低于總銷售額的3%且不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此外,新辦法對于光伏企業的實際產量、產品質量和能耗均做出具體要求。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此前一度被劃入產能過剩的光伏和風電行業,考慮到其遠期戰略發展需求,未再納入。但工信部對于新增的光伏產能仍加以控制,新辦法稱:“將嚴格控制新上單純擴大產能的光伏制造項目。對加強技術創新、降低生產成本等確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擴建項目,報行業主管部門及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