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HA:601012)及子公司無錫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錫隆基”)收到了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錫尚德”)管理人關于債權審查情況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在無錫尚德的債權申報期內,公司及子公司無錫隆基向無錫尚德管理人申報債權分別為 83,101,875.49 元和 40,516,568.5 元。經管理人審查,公司及子公司無錫隆基債權金額分別初步確認為 83,101,875.49 元和 40,516,568.5 元。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 58 條的規定,管理人制作的債權表應當提交無錫尚德債權人會議核查,并在債務人和債權人無異議后,最終由人民法院裁定確認。
因此,隆基公司及子公司無錫隆基對無錫尚德享有的債權最終將以無錫中院裁定確認的債權表的記載為準。
在無錫尚德的債權申報期內,公司及子公司無錫隆基向無錫尚德管理人申報債權分別為 83,101,875.49 元和 40,516,568.5 元。經管理人審查,公司及子公司無錫隆基債權金額分別初步確認為 83,101,875.49 元和 40,516,568.5 元。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 58 條的規定,管理人制作的債權表應當提交無錫尚德債權人會議核查,并在債務人和債權人無異議后,最終由人民法院裁定確認。
因此,隆基公司及子公司無錫隆基對無錫尚德享有的債權最終將以無錫中院裁定確認的債權表的記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