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華能、大唐、華電、國電、中電投集團公司,三峽集團,國投電力,神華集團,中核集團,中廣核集團,華潤電力,內蒙古電力公司,粵電集團,浙能集團,京能集團,電規總院,水規總院,各有關電力企業:
為增強電力工程造價信息透明度,提升造價管理水平,促進電力工業健康發展,現將電力工程造價信息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造價信息收集、分析及造價指數研究工作由電力規劃設計總院與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共同負責。電力規劃設計總院負責電網、核電、火電工程的造價分析以及報告匯總工作,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負責水電、風電、光伏發電工程造價分析工作。
二、造價信息報送范圍、內容沿用原電監會《關于電力工程項目造價信息報送有關問題的通知》(辦輸電函〔2012〕177號)有關規定。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公司和華能等中央發電集團及地方電力(發電)公司匯總所屬項目造價信息,按本通知要求直接報送電力規劃設計總院與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三、電力規劃設計總院與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負責收集、核實、整理、分析有關數據資料,每年按要求完成電力工程造價分析工作,并報國家能源局。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3年8月28日
為增強電力工程造價信息透明度,提升造價管理水平,促進電力工業健康發展,現將電力工程造價信息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造價信息收集、分析及造價指數研究工作由電力規劃設計總院與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共同負責。電力規劃設計總院負責電網、核電、火電工程的造價分析以及報告匯總工作,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負責水電、風電、光伏發電工程造價分析工作。
二、造價信息報送范圍、內容沿用原電監會《關于電力工程項目造價信息報送有關問題的通知》(辦輸電函〔2012〕177號)有關規定。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公司和華能等中央發電集團及地方電力(發電)公司匯總所屬項目造價信息,按本通知要求直接報送電力規劃設計總院與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三、電力規劃設計總院與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負責收集、核實、整理、分析有關數據資料,每年按要求完成電力工程造價分析工作,并報國家能源局。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