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明確了光伏電站項目的標桿上網電價和分布式發電項目的補貼政策,同時通知明確了光伏電價政策的期限,同時發改委還下達了《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與環保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為了引導光伏制造行業加快轉型升級,推動我國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工信部起草了《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征求意見稿)》,欲升級光伏制造行業標準。
光伏電價政策略超預期,利好光伏下游應用發展。光伏電價政策明確有助于解決光伏發電企業最為關心的光伏電價和電價執行期限問題。發改委發布的《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規定:其中光伏電站項目,根據各地太陽能資源條件和建設成本,將全國分為三類太陽能資源區(之前《意見稿》為四類地區,主要是《意見稿》中的I類和II類合并為出臺政策的I類資源區),相應制定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I類﹑II類﹑III類資源區標桿上網電價分別為0.9元/kWh﹑0.95元/kWh﹑0.1元/kWh;與《意見稿》比較,主要是I類資源區(對應《意見稿》中的I類和II類,之前《意見稿》規定是0.75元/kWh﹑0.85元/kWh)的標桿上網電價得到提升。通知還規定了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高出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等環保電價)的部分,通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補貼。而對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行按照全電量補貼的政策,電價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2元(含稅),通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支付,由電網企業轉付;其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自用有余上網的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收購;這一補貼標準也高于《意見稿》中的電價補貼標準0.35元/kWh。同時通知明確了光伏發電項目自投入運營起執行標桿上網電價或電價補貼標準,期限原則上為20年。
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和完善環保電價政策,補貼資金來源得到保證。發改委下達的《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與環保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1)將向除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以外的其他用電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至1.5分錢;(2)將燃煤發電企業脫硝電價補償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至1分錢;(3)對采用新技術進行除塵設施改造、煙塵排放濃度低于30mg/m3(重點地區低于20mg/m3),并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的燃煤發電企業除塵成本予以適當支持,電價補償標準為每千瓦時0.2分錢。這一政策一方面有利于解決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資金缺口問題,另一方面進一步完善了環保電價政策。
國家欲升級光伏制造業標準,利好龍頭公司。工信部起草的《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征求意見稿)》在以下幾個方面制定了標準:(1)生產布局和項目設立:嚴格控制光伏制造企業單純擴大產能,對于新建和改建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 20%;(2)生產規模和生產工藝:產能規模和產品質量達到一定標準,每年需投入研發及工藝改進費用不低于銷售額的3%且不低于1000 萬元,對新建和改擴建企業及項目的產品提出了更高的質量要求;(3)資源綜合利用及能耗: 企業項目需在土地﹑電耗和水耗方面滿足一定標準,其中現有多晶硅項目還原電耗小于80 千瓦時/千克,綜合電耗小于140 千瓦時/千克;新建和改擴建項目還原電耗小于60 千瓦時/千克,綜合電耗小于100 千瓦時/千克;(4)質量管理: 企業應通過ISO9001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組件使用壽命不低于25 年,質保期不少于10 年。《規范條件》將從政策上促進落后產能的淘汰,利于大企業通過自身技術、規模上的優勢提升產業集中度。
光伏電價政策有望引起局部地區搶裝潮,利好龍頭企業。預計新的光伏電站電價將使I 類資源區內的部分電站IRR(內部報酬率)提升約10 個百分點(相比《意見稿》中的I 類資源區),部分電站IRR(內部報酬率)提升約3 個百分點(相比《意見稿》中的II 類資源區),這將刺激電站開發和運營企業的投資熱情,有利于電站建設完成后的順利轉讓,提高電站開發企業的投資收益率,利好中利科技等的光伏電站開發龍頭企業;分布式電價補貼政策有望打開國內分布式光伏市場。
建議關注東方日升、中利科技、陽光電源、隆基股份等行業龍頭的投資機會。光伏電價政策略超預期,將提升下游應用開發的報酬率;分布式電價補貼的超預期,有望引起分布式安裝潮,將利好單晶硅企業;行業整治和規范的大力推進,將使得行業集中度得到進一步提高,建議關注行業龍頭的投資機會,A 股建議關注中利科技﹑陽光電源、隆基股份。
光伏電價政策略超預期,利好光伏下游應用發展。光伏電價政策明確有助于解決光伏發電企業最為關心的光伏電價和電價執行期限問題。發改委發布的《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規定:其中光伏電站項目,根據各地太陽能資源條件和建設成本,將全國分為三類太陽能資源區(之前《意見稿》為四類地區,主要是《意見稿》中的I類和II類合并為出臺政策的I類資源區),相應制定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I類﹑II類﹑III類資源區標桿上網電價分別為0.9元/kWh﹑0.95元/kWh﹑0.1元/kWh;與《意見稿》比較,主要是I類資源區(對應《意見稿》中的I類和II類,之前《意見稿》規定是0.75元/kWh﹑0.85元/kWh)的標桿上網電價得到提升。通知還規定了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高出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等環保電價)的部分,通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補貼。而對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行按照全電量補貼的政策,電價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2元(含稅),通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支付,由電網企業轉付;其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自用有余上網的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收購;這一補貼標準也高于《意見稿》中的電價補貼標準0.35元/kWh。同時通知明確了光伏發電項目自投入運營起執行標桿上網電價或電價補貼標準,期限原則上為20年。
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和完善環保電價政策,補貼資金來源得到保證。發改委下達的《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與環保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1)將向除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以外的其他用電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至1.5分錢;(2)將燃煤發電企業脫硝電價補償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至1分錢;(3)對采用新技術進行除塵設施改造、煙塵排放濃度低于30mg/m3(重點地區低于20mg/m3),并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的燃煤發電企業除塵成本予以適當支持,電價補償標準為每千瓦時0.2分錢。這一政策一方面有利于解決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資金缺口問題,另一方面進一步完善了環保電價政策。
國家欲升級光伏制造業標準,利好龍頭公司。工信部起草的《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征求意見稿)》在以下幾個方面制定了標準:(1)生產布局和項目設立:嚴格控制光伏制造企業單純擴大產能,對于新建和改建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 20%;(2)生產規模和生產工藝:產能規模和產品質量達到一定標準,每年需投入研發及工藝改進費用不低于銷售額的3%且不低于1000 萬元,對新建和改擴建企業及項目的產品提出了更高的質量要求;(3)資源綜合利用及能耗: 企業項目需在土地﹑電耗和水耗方面滿足一定標準,其中現有多晶硅項目還原電耗小于80 千瓦時/千克,綜合電耗小于140 千瓦時/千克;新建和改擴建項目還原電耗小于60 千瓦時/千克,綜合電耗小于100 千瓦時/千克;(4)質量管理: 企業應通過ISO9001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組件使用壽命不低于25 年,質保期不少于10 年。《規范條件》將從政策上促進落后產能的淘汰,利于大企業通過自身技術、規模上的優勢提升產業集中度。
光伏電價政策有望引起局部地區搶裝潮,利好龍頭企業。預計新的光伏電站電價將使I 類資源區內的部分電站IRR(內部報酬率)提升約10 個百分點(相比《意見稿》中的I 類資源區),部分電站IRR(內部報酬率)提升約3 個百分點(相比《意見稿》中的II 類資源區),這將刺激電站開發和運營企業的投資熱情,有利于電站建設完成后的順利轉讓,提高電站開發企業的投資收益率,利好中利科技等的光伏電站開發龍頭企業;分布式電價補貼政策有望打開國內分布式光伏市場。
建議關注東方日升、中利科技、陽光電源、隆基股份等行業龍頭的投資機會。光伏電價政策略超預期,將提升下游應用開發的報酬率;分布式電價補貼的超預期,有望引起分布式安裝潮,將利好單晶硅企業;行業整治和規范的大力推進,將使得行業集中度得到進一步提高,建議關注行業龍頭的投資機會,A 股建議關注中利科技﹑陽光電源、隆基股份。